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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承揽合同管辖

加工承揽合同管辖法院一般在加工行为地,如果合同当中有约定履行地的话,那么就需要以合同约定为准。在合同纠纷当中,可以到合同的实际履行地或者是被告所在地法院进行申请起诉。

一、加工承揽合同管辖法院有哪些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合同管辖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购销合同的履行地一般都为在合同当中所提及的交易地点,合同中未做规定的以实际的交易地点为准。

3.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4.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5.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6.《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书面合同中的协议,是指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讼前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

7.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确定管辖。

8.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9.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10.铁路运输合同纠纷及与铁路运输有关的侵权纠纷,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二、加工承揽合同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地问题的函告》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地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

合同履行地应为合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地点。

加工承揽合同主要是以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特定要求完成加工生产任务为履约内容的,承揽方履约又是以使用自己的设备、技术、人力为前提条件的。因此,加工承揽方所在地应为合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地点,即合同履行地。

加工承揽合同一般是指承揽方根据合同另一方的要求生产有关产品,并且达到相应的质量标准,定做方需要支付承揽方有关数额作为报酬的合同。一般承揽方在生产相关产品时,需要自己提供有关设备。

承揽合同纠纷管辖权

法律主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院司法解释规定:“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依据上述两项法律规定,加工承揽合同纠纷应由合同约定的履行地(比如约定安装地)或实际履行地(加工定作所在地)法院所在地管辖。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也可适用一般原告就被告的规定。,加工承揽业务切忌质量约定不清或口头约定质量,一旦发生纠纷,后患无穷。质量条款要约定明确仔细。如关于成品的厚度,要约定以成品哪个(些)点的测量为准,是测量某一个点还是测量几个点;是取平均值还是取上下限值;厚度的标准误差率是多少;质量验收时期及次品处理(是拒收还是降低加工费)等等。均要在合同里约定明确具体到位,不要遗漏任何细节。,如果质量是以样品为准,除了双方封存样品外,还应有样品质量描述的书面材料。以免样品灭失或自然毁损或对样品内部质量有异议而发生纠纷。,(一)协商解决,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了纠纷,首先应按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加以解决。既不应采取消极拖延的办法,也不应采取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的办法自行行使法律处分权,因为这两种做法都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合同纠纷律师按照法律规定,应该首先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解决纠纷,双方是建立在互谅互让、平等磋商的基础之上,不影响团结以及今后的继续合作,还可以节省时间、人力物力。,(二)调解,合同纠纷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由第三者对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明劝导,促使他们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三)仲裁解决,仲裁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发生争执,协商不成时,根据有关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协议,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用仲裁的方法解决合同纠纷是常用的一种方式。,(四)诉讼解决,当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在无特殊约定的情况直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诉讼解决纠纷时合同纠纷比较常见和有效的方法。,承揽合同纠纷管辖权,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来管辖的。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承揽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人民法院的管辖:即当事人在遇到诉讼时,应到哪个法院去打官司。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前者确定了四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上的分工原则,后者则是指案件应由何地的法院负责审理。

一、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1、协商

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仲裁

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

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除了上述一般特点之外,有些合同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涉外合同纠纷,解决时可能会援引外国法律、而不是中国相关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法典规定承揽合同属于专属管辖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加工承揽合同中对履行地没有另外约定的,以加工行为地为履行地,那么就是专属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二十条 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承揽合同是否是专属管辖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纠纷、港口作业中发生的纠纷、遗产继承纠纷由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承揽合同不在其中,不属于专属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承揽合同的管辖权

法律主观:

承揽合同的管辖权属于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但如果当事人在加工承揽合同中约定由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的,其约定的法院具有管辖权。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承揽合同管辖法院法律规定

承揽合同管辖法院法律规定如下:

1、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3、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4、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5、因合同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6、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承揽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如下:

1、协商解决就是承揽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发生后,通过相互协商,达成协议,确立纠纷解决的方法、步骤及各自承担的民事责任,最终解决合同纠纷。双方协商的基础是国家一系列有关法律、法规;其前提是双方的平等、自愿。在此条件下,双方本着实事求是、互相谅解的态度,达到求大同存小异,使分歧顺利得到解决。争议双方在协商不能达到意见统一时,可以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者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仲裁解决指争议双方根据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者作出裁决,双方对裁决必须执行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是我国解决合同争议的一种重要法律制度;

3、诉讼解决诉讼就是当事人将争议提交人民法院解决,人民法院在检察院的监督下,解决该争端的一切活动。诉讼包括起诉、审判和执行三个阶段;

4、当事人只能对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既可以对地域管辖权提出异议,也可以对级别管辖权提出异议。在二审程序中,当事人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

5、当事人只能向受诉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由受诉法院对管辖权问题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6、、必须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即在当事人收到应诉通知书后15日内提出。逾期提出的,受诉法院不予审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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