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情

虚假贷款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法律主观:

遭遇虚假担保骗取贷款构成犯罪,不必然导致 借款担保合同无效 ——借款人骗取贷款构成犯罪,但无证据证明债权人银行参与骗贷等不法行为,担保人主张免除责任的,应不予支持。 借款人是否骗保,不影响贷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效力——借款人在取得担保时是否存在诈骗行为,不影响贷款 合同的效力 ,亦不影响贷款人与担保人之间 担保合同的效力 。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 (一)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 (二)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 (三)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 (四)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限内多次参加民间借贷诉讼; (五)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委托代理人对借贷事实陈述不清或者陈述前后矛盾; (六)当事人双方对借贷事实的发生没有任何争议或者诉辩明显不符合常理; (七)借款人的配偶或者合伙人、案外人的其他债权人提出有事实依据的异议; (八)当事人在其他纠纷中存在低价转让财产的情形; (九)当事人不正当放弃权利; (十)其他可能存在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情形。

借款人构成诈骗罪借款合同还有效吗

法律分析:无效。借款人构成贷款诈骗犯罪所涉借款合同无效的主要理由是:虽然合同效力应由民事法律来规范,但犯罪应由刑事法律来调整,如果刑事判决认定自然人或单位构成贷款诈骗犯罪,民事判决却认定所涉借款合同有效,则明显存在法律逻辑上的矛盾,两者应是非此即彼的关系,有效就不能构成犯罪,犯罪就不能有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罪成立借款合同是否无效

法律分析:诈骗罪成立借款合同是无效的,因为违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诈骗罪成立借款合同是否无效

一、诈骗罪成立借款合同是否无效

1、诈骗罪成立借款合同是无效的,因为违法。合同无效: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法律依据:《中华_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_段实施的民事法律_为的效___以欺诈_段,使对_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_为,受欺诈_有权请求_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事法律_为_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_效_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_为_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_效_后,_为_因该_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__应当赔偿对_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_都有过错的,应当各_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借款合同如何认定成立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会通过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意见及证据材料进行综合考量,在双方对于借款关系存在争议情况下通常会审查两个要件,一是双方是否存在借贷合意,即双方有无签订借款合同或借条;二是否有转账凭证,包括银行流水、转账记录等佐证材料。若具备两个要件,综合审查无误后,则双方借贷关系成立。其他情况下,需要综合来确定双方的借贷关系。

版权: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lhlawzx.com/laws/4355.html
相关推荐

王熙 律师

主任律师

立即咨询
Lomu
用我千方百计,解你千头万绪。

文章

489

收藏

122

人气

1941

粉丝

455

工程纠纷,对方上诉拖延时间,二审驳回对方上诉,维持一审胜诉判决👏

王熙 律师

2023/4/23 16:55:56

立即咨询

纪念一下解封后上班第一天✌一波法律小知识走起来~~🥰 1⃣给别人担保要搞清楚一般保证人和连带保证人的区别哦~~~🤓 2⃣先诉抗辩权不要忘记😇 3⃣但借款期间届满后向出借人作出书面还款承诺的行为认定就麻烦了👇

王熙 律师

2022/12/2 19:48:11

立即咨询

各地的法院也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在每个“战场”为了公平正义据理力争,展现律师专业风范!在为委托人维权的路上,我们一直在全力以赴、精益求精!

王熙 律师

2023/4/13 13:15:23

立即咨询

法律精湛,不负重托!委托人对工程施工完毕后,对方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尾款!天用律师团队研判案情、收集证据、专业辩护,成功收回36万余元工程款项!选择专业团队,结果才更有保障!

王熙 律师

2022/11/22 15:50:39

立即咨询

五年债权,三月跟进,五天和解,半月回款👏

王熙 律师

2022/11/11 18:41:49

立即咨询

单位附近的风景☀

王熙 律师

2023/4/8 16:05:35

立即咨询

技术驱动法律,互联网+门店 “云律所”模式

让法律服务触手可及

咨询我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