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噪音终止租房合同算违约吗?
因噪音终止租房合同一般情况下不算违约,因为是属于不可阻挡的原因,而且双方当事人都同意解除的情况之下,那么就是协商一致解除,所以也并不存在着违约的这种情况,有噪音的这种状况的话,也是可以理解其解除合同的。
一、因噪音终止租房合同算违约吗?
因噪音终止租房合同一般情况下不算违约,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只要在以下的情形内解除租赁合同,就不算违约:
(一)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
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
2、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
3、承租人确实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长期闲置,不能物尽其用的;
4、房屋承租人故意、或者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
(二)对于承租人而言,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赁的目的;
3、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4、出租人不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二、租赁合同违约怎么赔偿
1、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房屋租赁违约金也是如此。
2、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违约金来计算,定金和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不能重复计算。租房合同解除后,各种违约金的计算又因情况的不同二不同。
3、民法典没有规定房屋租赁违约金的标准,都是房屋租赁双方自行约定违约金的数量,双方认可就可以。约定的违约金高请求减少时;必须是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也就是悬殊,比如实际损失只有一百元,但约定的违约金却有几千元。如果算“过分高于”,是法官的自由裁量范围。
4、一般认为,现行民法典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是不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而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制度。即使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实际损失,也不能改变这种基本属性。关于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单纯的惩罚性违约金,民法典未作明确规定。通说认为此种约定并非无效,但其性质仍属违约的损害赔偿。
现实生活当中,现在房屋居住必须要签订书面的合同,而且合同没有说需要对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作出明确的规定,如果说因为发生一些特殊的情况导致合同不能够履行的话,那么可以解除合同,并不属于违约。
因噪音终止租房合同算违约吗
房东在订约过程中隐瞒了存在噪音的事实,构成了订约欺诈,该合同是可撤销合同,相对人可以撤销该合同,并要求返还押金,租金。房东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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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
1,房东的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缔约过失】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噪音问题严重影响住户的休息生活,属于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中的重要事实,符合第二款的内容)
2,你对租赁合同享有撤销权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房东隐瞒了噪音事实,存在订约欺诈,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合同)
3,合同被撤销后的法律效果
《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