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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没有签名只有手印和印章有效吗?

法律主观:

要看具体的情形: 1、如果当事人是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的,没有公司的公章,只有本人手印的,原则上无效; 2、如果是以个人名义签订的,本身就不需要加盖公司章,当事人签字或按手印,合法有效。 《 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卖合同未签字有效吗

买卖合同未盖章,如果合同不以批准等手续为生效要件,并且当事人签了名、按了指印,或者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生效。因为合同一般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成立生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没有签字的订单有效吗

一、

没签字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没有在合同书上签字是否有效要根据具体情况加以认定:

第一种是只有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签字或者盖章了,如果一方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并且为对方所接受,该合同成立,而不论接受方是否履行了其应负的义务;

第二种是只有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签字或者盖章了,如果一方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但不为对方所接受,该合同不成立;

第三种是只有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签字或者盖章了,但是双方当事人都未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该合同不成立;

第四种是双方当事人均未在合同书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是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了其主要义务而且为对方所接受的,该合同成立,而不论接受方是否履行了其应负的义务;

第五种是双方当事人均未在合同书上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了其主要义务但不为对方所接受的,该合同不成立;

第六种是双方当事人均未在合同书上签字或者盖章,双方当事人也都未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该合同不成立。

《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四百九十一条【信件、数据电文形式合同和网络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1、当事人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买卖合同;

3、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合同违背公序良俗;

5、出卖人和买受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条 【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上的内容告诉我们,没有签字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要视情况而定,如果买卖合同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或盖章,是当事人自愿签订的,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买卖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不能说没有签字的买卖合同就是无效的。如果您还有法律问题不明白,可以登录我们网网站咨询律师。

买卖合同房屋共有人未签字有效吗

法律主观:

部分共有人未签字的买卖合同只要满足合同的生效要件就有效。除此之外,如果买方符合善意取得的情形的,可以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但是其他共有人可以向卖方追责。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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