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报酬支付的具体规定
法律主观: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承揽合同支付报酬期限是多久
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法律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二条 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
民法典第510条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民法典》中引用第510条的法条具体如下:第582条关于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责任、第602条关于交付期限、第603条关于交付地点、第616条关于质量、第619条关于包装方式、第626条关于价款和支付方式、第627条关于价款支付地点、第628条关于价款支付时间、第674条关于借款利息的支付期限、第675条关于借款期限、第709条关于租赁物的使用方法、第721条关于租金支付期限、第730条关于租赁期限、第757条关于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第782条关于定作人支付报酬的期限、第831条关于检验货物期限、第833条关于运输货物毁损及灭失赔偿额、第858条关于技术研究开发失败风险、第875条关于实施专利及使用技术秘密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的分享办法、第889条关于保管费、第902条关于保管费支付期限、第955条关于行纪活动中增加的利益归属、第963条关于中介人报酬、第976条关于合伙期限。
概言之,基于对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尊重,对于合同履行中当事人发现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合同内容:首先是鼓励双方当事人继续协商,争取达成补充协议,如果达不成补充协议,则按照合同条款、合同性质、合同目的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其次,如果仍然不能确定合同内容,则按照第511条的规定予以确定,即按照法律所确定的相对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合同内容进行补充,以促进合同的继续履行,最终实现当事人的合同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