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合同成立的地点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分析:根据成立方式不同,成立的地点也不同。1、一般承诺生效合同成立,所以承诺生效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2、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成立合同的,特定形式完成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3、当事人在合同成立前要求采用确认书、合同书等书面形式的,确认书从签订生效时起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时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合同成立地点规定是什么
法律主观:
合同成立的地点一般是承诺生效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如果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成立的地点一般是收件人的主营业地;如果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则合同成立的地点是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二条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三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签订地点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合同签订地点是根据合同签订承诺地点,但是在签订合同方式的不同,其约定的合同签订地点也是不同的。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二条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四百九十三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九十四条 国家根据抢险救灾、疫情防控或者其他需要下达国家订货任务、指令性任务的,有关民事主体之间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合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发出要约义务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发出合理的要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作出承诺义务的当事人,不得拒绝对方合理的订立合同要求。
如何确定合同成立的地点?
承诺生效合同成立,而承诺生效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是基本原则。但如果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成立合同的,特定形式完成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如当事人在合同成立前要求采用确认书、合同书等书面形式的,确认书从签订生效时起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时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合同书从签字或者盖章时起成立,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必须经过公证合同才成立的,公证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二条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三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请问刘律师,合同的签订地点在合同纠纷中能起到什么作用?我感觉用处不大。。请您简单帮我解释一下好吗。
合同签订地是确定合同纠纷诉讼案件的地域管辖的依据之一,《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正确认定合同签订地,有利于当事人选择管辖法院,对及时处理合同纠纷意义重大。
一、在签订书面合同时,双方有没有约定合同签订地的结果不同。 1、合同约定了签订地,但其约定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这体现了约定优先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也符合合同法的自愿原则。 2、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在同一地点的,即为合同签订地;如果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
二、当事人在合同上摁手印对合同成立的法律效力 所谓“法律效力”,是指摁手印对于合同成立的效果,即合同当事人摁手印时成立。 《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但实践中,人们大多摁手印、手写签名、加盖图章等方法。合同的成立与否,取决于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一致,摁的手印、签的名、盖的章真实有效,是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有效的前提条件。至于摁的手印的真实性问题,譬如是否在醉酒、昏迷、胁迫状态下形成的,需要在民事诉讼中根据具体案情对举证责任合理分配以后加以解决。异地签订合同的,则以最后一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
谢谢采纳。
合同成立的地点是什么
合同成立的地点有以下几种情况:
1、承诺生效合同成立,而承诺生效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是基本原则。
2、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3、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非要式的合同,一般以承诺生效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要式合同,以要式达成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成立以前约定以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以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此外,合同成立的地点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合同成立的地点是哪儿
法律主观:
合同成立的地点是承诺生效的地点。如果是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二条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合同成立的必备条件是什么,如何确定合同成立的地点?
马颖秋律师解答:
您好,很高兴能够为您解答这个问题。一般来说,合同成立的必备条件是: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且当事人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也就是说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4、合同的成立还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这是合同成立的两个必经阶段。但是以上只是合同成立的一般条件,实际上由于合同的性质和内容不同,许多合同都具有其特定的成立要件。
一般而言,合同成立时的地点即为合同成立的地点,而承诺生效时合同即成立,所以原则上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另外,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此外,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成立的时间是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基于此,合同成立的地点也当为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