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噪音终止租房合同算违约吗?
因为噪音终止租房合同,并不算违约。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708条规定,房屋的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换句话说,房屋出现的噪音扰民问题,房东应当积极配合房客解决。无法解决噪音问题,而且噪音问题已经严重影响房客的日常生活,这时候房客当然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因为这时候,房东并没有完全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鉴于此房客享有相应的权利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同时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拓展资料
(一)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
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
2、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
3、承租人确实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长期闲置,不能物尽其用的;
4、房屋承租人故意、或者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
(二)对于承租人而言,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赁的目的;
3、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4、出租人不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因噪音终止租房合同算违约吗
因为噪音终止租房合同,并不算违约。这主要依据了我国民法典第708条的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房屋的出租人也就是房东,应当按照约定将房屋交给承租人,也就是房客。而且在租赁期间,房东应当保证租赁物符合双方约定的用途。换句话说,房东不仅需要承担相应的维修义务,对于房屋出现的噪音扰民问题,房东应当积极配合房客解决。无法解决噪音问题的话,而且这项噪音已经严重影响房客的日常生活,这时候房客当然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因为这时候,房东并没有完全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鉴于此房客享有相应的权利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同时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第七百三十一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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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噪音终止租房合同算违约吗
因噪音终止租房合同的违约问题:因噪音终止租房合同,要看噪音是否影响到了正常的居住及相关的相邻权。房东有义务为承租人排除相应的噪音,若在订立合同前噪音就存在,房东在订约过程中隐瞒了存在噪音的事实,构成了订约欺诈,房东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该合同是可撤销合同,相对人可以撤销该合同,并要求返还押金、租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关于因租住房房子附近工地施工产生噪音想提前解除租房合同的咨询
我是法律外行,但是我查看了《合同法》,觉得以下条文可支持我解除租赁合约的请求:
(1)第四十二条之第二款(内容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2)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3)第二百三十三条(内容为“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因为我个人觉得:房东有义务确保房客的正常居住,但在目前高分贝噪音的客观环境下,正常居住何从谈起?噪音问题严重影响住户的休息生活,属于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中的重要事实,符合四十二条第二款的内容。房东隐瞒了噪音事实,存在订约欺诈,属于缔约过失。
指正。
不知这种情形下介入处理的话得要多少钱?
因为我个人觉得:房东有义务确保房客的正常居住,但在目前高分贝噪音的客观环境下,正常居住何从谈起?噪音问题严重影响住户的休息生活,属于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中的重要事实,符合四十二条第二款的内容。房东隐瞒了噪音事实,存在订约欺诈,属于缔约过失。
你这个理解是错误的,要和你讲清楚,我得抽一个小时帮你把合同法解释一遍。免了吧的眼光看,你讲的东西不成立。
因噪音终止租房合同算违约吗
法律分析:不属于违约。住房有噪音的会影响租户的正常生活,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此原因也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属于合同的法定解除条件,都可以解除合同,不属于违约。
法律依据:
一、《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三、《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噪音终止租房合同算违约吗
法律主观:
一般情况下,因噪音终止租房合同不算违约。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签订租赁合同后,如果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健康的,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因噪音终止租房合同算违约吗
因噪音终止租房合同不算违约。因为是属于不可阻挡的原因,而且双方当事人都同意解除的情况之下,那么就是协商一致解除,所以也并不存在着违约的这种情况,有噪音的这种状况的话,也是可以理解其解除合同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意外事件,是由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非其过错引发的偶然事故。它具有不可预见性,行为人在当时处境下不可能通过合理的注意而预见,完全是行为人自身以外的原因而引起的偶然事件,发生概率极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因噪音终止租房合同算违约吗
因噪音没有达到适租要求的终止租房合同不算违约。承租人可以要求其消除不合理噪音,噪音不能消除使得房屋无法正常租赁使用的,承租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双方就噪音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以下情形承租方解除租赁合同不算违约:
1、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租赁物权属有争议;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2、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
噪声扰民是多少分贝?
噪音扰民是50-65分贝以上。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只要在22点至晨6点之间超过50-65分贝的就是扰民了,属于噪音污染。如果出现了在这些范畴之内的行为就是扰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