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条款的法律规定
无效条款指合同中约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或社会公共利益原则的条款。我国《合同法》规定无效条款应当被认为从未存在过,不得对合同效力产生影响。
无效条款是指合同中侵犯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原则的条款,它不仅不能体现当事人真实意思,也不能得到法律保护。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无效条款应当被认为从未存在过,不得对合同效力产生影响。无效条款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违反强制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3.违反公序良俗;4.欺诈行为;5.基于恶意或者超越法定权力等。当发现合同中存在无效条款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并采取合适的法律手段加以纠正。
如果合同中有多个无效条款,是全部无效还是部分无效?如果合同中有多个无效条款,应当根据不同情形分别处理。如果无效条款与合同的其余部分相互独立,其无效不影响合同的其他条款的效力;如果无效条款的无效影响到整个合同的效力,那么整个合同都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无效条款是指侵犯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或社会公共利益原则的合同条款,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其应被认为从未存在过。在签订合同前需要仔细核查合同条款,并及时纠正发现的无效条款,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五条 合同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三)违背公序良俗;(四)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五)基于恶意或者超越法定权利范围的订立合同。
无效合同类型及其法律后果
法律主观:
一、无效 合同 的种类及法律后果
无效合同的种类及法律后果如下:
1、无效合同的种类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合同双方恶意串通并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
2、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为得利一方返还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不能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双方就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二、无效合同适用情形有哪些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强制性规定可以区分为要求当事人必须采用特定行为模式的强制性规定,以及禁止当事人采用特定行为模式的强制性规定。
(1)针对必须采用特定行为模式的强制性规定,比如没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合同的法定特别生效条件不具备,那么合同并非绝对无效。按照法定的要求采取特定行为模式后合同仍然可以生效。
(2)针对禁止当事人采用特定行为模式的强制性规定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管理性的强制性规定,一种是效力性的强制性规定。违反管理性的强制性规定,当事人要承受行政法甚至刑法上的不利法律后果,而该合同在民法上并非绝对无效;违反效力性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对被认定为绝对无效。
2、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
合同存在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公共利益的情形,那么合同会被认定为绝对无效。
三、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中,无效合同经常会与可撤销合同的情形混为一谈,那么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有哪些呢?根据《民法典》对合同的规定,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主要在于无效合同是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可撤销合同在撤销决定作出前仍然有法律约束力。并且,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因素是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乘人之危的情况,不必然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无效合同则必然具有违法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合同法对无效合同的规定
法律主观:
合同法失效后,现行民法典中关于无效合同的规定如下:无效的合同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假意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的合同等。且无效的合同对当事人自始没有法律拘束力。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无效合同违法吗?
无效合同一定是非法的,无效合同的特点是具有违法性、不履行性、自始无效性,因为只有符合法律有关合同无效的规定,合同才会无效。所以, 无效的合同 一定是非法的。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 无效。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无效合同的法律规定
法律主观:
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规定是:,1.折价补偿。折价补偿是在因无效合同所取得的对方当事人人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时,按照所取得的财产的价值进行折算,以金钱的方式对对方当事人进行补偿的责任形式。,2.赔偿损失。此种损害赔偿责任应具备以下构成要件:,(1)有损害事实存在。,(2)赔偿义务人具有过错。这是损害赔偿的重要要件。,(3)过错行为与遭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3.非民事性后果。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除发生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民事性法律后果外,在特殊情况下还发生非民事性后果。,无效合同是由于合同的成立要件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绝对无效的合同,这种合同不存在转化为有效的可能性,合同自成立以来,未曾生效过,因为法律对其作出了根本的否定性评价。,而合同变更,则以原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变更部分不超出原合同关系之外,原合同关系有对价关系的仍保有同时履行抗辩;原合同债权所有的利益与瑕疵仍继续存在,只是在增加债务人负担的情况下,非经保证人或物上保证人同意,保证不生效力;物的担保不及于扩张的债权价值额。因此,变更合同的前提是合同有效,对于无效合同是不存在变更的。,无效合同不能成为有效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存在无效事由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确认无效,当合同被确认无效时,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无法转化成有效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