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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书内容有哪些

现在有很大一部分房屋租赁纠纷都是因为房屋租赁合同引起的,由于市民对房屋租赁合同内容了解过少,往往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书时忽略了一些限制内容,从而导致了租赁纠纷的产生,那么房屋租赁合同书内容有哪些呢?为了方便大家,专门为大家总结了房屋租赁合同书具体有哪些内容,下面是详细介绍。

房屋租赁合同书内容:

一、合同主体

房屋租赁合同书的主体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写明出租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

二、房屋状况

房屋租赁合同书的标的物是特定的房屋,房屋的特定化要通过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装修设施及状况等体现。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是指出租人将房屋的使用权和收益权让渡给承租人的期限。我国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出的部分无效。

出租房子合同要有哪些内容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其次,房屋租赁当事人还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租房签合同注意事项

1、签“租凭合同”时要写明租房期限、租房具体地址(要跟房产证上一致),室内包含设施(因为如果是有装修而且有家具的,要写清楚,以免以后退租时引来纠纷),水电费、物业费、有线电线闭路费等由谁付,房屋租金并备注上(乙方在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再收取任何附加费用。)

2、要查看房东的房产证,并索要一份复印件。还需注意,就是有的是房东委托其亲戚或是朋友帮忙代理租房事宜的,要他的亲戚或是朋友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里面具体写一些“委托人或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等,还有要写上本人特委托上列代理人替本人办理相关房屋出租各项事宜,签署有关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认!”

3、签合同时要出具的材料包括:双方身份证原件(是用来看的),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一份,委托书(如果不是房东本人的情况下)。再有就是两份“合同”。

租房合同要具备哪些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以及房屋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承租人要注意审核出租人提供所出租房屋的产权证等材料。

2、所出租房屋的具体情况:如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列举住房内装修情况以及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备等。

3、住房用途: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的租赁期限,租赁合同到期前如需续租或不再租赁,应提前多久及时沟通以及续租时的付款方式等。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

6、住房修缮责任:房屋修缮是出租人的责任。如果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住房或设施损坏,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请物业管理公司予以维修。但如果是因为承租人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维修或赔偿。出租人无力对住房进行修缮的,承租人可与其共同出资维修,承租人负担的维修费用可以抵偿应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7、住房状况变更的约定: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8、是否可以转租应当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

9、违约责任的约定:对于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应在合同中约定相应的惩罚办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10、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如租赁期限、租金等,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

房屋租赁合同模板

出租人:

身份证:

承租人:

身份证:

签订时间:贰零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法律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基本情况:

租赁房屋位置,

户型为,房屋装修质量优质完好。

第二条租赁房屋用途:,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用途,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

第三条房屋租用时限:自贰零年月日至

贰零年月日。

第四条房屋租用押金元人民币(大写)元人民币。合同期满,房屋、家具等物品通过出租人验收无损坏后,出租人于当日将押金退还给承租人。

第五条双方约定的租金为元人民币(大写)。

第六条租金的支付方式:

1、第一次付款在贰零年月日前,房租数额为元(即贰零年月日——贰零年月日期间房租)。

2、第二次付款在贰零年月日前,房租数额为元(即贰零年月日——贰零年月日期间房租)。

3、第三次付款在贰零年月日前,房租数额为元(即贰零年月日——贰零年月日期间房租)。

如承租人不能按时支付租金,则延期每天加收滞纳金

元人民币,依次按天计算。

电表抄见:度。

水表抄见:立方米。

第七条承租人自行负责支付的其它费用:在租住期间的水费、电费、电话费、煤气费、电视收视费、物业管理费、房屋租赁税和其它应由承租人自行负担的费用。

第八条承租人未经同意不得转租所租房屋和任意装修房屋,否则,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承租人承担。

第九条出租房内有家具等物品:

共计。

第十条承租人在租用房屋期间应注意检修水、电、门、窗等易损部份,保证房屋质量。特别是要随时关好窗子,杜绝进水损坏装修;承租期间房屋内易损件的损坏由承租人自行修理并承担费用。

第十一条承租人要做好安全防盗工作,承租期间因盗窃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第十二条乙方需继续租用房屋或到期退房,均应在合同到期前30天通知出租方。

备注: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出租人:承租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贰零年月日

租赁合同应当具备哪些内容?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1、租赁物条款。租赁合同的标的物为物的一部分,当事人应明确使用的范围,并且仅限于该物的部分可以单独使用的情况。

2、租赁期限的条款

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限当然依双方的需要和可能自愿商定,但不得超过法定的最长期限20年。如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20年,那么超过的部门分效,即租赁期限应缩减为法定的最高期限20年。

3、租金条款。

4、租赁物维修条款。

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为保护出租人的利益,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押金条款,实践中这种做法比较普遍。押金是出租人要求承租人预付的担保出租财产的安全以及租金的支付的抵押财产。如果承租人届时不归还租赁物及支付租金,出租人就从押金中扣除。但是,押金不能超过标的物本身的价值,并且在私房等大额标的物的租赁中,法律不允许承租人收取押金。#租赁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方式和期限、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租赁物必须具有合法性,法律禁止流通的物不得出租,例如,出租淫秽录像带、出租枪支为非法的无效租赁行为。租赁物原则上应为现存之物,但法律也允许以将来可取得的物作为出租的标的物。另外,租赁物既可以是财产的整体,也可以是财产的一部。例如,房屋的墙壁可以出租给承租人作广告。但出租财产的一部时,当事人应明确租赁物的使用范围。

出租房屋合同内容有哪些

1、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一般还会要填写身份证信息。

2、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3、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4、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5、租赁期限,包括起租时间和租赁结束时间。

6、房屋维修责任;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7、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8、其他约定。比如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租房签合同注意事项

1、不能“签”口头协议。

租房一定要签订租房合同,租房合同要细。即使你不了解房屋租赁合同常用版的详细内容是什么,但是你要明确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等由谁支付、并列明租住前的各项数字,以区分责任。房屋维修及费用也最好写在合同里,以避免以后麻烦。还要查看上次的水电气以及物管还有光纤电话费等结清没有。

2、在租赁期间内对房屋的修缮义务及费用应由谁承担。

如果在使用过程中,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出现问题或故障,应由谁维修,费用应由谁承担,这是双方需要提前明确的,否则,一旦出现问题,极易产生纠纷。

3、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

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成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同时,《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4、确认房产证上的人和你签合同的人是不是一样,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是否一致。

租房者首先应请房东出示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因为现在不少骗子都使用假身份证行骗;其次请房东出示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加产权证或是使用权证,若产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那么应当出示与原产权单位签署的购房合同。

5、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这一条款规定了承租人的转租权,说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权,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权利,只是其权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6、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这也是双方应重点考虑的问题,三个月一付还是半年一付甚或一年一付等,双方应予明确约定,否则,极易产生矛盾。

7、租金收取和;物业管理费收取约定要明确。

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对价;物业管理费则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是物业公司以自己的经营活动为所有业主、租户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二者不是一个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但如双方在合同中对于此项无具体约定,则出租人无权要求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

8、签订租赁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于模糊内容要详加询问,并落实于字面。

在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最好将屋内所有物品详列一份清单,作为其合同附件收好。并注明如果出现破损,维修费用由谁来承担。这些看似不起眼的细节其实很重要。在签租房合同时,还要明确租房日期、租房期限、租金、租金变更方式等,避免使用模糊语言,你想租一年的就不要签半年合同,防止房东中途提高价格。

9、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

审查租赁的客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的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审查房屋租赁手续是否完备。房屋产权证明并非是合法出租的充分条件,还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租赁合同也要进行租赁登记方可生效。

10、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应承担的责任。

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例如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有误差,应视为出租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以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双方经协商减少租金,变更合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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