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之间的管辖条款是否有效
无效合同中争议管辖条款有效。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管辖地点,合同无效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因此合同中的争议管辖条款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合同成立没生效管辖约定有效吗
合同成立没生效管辖约定有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合同撤销后合同是否还有效
法律分析:合同撤销后,合同无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约定起诉方法院管辖是否有效
法律主观:
合同约定管辖法院有效。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当事人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合同无效约定的仲裁管辖有效吗
法律分析: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因此说合同中有关争议方法的解决,只要双方有仲裁协议约定,即使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也不影响仲裁的管辖。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民诉中合同转让后管辖协议对合同受让人是否有效?
一、合同转让后,合同的管辖协议对受让人是否有效
1、合同转让的,合同的管辖协议对合同受让人有效,但转让时受让人不知道有管辖协议,或者转让协议另有约定且原合同相对人同意的除外。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的解释》
第三十三条 合同转让的,合同的管辖协议对合同受让人有效,但转让时受让人不知道有管辖协议,或者转让协议另有约定且原合同相对人同意的除外。
二、合同如何约定管辖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在约定管辖法院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约定管辖法院的意思表示必须以书面方式约定;约定形式可以存在于合同中的争议管辖条款,也可以在诉讼前达成选择管辖的协议。
2、选择的管辖法院的范围是限定的,即只能是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中选择。
3、约定管辖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如本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合同各方约定了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则视为约定无效。除此之外,民事诉讼法第33条还规定了专属管辖,若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合同各方约定了不动产所在地之外的法院管辖,则视为约定无效。
最后,合同拟定一方在选择管辖法院的时候,要视具体情况综合分析,以节约诉讼成本、有利于诉讼顺利进行等多方面考量。
合同过期约定管辖
一、合同终止管辖约定是否有效
1、合同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所以合同终止后管辖约定条款是有效的。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七条 【争议解决条款效力】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二、协议管辖的条件有哪些
1、协议管辖只适用于合同纠纷,当事人对合同以外的其他民事、经济纠纷不得协议管辖。
2、协议管辖仅适用于合同纠纷中的第一审案件,对案件当事人不得以协议方式选择管辖法院。
3、协议管辖是要式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可以在订立合同时约定协议管辖,将协议管辖作为合同的内容之一,也可以在合同订立后,诉讼发生前以书面形式约定协议管辖。如果在合同中约定协议管辖的条款应被视为具有独立性的条款,即使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协议管辖条款的效力亦不受影响。
4、当事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选择。法律规定的可供当事人选择的法院是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的法院,这五个地点与合同具有较紧密的联系。
5、当事人必须做确定的、单一的选择。当事人须在协议中对管辖法院作出明确的约定,不明确则管辖无法依协议而确定。当事人在选择时只能选择上述五个法院中的一个,不得选择两个或两个以上,选择多数法院同样无法依据协议确定管辖法院。
6、当事人选择法院时,不得违反和的规定。当事人在协议时只能变更第一审的,不得变更级别管辖,不得将依法由基层法院管辖的诉讼约定由中级法院乃至高级法院管辖,否则会造成审级关系的混乱。专属管辖是强制性管辖,因此不允许当事人通过协议改变专属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