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和买卖的区别
法律主观:
房产赠与与买卖的区别是:房产赠与是指一方将房产无偿给与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而买卖合同是一方支付价款,另一方将房屋的物权转让给对方的合同,买卖合同是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房产买卖与赠与有什么区别
1、概念区别
(1)房产赠与,通常受赠与的一方是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也就是不用支付金钱作为交换。
(2)房产买卖,通常就是我们所说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双方是需要支付对价的。这是二者最主要的区别。
2、交易税费区别
在二手房过户环节有各种税,但主要的只有三种,分别是税、个税和契税。房屋买卖的税收计算,个税是等于(本次价格-原值价格-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收-其他费用)*20%(也即是:差额的20%。);税也要按照“满五唯一”分为三种,不满2年的房子,税为全额的5%;2年以上非普通住宅,税为差额的5%;2年以上的普通住宅免征税。契税方面,首套房90平米以下为1%,90平米以上为1.5%。二套房90平米以下为1%,90平米以上为2%。房屋赠与的方式所需缴纳税款根据交易人之间的关系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来说就是,直系亲属成本只有契税;而非直系亲属赠与的赠与成本有三个,其中契税和税的计算方式与买卖完全一致,个税则是全额的20%。
3、交易流程不同(1)房屋买卖办理流程
1)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网签备案。
3)去房管局办理购房资格审查通过后,打印购房合同办理过户加名。>>>>小区推荐:武夷商城
缴费情况:房屋买卖需按照二手房交易的缴费标准缴纳契税、个税、增值税,与是否为直系亲属无关。
限购情况:房屋买卖形式完全受限购政策影响,如果受赠人是被限购人群,也无法办理,与是否为直系亲属无关。
(2)房屋赠予办理流程
1)双方签订赠予合同。
2)将赠予合同拿到公证处进行赠予公证。
3)双方携带身份证、原房产证、公证后的赠予合同等材料到当地房管局,申请变更登记,房管局对房屋重新评估,之后按规定缴费、加名。
缴费情况:直系亲属间赠予只需缴纳契税、公证费,例如父母子女加名、兄弟姐妹加名。非直系亲属的赠予需交契税、个税、增值税,例如无血缘关系人加名。
限购情况:实践中,有城市受限购政策的影响,如受赠人是被限购人群,也无法办理加名。
房屋赠与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房屋赠与合同 与 买卖合同 的区别为: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 赠与合同 时无偿合同;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 3、买卖 合同成立 后,当事人必须履行;赠与合同成立后,出公益性、公正赠与外,当事人在财产转移前可以任意撤销、法定撤销。 《 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买卖合同和赠与合同的联系和区别
一、买卖合同与赠与合同区别
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讲的是等价有偿。而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中,除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外,受赠人是不需要支付对价或履行一定义务的,是无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赠与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与其他合同相比,赠与合同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第一,赠与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将其享有所有权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从而使受赠人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
第二,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无偿性是赠与合同最突出的一个特征。受赠人在取得赠与物所有权的同时,不需要向赠与人给付任何对价,即受赠人纯获利益。而赠与人向受赠人给付财产,也不从受赠人那里获得任何补偿或者回报。
第三,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一般情况下,赠与人负有给付的义务而不享有权利,受赠人享有接受财产的权利而不承担任何给付义务。在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中,受赠人要承担一定的义务,并以此作为取得赠与物所有权的一个条件,但这一义务对受赠人所产生的负担是远远低于其所获得的利益的。
第四,赠与合同既有诺成合同的特点,又有实践合同的特点。一般地,赠与合同自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时成立,不要求以接受赠与物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从而表现为诺成合同的特点。但公民之间的赠与关系或者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合同,可以赠与物交付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使得这部分合同具有实践合同的特点。
三、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
(一)赠与合同撤销的分类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当赠与人交付之前行使撤销权的,赠与人自可以拒绝履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当赠与物已交付受赠人后行使撤销权的,受赠人因失去取得赠与物的合法根据而应当返还受赠与的财产。受赠人拒绝返还的,赠与人有权请求其返还。根据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有无法定事由,可以分为有因撤销和无因撤销。
1、无因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在交付赠与标的物之前,无需任何理由而撤销赠与。但是,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者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或者经过公证证明的赠与合同,不适用无因撤销。
2、有因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在出现法律规定的特定事由时,使赠与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归于消灭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行使有因撤销权:
第一,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第二,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第三,受赠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二)赠与合同撤销权行使的条件
1、无因撤销的行使条件
第一,赠与合同是非经公证证明订立的;
第二,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撤销权;
第三,赠与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道德义务性质;
第四,只能在赠与财产交付之前行使撤销权。
2、有因撤销的行使条件
第一,受赠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第二,应当在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第三,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撤销权。
3、继承人或监护人撤销赠与的条件
第一,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以上就是由整理收集的关于买卖合同与赠与合同区别的法律知识。根据上文我们可以知道赠与合同与买卖合同最大的区别便是,赠与合同是无偿的,买卖合同是有偿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问题,欢迎咨询律师。
房屋赠与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
法律分析:二者的区别: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
3、买卖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必须履行;赠与合同成立后,除公益性、公正赠与外,当事人在财产转移前可以任意撤销、法定撤销、因穷困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房产赠与与买卖的区别有哪些
1.房产赠与,通常受赠与的一方是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也就是不用支付金钱作为交换。2.房产买卖,通常就是我们所说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双方是需要支付对价的。 这是二者最主要的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赠与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
赠与合同与买卖合同区别包括:1、赠与合同的主体是赠与人与受赠人,而买卖合同的主体是出卖人和买受人;2、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而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需要支付价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