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方式的合同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代表国家(出让人)与土地使用者(受让人)之间就土地使用权出让事宜所达成的、明确相互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通过合同形式予以明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4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书面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出让方的权利义务
出让方享有的权利主要有两项:一是受让方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二是受让方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直至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处罚。
出让方应履行的义务主要有:第一,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提供出让的土地使用权;第二,向受让方提供有关资料和使用该土地的规定。
2.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主要有以下三项:第一,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后的规定期限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依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证;第二,依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开发、利用、经营土地;第三,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该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在我国现有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实践中,出让合同一般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出让土地的位置、面积、界线等土地自然状况;
2.出让金的数额、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
3.土地使用期限;
4.建设规划设计条件,也称使用条件;
5.定金及违约责任。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谁负责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由国家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实际负责,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与受让方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土地流转合同与谁签才有效
户主
“土地流转合同须经户主签字才有效。如果要进行土地流转,必须户成员同意,并由户主或者户成员代表签字,否则,该流转合同无效。签订流转合同后,需要到乡镇人民政府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进行登记,不登记的合同也无效。”
土地流转合同最长可以签多少年?
三十年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土地流转合同最长期限是三十年。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土地流转合同怎么签才有效?
“1、流转方没有具备土地使用权基础。签订人要么不是户主本人要么就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是村集体越权发包。有些时候权利人还一地多签,整出许多流转合同。2、不采用规定的统一格式文本、不按合同条款约定规范填写。受让方自行拟定合同条款,合同的式样和内容与统一格式文本差异较大。3、合同用词不当。有的土地”
总结:土地流转合同必须与户主签订,而且签订后需要到乡镇政府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进行登记不然合同也无效。
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6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收益,表现为转包的转包费、出租的租金或者转让的转让费等,具体数额由流转方和受让方在流转合同中协商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归流转方(承包方)所有,是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收益权能的要求。需要补充说明的是,由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既没有改变农地的所有权性质,也不影响农地所有人对于土地的权利。因而农地所有人既不能单独享有也不能与承包人分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