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什么是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又称消灭时效,是指对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的权利人,使其丧失在诉讼中的胜诉权的法律制度。 根据诉讼当事人要求确认或要求返还的请求的不同,时效分为确认时效和返还时效。 二、相关法律依据 《 民法典 》(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百八十八条6868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 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工期涉及诉讼时效的相关问题 1、工期为工程开工至竣工的期间。 工程开工,分为计划开工日期(指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和实际开工日期(指工程符合开工条件,承包人提请开工报告,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或开工令载明的开工日期。由于符合开工条件主要指发包人已获得主管部门的施工许可证,故,实际开工日期通常会比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晚。) 工程竣工,是指 工程合同 约定的承包范围由施工图纸所载明的工程内容已经完工,竣工也有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的区别,合同计划开工日期顺延,计划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2、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要求工期顺延,或 施工合同 约定有形象进度节点工期的,发包人主张节点工期延迟,诉讼时效为当事人提出工期顺延或工期迟延签证申请后三年,如工期争议涉及工程质量缺陷的,诉讼时效为质量缺陷鉴定出具意见后三年。 3、工程竣工后,发包人主张承包人逾期竣工,诉讼时效为工程实际竣工之日后三年,如合同约定发包人提出逾期竣工主张有除斥期间的,除斥期限届满丧失时效。 四、 工程款 纠纷案件有关确认时效和返还时效的特殊性 工程价款纠纷涉及确认时效和返还时效的特殊性。 1、承包人主张预付款、进度款,其诉讼时效为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限提出付款要求后三年。 2、承包人主张工程结算款,其诉讼时效自工程通过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后三年,为发包人工程价款的确认时效,如工程价款结算已经确定,自确认之日后三年为承包人的返还时效,如承包人送出工程价款结算报告,发包人在三年未确认结算款,承包人的返还时效最长为4年。 3、承包人主张签证、索赔增加的工程款,诉讼时效为提交签证、索赔资料后三年;如合同约定除斥期间的,除斥期间届满,当事人丧失时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时效 问题如上所述,值得注意的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同部分问题的诉讼时效也有所区别,所以发生纠纷后要及时提起诉讼,不要认为诉讼时间够长就拖延时间,如果情况有变难免过了诉讼时效,到时只能自己承担不利后果。
工程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合同无效诉讼时效
一、合同无效诉讼时效多久
1、确认合同无效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具体如下:
(1)提起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应属确认之诉,而不属于诉讼时效的客体范围;
(2)无效合同的确认是一种事实确认,合同当事人或法院在任何时候都可提出,时间的经过不能改变合同无效的法律性质;
(3)对无效合同的确认适用诉讼时效,不符合诉讼时效制度设立的目的;
(4)无效合同的确认不适用诉讼时效,并不会必然影响交易安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二、合同无效五种情形是哪些
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具体如下:
1、合同当事人没有缔约能力;
2、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请知心规定;
3、合同违背公序良俗;
4、合同意思表示虚假;
5、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合同具备什么才有效
合同具备以下条件有效:
1、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3、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合同诉讼时效期为几年
合同诉讼时效期是3年。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条 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