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怎么认定债权让与合同的效力
法律分析:1、须存在有效的债权。有效债权的存在,是债权让与合同的根本前提。
2、被转让的债权须具有可转让性。三种债权不得转让: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债权转让的条件及法律效力
债权转让协议生效条件:
1、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
2、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
3、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
4、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5、债森银虚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
债权转让协议法律效:
债权转让从转让和受让的关系上讲,其权利转让的主体是债权人和第三人,虽然与债务人在其履行义务的对象上有关此燃,但从权利转让这一特定的法律关系来看与债务人是无关的。这并非说无任何关系,债权转让合同的主体虽不涉及债务人,但转让合同生效,依照《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之规定,必须与债务人有关。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人转让债权须与受让人达成转受让债权的协议。达成协议只是合同成立,但未生效。
合同成立后,债权人应及时地(合理期限)将债权转让的实事用合适的方式通知债务人,债务人须接到债权转让的通知且知道了通知的内容,此时,转让合同开始生效。所以,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具备之时,也就是生效时间搏笑的开始之时。
民法典规定债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如何确定,债务承担的具体规则有哪些?
1、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 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3、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4、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1、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 债权人同意 。2、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3、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债权转让合同规定的合同法律效力是什么
债权转让的合同条件:必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必须有让与通知。法律效力:债权由让与人移转给受让人;让与人向受让人移转债权时,依附于主债权的从权利如抵押权、留置权、定金债权、保证债权]利息债权、违约金债权及损害赔偿请求也一并转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转让合同效力要怎么认定
债权转让合同效力要怎么认定
法律分析:
债权转让协议属于债权转让人与债权受让人双方订立的合同,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
1、行为人在缔约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当债权转让协议满足上述条件下,即合同生效。但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后,原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消灭,债务人不能在向其行使抗辩权。债权转让的目的就是转让人将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受让人之后,受让人取得债权请求权。因此受让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除了需要确保债权转让协议有效外,还需要确保转让人已经将债权转让通知书发至债务人。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认定是怎样的
如果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认定为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有效:债权是合法有效的、可以转让的债权;债权人依法与受让人订立了转让合同;债权人通知了债务人;并且债权转让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债权转让的条件及法律效力
必须存在有效的债权,债权的转移不改变债权的内容。债权的债权人与债权转让的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转让的有关事项和问题达成协议。被转让的债权必须是可以转让的。债权转让生效前必须通知债务人。
【法律分析】
一、债权转让的条件如下:1、债权转让不会改变债权的内容;2、债权人和债权转让接受人必须就债权转让的相关事项和问题达成协议;3、转移的债权必须是可转移的;4、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并对其产生影响。二、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1、债权由原债权人转让给第三人后,原债权人与债务人脱离关系,第三人取代债权人;2、债权转让时,抵押权、留置权、利息债权、违约金债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等附属权利也一并转让;3、原债权人应当向新债权人提出所有债权证明,包括债务人出具的借据、票据、合同文件、电话信件等;4、原债权人对债权的缺陷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