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委托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在进行授权时一般都是需要授权委托人的,因为只有这样才能顺利的进行授权。但是一旦授权委托人同意委托,那么授权委托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呢?对于这个问题,我整理了以下内容为大家进行答疑解惑,希望对大家起到有用的帮助。
授权委托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1、只要受托人是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实施的行为,应由委托人承担一切责任、享有一切权利。作为受托人,不承担什么责任。
2、如受托人在实施委托行为时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时,委托人在承担一切责任后,才可以向受托人追究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第六十七条规定:“代理人知道被代理的事项违法仍进行代理活动的,或知道被代理的事项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代理合同的违约责任
代理合同违约责任属于民事责任,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的义务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需要赔偿违约金等。
一、代理合同违约责任属于什么责任
代理合同违约责任属于民事责任。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委托代理合同的特征是哪些?
委托代理合同的特征有:
1.委托合同属于双务合同,提醒您,不管无偿有偿与否,当事人双方均需承担一定的义务。
2.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3.受托人应依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
4.委托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是以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之间的相互信任为基础,具有严格的人身属性。
5.委托合同的客体是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的行为。委托人和受托人订立委托合同的目的,在于通过受托人办理一定委托事务来实现委托人追求的结果。委托合同系以受托人办理受托事务的行为为客体。
6.委托合同为诺成不要式合同。
三、委托代理合同可以随时解除吗
委托代理合同的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委托合同是以双方信任为存在的条件,如果一方不守信用,失信于另一方,继续履行合同已无必要,法律赋予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即只要一方想终止合同,就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而且不须有任何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