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有公章的借条归谁
盖有公章的借条应由单位负责偿还。因为对于盖有单位公章的文书,其当事人应为单位本身,由单位依照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并承担约定的义务,所以盖有公章的借条应由单位负责偿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盖有公章的借条谁负责偿还
法律分析:属于公司的借款,由公司负责偿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谁应该负责偿还盖有公章的借条
法律分析:盖有公章的借条自然是单位负责偿还债务的,因为任何加有单位公章的文书就代表着是单位行驶的相关行为,除非单位能够举证公司当中的有个别人员自己在借钱的时候冒用了单位的公章,但这是需要用人单位自己举证的,债权人只需要直接向公司索要相关的欠款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欠条公司盖章和法人签字应该谁负责
法律分析:这种情况一般看钱的走向是公司账户还是个人账户,如果走的是公司账户,认定为公司借款,如果借款打入法人个人帐户的,原则上也应该认定作为公司法人的个人和公司为共同借款人,应该由公司法人个人和公司共同负责偿还借款,二者应承担连带的偿还责任。除非能证明借款未用于公司经营,用于法人私人经营了,那就是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欠条公司盖章和法人签字应该谁负责
法律分析:欠条上有公司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属于公司的单位行为,如果起诉,应当将公司作为被告,法定代表人属于职务行为,不能起诉法定代表人个人。
如果走的是公司账户,认定为公司借款,如果借款打入法人个人帐户的,原则上也应该认定作为公司法人的个人和公司为共同借款人,应该由公司法人个人和公司共同负责偿还借款,二者应承担连带的偿还责任。除非能证明借款未用于公司经营,用于法人私人经营了,那就是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盖有公章的借条谁负责偿还
一、盖有公章的 借条 谁负责偿还? 属于公司的借款,由公司负责偿还。 《 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 合同成立 。”可见,当事人签字与加盖印章不需要同时具备,有其一即可。 这主要是指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当然也包含公司授权的其他人的签字。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进行的行为,其签字与公司公章具有同等效力,对公司具有约束力,该行为的一切经济利益及法律后果均由公司承担;若其行为不能认定为代表公司行为,则其一切法律后果均由法定代表人个人承担,与公司无关。 二、什么情形下借条无效? (一)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行为。法院查明,出借人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 借贷合同 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违背真实意愿的借条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受损害方的变更权或撤销权应当依法行使。 (三)感情债所产生的借条 不少情人之间出于玩笑或者其他原因(例如:青春损失费, 精神损失费 ,出轨劈腿等),会写下借条,但实际中并没有这笔借款支付的凭证。如果分手或者 离婚 了,一方拿着借条要求法院判决对方还钱,法院通常会要求提供一系列的 证据 链,没有其他证据只有借条的,借条无效。 (四)有借条但没有实际支付借款 借条只能证明借贷双方之间有约定,如果没有实际支付借款,借条实际上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 一般来说,借条上盖有公章的借条这就是属于公司的 债务 ,公司的债务自然有公司负责还款。可是个人借款却冒用单位公章的这种案例也不是没有发生过,那也只能是单位在履行了还款责任以后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作为 债权人 ,只需要凭借借条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