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买受人违约如何处理
具体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但是违约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买卖合同一方违约怎样赔偿
法律主观:
一、买卖合同卖方违约如何赔偿
1、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
2、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条款,法律也未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数额的,但只要由于违约造成了对方的损失,违约方就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数额,应当按照对方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二、口头协议违约怎么解决
对方口头违约的话可以先与对方协商,争取找到对双方当事人最佳的解决方式;当双方都不能协商一致时,被违约的就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请求对方继续履行合约,赔偿违约金等。
三、合同前的口头承诺有效吗
《民法典》第五十四条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法人为了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所实施的合法行为。
第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它形式。法律规定使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之日起具备法律效力,行为人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对方当事人同意,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综上所述,口头承诺系公民、法人为了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所实施的合法行为的一种。
买卖合同卖方违约如何赔偿?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条款,法律也未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数额的,但只要由于违约造成了对方的损失,违约方就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法律客观: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买卖双方其中一方毁约如何解决
买卖双方在签署购房合同后,其中一方毁约,一般情况下会采用定金罚则或者赔偿违约金的方式进行解决,在此提示购房者定金罚则和赔偿违约金只能选择一种方式。
1、定金罚则。买卖双方在签署购房合同后,一般买方会向卖方支付一定金额的定金,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定,最高不超过购房款的20%。如遇单方毁约问题,则适用“定金罚则”,即如果卖方(也就是业主方)毁约,则需要向买方给付双倍定金作为赔偿;如果买方(也就是购房者一方)毁约,则已经支付的定金,卖方将不予退还。
2、赔偿违约金。违约金一般是买卖双方在签署购房合同后,另行约定于《补充协议》中,也就是说并非所有交易过程中都涉及违约金问题。同时,违约金的数额也是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的。
房屋草签合同违约赔偿
为减少纠纷和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的发生,顺宝提醒您草签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
1、严格审查主合同效力,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无效。因此,应当在签订定金合同时注意审查主合同是否有效,以保证所签订的定金合同有效。
2、签订书面定金合同,签订书面定金合同的主要目的是证明定金合同的存在,避免定金合同纠纷发生,并且有利于纠纷发生后划分责任,提供依据。合同双方应对定金作出书面约定,特别要对违反主合同条款或补充合同条款时如何处理定金作出约定。
3、在合同标的额的20%以内约定定金数额,使用定金必须掌握定金数额的有关法律规定,否则会造成部分定金的无效。
4、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时间、期限,定金合同为实践合同,从实际支付定金之日起生效。交付定金的期限就是定金合同的履行期限,是定金合同的最基本条款,可以防止因交付期限约定不明确拖延交付定金和发生纠纷。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是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证据将可能成为诉讼成败的关键。
发生违约时买卖双方均可采用的救济方法有 ( )
一、房屋买卖合同违约救济的方式有哪些?
违约的救济途径有以下几种:
(1)继续履行。受损方向法院提起继续履行之诉,由执行机关运用国家的强制力,强制要求违约方履行继续合同。
(2)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对违约的一种必不可少的救济办法。是指违约方用金钱来补偿另一方由于其违约所遭受到的损失。赔偿是债权诉讼最主要的特征,也是普通法所给予的最主要的救济形式。
(3)违约金,也是最常用的违约救济方法。
违约救济,是指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义务的情况下,另一方当事人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以保障合同的法律约束力,维护其合法权益为目的而采取的各项措施的总称。
违约救济的目的是保护受害方的权益,尽量避免或者减少损失。
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1、和解。和解是由争议各方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和各方实际情况,自行协商而不需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的方式。
2、调解。调解是由争议各方选择信任的第三方居中,就合同争议进行调解处理。调解通常是以各方互谅互让为原则进行。此方法解决纠纷的可能性较和解大一些,但由于调解协议与和解协议一样不具有强制性效力。
3、仲裁。这是指争议各方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发生以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法定的仲裁机构,由仲裁机构依据仲裁规则居间进行居中调解,依法做出裁定的方式。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并可根据生效的仲裁协议申请强制执行。
4、诉讼。诉讼是解决合同争议的最后方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争议双方的请求、事实和法律,依法做出裁判,藉此解决争议的方式。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四百八十八条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会产生各种类型的合同的订立,尤其是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额度发展,我国越来越多人进行房屋买卖合同的订立,因此我们要注意与购房相关的法律法规。
买卖合同另一方不解除怎么办
在买家违约卖家又不愿意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只能自己跟买家协商处理,但只要买家有违约行为,卖方是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追究违约责任的。而且,根据买卖合同中违约行为的具体情况,违约责任是包括继续履行合同的。
一、买家违约不愿意解除合同怎么办?
买家违约不愿意解除合同也可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具体可以和买家协商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条
【非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及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第五百八十一条 【替代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根据债务的性质不得强制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其负担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费用。
第五百八十二条
【瑕疵履行违约责任】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合同的解除有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合作的目的是双赢的,可是,要想达到双赢的目的,必须双方当事人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应尽义务,很多时候就算卖家不想解除合同,但买家根本就不履行应尽义务的情况下,也只能根据当时的情况解除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一方违约怎么办
一、房屋买卖合同一方违约怎么办
房屋买卖合同一方违约怎么办呢?房屋买卖合同是买卖双方在房屋交易过程中签订的重要合同,合同中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要求违约方履行合同
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其履行合同。例如,如果卖方违约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房屋,买方可以要求卖方履行合同,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房屋。
2、 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支付违约金。例如,如果卖方违约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房屋,买方可以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作为赔偿。
3、 解除合同
如果一方违约严重,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例如,如果卖方违约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房屋,买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退还已支付的房款和定金。
4、 要求违约方承担损失
如果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损失。例如,如果卖方违约导致买方无法按时入住,买方可以要求卖方承担因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应及时采取措施,否则可能会影响自己的权益。同时,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要注意什么
1、 确认房屋的产权状况: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买方应该仔细核实房屋的产权状况,包括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抵押情况等。
2、 确认房屋的实际情况:买方应该亲自到房屋现场查看房屋的实际情况,包括房屋的结构、装修、设施等。
3、 确认房屋的价格:买方应该了解当地房价,对比其他类似房屋的价格,以确定房屋的合理价格。
4、 确认交易方式:买卖双方应该确定交易方式,包括全款、分期付款、按揭等。
5、 确认交易时间:买卖双方应该确定交易时间,包括签订合同时间、交付房款时间、交付房屋时间等。
6、 确认违约责任:买卖双方应该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包括违约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等。
7、 确认其他条款:买卖双方应该在合同中明确其他条款,包括房屋的权利义务、税费分摊、维修责任等。
海豹搬家
房屋买卖合同一方违约怎么办
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无论是合同签订后的预期违约还是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的实际违约,如另一方坚决要求继续履行的,应责令双方继续履行。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另一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合同终止中合同违约的情形有哪几种?
1、预期违约
即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行为。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明确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由此可以看出预期违约分为明示违约和默示违约两种形式,且守约方有选择权,可以积极要求赔偿,也可消极等待。
2、不履行
即完全不履行,指当事人根本未履行任何合同义务的违约情形。从不履行的原因看,既可能是当事人虽然能够履行但是拒绝履行,也可能是当事人不能履行债务。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或拒绝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追究债务人的违约责任。
3、迟延履行
指合同履行期限届满而未履行债务。包括债务人迟延履行和债权人迟延履行。债务人迟延履行是指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或者在合同未定履行期限时,在债权人指定的合理期限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债权人迟延履行表现为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履行应当接受而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即迟延接受履行。
4、不适当履行
即指虽有履行但履行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违约情形。包括瑕疵履行和加害给付两种情形。瑕疵履行是指一般所谓的履行质量不合格的违约情形。加害给付,是指债务人因交付的标的物的缺陷而造成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行为。
在购买房屋时,购买人都要与开发商签订书面的购房合同,但是并不是签订了合同就不会出现意外,有时候还会出现一方违约的纠纷发生,作为购房者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的请求,通过法院进行裁定。
买卖合同一方鉴违约责任,另一方可否主张
一、合同当事人可否向另一方主张违约责任
可以,只要另一方有违约的行为,当事人就可以向另一方主张违约责任。
承担违约责任应具备的条件具体如下:
1、要有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违约责任只有在存在违约事实的情况下才有可能产生,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是违约责任的客观要件。违约行为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拒绝履行。合同当事人拒绝履行合同又称毁约,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的情况;
(2)不完全履行,又称部分履行,指当事人只履行合同规定义务一部分,对其余部分不予履行;
(3)迟延履行,又称逾期履行,指当事人超过合同规定的期限履行义务的。在合同未定期限的情况下,债权人要求履行后,债务人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也构成迟延履行;
(4)质量瑕疵,是指履行的合同标的达不到合同的质量要求。对质量瑕疵,权利人应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不正确履行,是指合同义务人未按合同规定的履行方式履行义务。
2、违约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
当事人违约可能有各种原因,如不可抗力、对方违约等。因这些原因引起违约,当事人不能承担违约责任。只有因违约当事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即有可归责于合同义务人的原因,违约当事人才能承担违约责任。违约当事人要承担违约责任,主观上必须要有过错,而且在双方过错的情况下,过错的大小是其承担违约责任大小的依据。
违约当事人是否有过错,适用过错推定,即只要有违约的事实,即推定违约人有过错。违约人要否认自己有过错,必须举证证明。
3、当事人的违约行为造成了损害事实
损害事实是指当事人违约给对方造成了财产上的损害和其他不利的后果。从权利角度考虑,只要有违约行为,合同债权人的权利就无法实现或不能全部实现,其损失即已发生。在违约人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下,不必考虑对方当事人是否真的受到损害及损害的大小;而在需要支付赔偿金的情况下,则必须考虑当事人所受到的实际损害。
4、违约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违约当事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只限于因其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其他损失,违约人自然没有赔偿的义务。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害包括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对这两种损害违约人都应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二条 【瑕疵履行违约责任】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主张违约责任的形式都有哪些
主张违约责任的形式都有以下这些:
1、继续履行合同。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
2、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赔偿损失,即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依法赔偿债权人所受损失的责任。
房屋买卖合同一方违约怎么办
房屋买卖合同一方违约的处理方式如下:
1、继续履行。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首先另一方可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例如,在房屋买卖中,如果买方已支付价款,但卖方迟迟不交付房屋,买方就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交房的义务;或者卖方已经交付房屋但买家不支付价款,卖方就有权要求买方继续支付价款。同时,继续履行不影响守约方向违约方主张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等。
但有下列情况的则不适用继续履行: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2、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迟延主要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当事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此外,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如果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自己将不履行债务,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也可以依法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可以适用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3、继续履行或单方要求解除合同不影响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
房屋买卖合同一方违约的解决办法如下:
1、双方当事人应该先尝试友好协商,协商解决纠纷;
2、若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对纠纷的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作出认定和判决;
3、合同约定有仲裁条款的,则双方只能通过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由仲裁机构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仲裁裁决;
4、双方可以请求当地政府部门介入,由政府部门根据事实和法律,调解纠纷。
起诉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需要下列资料:
1、民事起诉状;
2、主要证据材料目录及复印件;
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法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没有身份证的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需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被告为单位的,提供被告工商基本信息。
常见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方违约的责任如下:
1、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2、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1)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2)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房地产买卖合同应注意的情形如下:
1、房、地一同出卖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
2、必须登记过户后,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
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
3、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
4、房屋买卖不能侵犯相关人的优先购买权。
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已租出房屋时,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所谓同等条件,主要是指房价同等,还包括房款支付期限、支付方式、支付金额同等等。
5、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
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须购买,须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单位违反规定,购买私房的,该买卖关系无效。有的单位以个人名义购买私房,产权也登记在个人名下,但实际上是单位出资,作为单位的固定资产用于生产、经营、办公或用作集体宿舍等,这种情况属于单位变相购买私房,该买卖关系无效。凡享受国家或企业事业单位补贴,廉价购买或建造的城市私有房屋,需要出卖时,只准卖给原补贴单位或房管机关,否则也无效。
6、价格欺诈,显失公平,合同无效。
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双方应当本着按质论价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价标准议定价格,经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同意后才能成交。买卖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因价格高低无故反悔,应按合同议定的价款、期限和方式交付。但如果出卖人在房屋质量问题上有欺诈、隐瞒行为或在成交后发现内在质量问题的,买受人可要求同出卖人重新议定价格,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