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合同丢了可以补吗
按揭合同丢了可以补。
房屋贷款合同补办流程如下:
1、购房者持有的那本合同要放在银行质押。如果不慎将合同丢失,应采取如下措施补救:若在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并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若做完了预售登记但还未开始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丢失合同,则需在报纸上刊登合同作废声明,并在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3、若在做完了预售登记且已经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已经依法成立的按揭贷款合同,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丢失之后是可以进行补救的,具体程序如下:
(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经办银行,让银行重新提供一个原合同的复印件,要求银行盖骑缝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也可以要求银行将原合同作一复印件公证;
(二)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查档
房贷合同丢了可以到银行补办吗
银行房贷合同不见了可以补办。
购房者不慎将贷款合同遗失的话,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补救:
1、借贷人可前往开发商或房管局重新复印一份。
2、若借贷人在还未办银行按揭前就丢失了贷款合同,那么还需借贷人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后,再拿着有关证明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再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即可。
3、若申请贷款买房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没有购房合同原件的话,借贷人也可提供当地房屋交易中心有盖章的信息证明即可。
住房贷款合同持有者:贷款发放银行、公证机关、办理抵押手续的房产部门、如果贷款办理的是公积金,那公积金中心也会有。
签房贷合同要注意什么?
1、必须是贷款者本人签字
在银行申请贷款审批之后,需要在贷款合同上签名,签名必须是本人签字,而且贷款者的担保人也需要到银行签字,如果不是一个人贷款,是和自己的爱人或者和直系家属共同贷款,就需要共同到银行签字,要根据银行具体要求来准备,这样才能避免影响到签字的法律效力,很有可能会影响到自己申请贷款的审批,建议大家要注意这些细节问题。
2、签字之前要确定合同细节内容
在签字之前不要太过着急,而是要仔仔细细的把合同上的内容都了解清楚,这样才能避免给自己申请贷款造成不必要的影响,贷款想要提高申请成功率,并且保证申请贷款的过程更顺利,每个细节都需要注意保护自己个人的合法权益,包括在最后签订合同的时候,确定贷款合同内容没有问题再签字。
3、按照银行具体要求签字
不少人平时会有使用草书签字的习惯,或者使用繁体字千字,这种情况在银行申请贷款签字是不被允许的,必须要用简体正楷字进行签字,按照银行的具体要求签字,否则贷款合同无效,千万不要为了个人美观而签字,必须保证贷款合同的签字内容工整,保证字迹清晰,这样才能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七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购房贷款合同丢了怎么补
购房贷款合同丢了怎么补
购房贷款合同丢了,有三种补救办法:
1、借贷人可前往开发商或房管局重新复印一份;
2、若借贷人在还未办银行按揭前就丢失了贷款合同,那么还需借贷人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后,再拿着有关证明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再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即可;
3、若申请贷款买房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没有购房合同原件的话,借贷人也可提供当地房屋交易中心有盖章的信息证明即可。
怎么计算购房贷款
科学的选择贷款额度、贷款方式、首付比例以及还款方式可以帮助购房者花最少的钱办最正确的事。购房者选择适合自己的贷款能够降低成本,让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为此,每个购房者都需要根据自己的不同经济状况精打细算,合理安排。
1、房屋总价不能超过实际偿还能力。贷款买房虽说可以花明天的钱办今天的事,但透支金额必须控制在有效偿付能力之内。普通购房者的购房总价应该不要超过家庭年收入的6倍,每月还款不要超过月收入的60%。对于投资性的购房者,要充分考虑资金成本,因为银行的贷款利率不是一成不变的;
2、首付款并不是越少越好。购房者首付款不得低于总房价的20%,申请贷款的额度越大,首付款的额度就越小。选择小的首付款,就可以将其他资金用于别的投资。所以如果购房者有多余存款又有其他较好的投资途径就可以选择最少的首付,因为其他投资的回报可能会大于贷款利息。如果没有较好的投资途径,在有多余存款的情况下还是选择多付一些首付款,因为贷款利息比存款利息高得多;
3、还款期限要适当。借款期越少,每个月的还款额就越少。要根据自己的未来收支情况和自己的人生阶段来选择还款的期限。同样的贷款金额,选择十年的还款期每月要比选择二十年多,但是需要还款的总额比二十年期的要少。根据专家的分析,购房贷款一般在15至20年为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房贷合同原件丢了怎么办
对于购房合同丢失,是可以到相应部门进行补办。只要当时的房子在购买时办理的是合法的手续,那在政府部门的系统中就是可以查得到的,只需要补办丢失的材料即可。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依法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开发企业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银行房贷合同不见了可以补办吗
银行房贷合同不见了可以补办,首先借贷人可前往开发商或房管局重新复印一份。若借贷人在还未办银行按揭前就丢失了贷款合同,那么还需借贷人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后,再拿着有关证明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再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即可。若申请贷款买房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没有购房合同原件的话,借贷人也可提供当地房屋交易中心有盖章的信息证明即可。
购房合同丢失了又该怎么补办
1、协商解决:首先你可以先协商解决,就是向开发商说明情况,看开发商能否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这个就必须开发商同意的,一般来说,都是不会拒绝的,出现的费用由购房者出就行,只需要开发商出具相关证明的。
2、如果购买的是现房: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因此,若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就从法律上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就可以了。
3、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根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
4、做完预售登记但是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如果购房者丢失了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5、做完预售登记并且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3点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按揭房购房合同丢了怎么补办
法律主观:
购房合同 丢失了补办方法: 1、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 购房 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3、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 质押 。 《 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 合同成立 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贷合同丢了怎么办
法律主观:
一、房屋贷款合同丢了怎么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购房贷款合同相对来说是很重要的合同,涉及的金额大,并且在你还清贷款办理撤销房产抵押手续时,是需要你凭贷款合同等资料办理的。如果发生遗失后,以下三种方法可以补办:
1 、携带好自己的身份证到贷款银行,让银行重新给你一个原合同复印件,然后加盖银行公章。
2 、如果你当时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那么可以携带好自己的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查询档案。
3 、如果以上两种方法都行不通,还可以到房产抵押部门去查档,这个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一般不会很多。 由此可以看出,贷款合同丢失有补救方法,但是过程都比较麻烦。有的单位也会嫌麻烦不愿意查档。有的银行在补办合同时,有可能还会需要买卖双方都到场,并带齐相关证明资料。因此,我们尽量在生活中养成保管好重要物品的习惯,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二、房产贷款合同的效率是怎么样的
依照《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国家实行房地产抵押登记制度,也就是说必须到房地产登记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因此,房地产抵押登记作为抵押合同生效的要件,当事人订立书面抵押合同后未办理登记的视为效力未定,房地产抵押合同必须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后才生效。依法设定的房地产抵押,只有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才受国家法律保护,否则,没有法律效力。
三、房产所有权的年限
1 、根据民事法律的规定,房产所有权本身是不存在法定期限的,其有期限是因为房屋所占的土地有相应的期限即通常所说的土地使用权的期限。
2 、关于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 1 )居住用地七十年;
( 2 )工业用地五十年;
( 3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 4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 5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3 、综合前述几项内容,房产所有权的期限最高为 70 年,但是因为建成房产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时间通常有所出入,所以一般是小于 70 年的。购房贷款合同相对来说是很重要的合同,涉及的金额大,当房屋贷款合同丢了之后最好及时进行补办。
法律客观:
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该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共有四本:开发商二本,房管部门备案一本,购房者一本。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如何处理?开发商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时,需要将所有的四本合同拿到房管部门才能够办理产权证书,缺少任何一本都不行。所以,购房者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购房合同,如果丢失了,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在不同的时期所采取的补救措施各不相同,大致分为以下三种:一、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二百元左右。二、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但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三、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和第二种情况基本相同。专家提醒,在整个购房过程中,合同经常需要交接,而合同的丢失也并不都是发生在购房者身上,有些时候开发商、律师、银行由于过失也会出现丢失合同的情况。所以在交接合同时一定要求对方出具书面的凭证,以证明自己已经将合同交给对方。否则一旦发现丢失,大家互相推卸责任,最终吃亏的还是购房者。
房屋贷款合同丢了怎么办
房贷合同丢了怎么办
购房贷款合同遗失的解决方法:
1、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经办行,然后让银行重新给您一个原合同的复印件。
2、如果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那么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公积金查档。
3、也可以到房产抵押部门查档,但是这个需要缴纳一定的手续费。
房贷合同丢失怎么办?
在与开发商签订 房屋销售合同 后,合同共有四本:开发商二本,房管部门备案一本,购房者一本。若是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所有的那本合同要放在银行质押(据此,你手里应该没有合同,合同已经质押给银行了)。如果 购房合同丢失 了,要采取如下措施补救, 1、若在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并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若做完了预售登记、还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丢失合同,则需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并在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3、若在做完了预售登记且已经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房贷合同原件丢了怎么办
对于购房合同丢失,是可以到相应部门进行补办。只要当时的房子在购买时办理的是合法的手续,那在政府部门的系统中就是可以查得到的,只需要补办丢失的材料即可。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依法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开发企业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