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劳动合同算工伤吗
没有劳动合同同样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认定为工伤与是否签订有劳动合同没有任何的关系,只要本人是因工作的原因,在工作的时间内所受到的伤都是可以享受到相关的工伤待遇,未购买有工伤保险的就会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
一、没有劳动合同算不算工伤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依然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单位进行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二、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程序
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
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6、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
7、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8、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双方拥有劳动关系不一定要有劳动合同来证明,如果本人因工作的原因受到了伤那么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即使没有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需要承担起该有的赔偿,所以,劳动者对自己的权益就一定要懂得如何保护,如果双方因赔偿协商不好就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死亡算工伤吗
法律主观: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但有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上下班过程是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
法律客观: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未签劳动合同工伤认定
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认定工伤
只要建立了用工关系,即使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是可以认定工伤的。不签订劳动合同是严重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对于因工受伤不给予享受工伤待遇的做法也是错误的。可以通过仲裁和诉讼途径主张自己的权益。
案须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一年,即当事人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
当事人提出申请后,仲裁委员会将在60日内作出仲裁裁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裁决书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前还应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及鉴定。工伤认定申请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工伤医疗费的支付问题,根据法律规定,主张工伤医疗费不超过12个月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金额、在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后、劳动者不起诉的,仲裁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不履行的,劳动者可申请强制执行。如主张的工伤医疗费未超过上述标准,建议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后可直接就工伤医疗费问题先行仲裁解决,其余工伤待遇可在伤残等级鉴定结果出来后再行主张。
二、哪些情形属于工伤
职工由于下列情况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可认定为工伤: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的;
(4)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9)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综上可知,认定是否属于工伤并不是看双方之间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那么就是可以去申请认定工伤的。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在线律师,律师会为您详细解答。
没签劳动合同死亡算不算工亡
一、没签劳动合同死亡算不算工亡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有劳动关系,符合工伤死亡认定条件的,依然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并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
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同时具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于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劳动关系成立。
二、工亡的判定标准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
3.受到事故伤害。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致患职业病。
三、工亡的赔偿标准
1、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年度平均职工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伤死亡能被认定工伤吗
法律分析: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有劳动关系,符合工伤死亡认定条件的,依然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并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伤死亡是否可以认定工伤
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伤死亡可以认定工伤。劳动关系是以事实劳动关系为依据的。工伤由用人单位在三十天之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家属可以在一年之内,准备好相关材料,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二款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未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意外死亡
法律分析: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符合工伤死亡认定条件的,依然可以依法申请工伤死亡认定,要求单位进行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未签订劳动合同死亡,属于工伤怎么赔偿
法律分析:未签订劳动合同,同样能够认定工伤的。死者近亲属收集证明死者身份关系的证据,如工作证、服务证、考勤卡、工资条、证人证言等,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按照工亡标准待遇处理有关赔偿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