什么原因会导致合同解除?
劳动合同的解除原因主要分类有以下几点: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
2、劳动者单方解除;
3、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
4、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
5、无过失性辞退;
6、经济性裁员。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简述合同法定解除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规定,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五种。
1、因为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2、一方存在预期违约的情况。
3、当事人存在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的情况,而经过另一方的催告之后在合理的时间内还是没有履行的。
4、因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其他违约行为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民法典定解除的原因有哪些?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可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不能按时履行。如供货方甲公司(生产性企业)因天灾造成生产线全部毁损,合同不能履行;部分毁损可以视情况确定为不能完全履行;因天灾也可能导致不能如期履行。
(2)预期违约。履行期尚未届满,债务人明示或默示毁约,这种行为被称为预期违约。所谓明示预期违约,是指债务人以通知或声明的方式表示到期将不履行合同。所谓默示预期违约,是债务人以行为表明其到期将不履行合同,比如债务人将惟一的标的物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善意地取得了标的物的所有权,此时,预期违约人到期不可能履行合同,这就是默示毁约。
(3)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时间内仍未履行。迟延履行是指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后仍未履行债务。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如果继续履行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者债权的履行利益仍然能够实现的情况下,债权人不能径直通知债务人解除合同,而应催告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经催告后,债务人在合理的时间内仍未履行,此时债权人获得单方解除权,可以通知债务人解除合同。催告是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的请求履行的通知,合理的期限,是指给予债务人必要的履行准备时间。合理期限的长短,应当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确定。
(4)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迟延履行合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已经构成了根本违约,此时无须经催告程序,被违约人在违约人履行期限届满末履行合同时,即可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前述四项列举了法定解除的情形,不能穷尽所有法定解除的情况,因而法律设立了未尽条款。“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不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还包括其他法律的规定。
二、合同解除就是合同终止吗?
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再次,权利专属不同。合同终止权为非专属权,可随债权或债务一同移转第三人;而解除权为专属于债权人的权利,除可随同债权债务概括移转外,不得因单纯的债权让与或债务承担而移转给第三人。所以合同终止不能代替合同解除来使用。
合同的解除主要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法定解除,另一种则是约定解除。由于在约定解除的情况下,只要符合当事人之间约定的情形,那么就能够解除合同,而当事人约定的情况多种多样,因此这里暂时不予讨论。至于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必须要符合了规定的情形,那么才能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简述合同法定解除的原因
合同法定解除 的原因有: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目的。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稿嫌卜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能预见,指行为人主观上对于某一客观情况的发生无法预测。 2.因预期违约解除。 指在合同 履行期限届满 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对方当事人 可以解除合同 。预期违约分为明示违约和默示违约。 3.因迟延履行解除。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迟延履行,指债务人 无正当理由 ,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仍 未履行合同 债务;或者对于未 约定履行期 限的合同,债务人在债权人提出履行的催告后仍未履行。 4.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者余。比如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超过期限履行合同,债权人将不接受履行,而债务人履行迟延。 5.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 比如,因行键穗使不安抗辩权而 中止履行合同 ,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也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的解除原因主要分为哪几
法律主观:
劳动合同解除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六种: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 2、无过失性辞退; 3、劳动者单方解除; 4、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 5、经济性裁员; 6、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解除合同的原因有哪些
法律主观:
合同解除的情况有:1、当事人达成一致解除合同;2、当事人约定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解除合同;3、符合法定解除情形的,包括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情形。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劳动合同的解除原因主要分为哪几类A双方协商一致
劳动合同的解除原因主要分为以下六类: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
2、劳动者单方解除;
3、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
4、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
5、无过失性辞退;
6、经济性裁员。
详情
(一)协商解除
1、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主动提出
2、劳动者同意或用人单位提出
3、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1、需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5)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6)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需裁减人员的
(7)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裁减人员的
(8)企业转产,经变更劳动合同后,需裁减的
(9)企业重大技术革新,经变更劳动合同后,需裁减人员的
(10)企业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需裁减人员的
(11)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2、不支付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a、事先与员工约定并告知具体的录用条件,录用条件的内容应当合法、合理、客观或可衡量。
b、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c、用人单位作出解除决定并送达劳动者。
(2)劳动者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a、单位规章制度的内容要求合法、合理;
b、规章制度符合经民主程序;
c、公示告知的程序要求。
(3)劳动者严重失职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害的
a、严重失职;
b、重大损害。
(4)劳动者营私舞弊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与其他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6)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7)劳动者欺诈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8)劳动者以胁迫的手段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9)劳动者乘人之危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10)劳动者被法院判处刑罚的
(11)劳动者被法院免予刑罚的
(三)劳动者单方解除
1、提前三天通知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企业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2、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在提前30天通知企业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3、即时通知解除。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
(3)、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4)、用人单位未依法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员工权益的
(6)、用人单位欺诈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用人单位以胁迫的手段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8)、用人单位乘人之危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9)、用人单位以暴力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的
(10)、用人单位以威胁强迫员工劳动的
(11)、用人单位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员工劳动的
(1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危及员工人身安全的
(13)、用人单位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员工人身安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