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随时解除保险合同的主体是
投保人权利有:
1.请求保险人说明保险条款权利;
2.合同变更请求权;
3.如实告知的义务;
4.按约缴付保险费义务;
5.危险增加通知义务;
6.重复保险通知义务;
7.建议被保险人维护标的安全义务等。
根据《保险法》第20条规定,投保人可以变更合同内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被保险人是这个保险产品合同所保障的人,其财产利益以及人身安全都会受保险合同保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既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是不同的人。
被保险人的权利有:决定保险合同是否有效、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在一定条件下享有保险金受益权。
1、决定保险合同是否有效: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及其保险金额,在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的情况下,保险合同无效。
2、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在人身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有权指定或变更受益人,而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事先征得被保险人的同意。
3、享有保险金受益权:根据《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只要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即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义务:被保险人没有指定受益人;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并没有指定其他受益人;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放弃受益权,并没有其他受益人。
保险退保的一般流程如下:
1、通过拨打客服电话或到网点柜台,向保险公司提交退保申请,说明退保的原因和退保时间。
2、保险公司对退保申请进行审核后,出具退保批单,同时收回保单。
3、退保人根据保险公司要求,持退保批单和身份证,到保险公司领取应退给的保险费。
除了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有权随时解除保险合同的主体是投保人。
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十五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保险合同纠纷诉讼主体是谁
法律分析: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和保险人是保险合同纠纷的诉讼主体。保险合同存在投保人、保险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等多个主体,因保险费支付所产生纠纷,投保人和保险人是保险合同纠纷的诉讼主体;财产保险争议纠纷中,因保险金的支付发生争议,被保险人和保险人是保险合同的诉讼主体;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中,涉及受益人。
法律依据:《保险法》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