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房物业费该不该交
法律主观:
空置房物业费不可以不交。小区内有未完工建筑的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物业费打折,优惠规定标准的15%~30%;办理过户手续后未入住、未使用的空置房与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协商一致,可以按规定标准的70%交纳。
法律客观: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八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空置房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1、小区的物业服务费主要是公共性服务收费,包括公共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行、维修和保养,绿化管理、保安、保洁等,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入住,即使房屋空置也应交纳相应费用。
2、共有部分与专有部分具有紧密联系,每一个业主都从物业服务企业对于共有部分的管理与保养中受益,物业费的交纳义务对全体业主而言是均等的,否则,物业服务关系稳定性和确定性将会被打破。
空置房物业费的规定空置期要交物业费吗?
国家对于空置房物业费有明确的规定,有的业主觉得空置期的房子不应该缴纳物业费,而且对于多长时间才算空置房的说法也不一,下面我们就来全面的了解一下空置房物业费的规定。
【空置房物业费的规定】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并没有明确物业出售后,业主或使用人入住前物业管理服务费应该怎么收。有的省市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驻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服务标准的70%至90%交纳空置物业费,具体比例由当地价格、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制定。已交付给业主的,物业费用自物业交付业主次月开始计收。车辆管理费却要全额缴纳,对未入驻或未使用连续超一个月以上的物业、车位,业主应事前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申请,并经确认后按规定标准的70%缴纳机动车辆停放服务费或车位水电、卫生等管理费用。
首先物业费的收缴涉及物业交付前(开发商空置房物业费)与交付后两个时段的物业费以及业主办理入住后空置房的物业费等。
其次确定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支付的义务人的关键,是看何人是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当事人,1.在物业已经出卖并交付给业主的,业主是交纳服务费的义务人。物业交付后,由买受人开始承担,业主的物业费从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入住后,全额收取。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性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或按省市县有关部门对空置房减免的规定收取物业费。
办法规定,公共照明、景观设施等其他共用水、电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应单独计量,严格按照水电价格政策据实分摊并定期公布。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高院民一庭负责人介绍,实践中,有的业主以未享受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提供的服务(比如业主提出其因出国而未享受服务)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比如低楼层业主提出其从未乘坐电梯等)提出抗辩。
该负责人表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是业主共同作出的决定,只要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关服务,则物业费的交纳义务对全体业主而言都是均等的。除非管理规约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等有另外的规定或者约定。目前,有些业主认为,自己没有得到物业服务可以拒付物业费。
对此,任晨光认为,在实际情况下,物业合同不大可能与每一个单个业主签订,但合同的效力仍然对单个业主有效。即使业主一段时间不在小区居住,房屋空闲,但物业服务使小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正常运行,仍然间接地为业主提供了服务。
【空置房物业费的规定——案例】
2010年,省物价局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出台的《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已办理交付手续但未使用的物业,物业服务费按照90%交纳。
省物价局客服人员说,空置房物业费按照90%缴纳,但老房空置不在此列。“只要是老房,必然使用了水电气,这就意味着业主接受了物业服务,物业费不能打折。”
总结:空置房物业费的规定是,空置期的房子要按照原来的价格缴纳70%的物业费,当然当自己的房子达到空置期后,业主应当主动向有关部分提交申请。
房子空着可以不用交物业费吗
法律主观:
房子空着不可以 不交物业费 ,空置房物业费一般为小区总费用的70%,具体看物业的公示,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等。《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 政府指导价 和市场调节价。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法律客观:
《物业管理条例》第41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空置房物业费不交会怎么样
法律主观:
根据相关规定,目前 物业管理费 的构成主要包括垃圾清运费、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化粪便费、小区公用设备维修费以及公共照明的电费、电梯运行费等。从前述物业管理费用的构成可以看出,物业费大部分属于为全体业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而支出的费用,多为针对整个小区全体业主而支出的费用,而没有专门针对某一业主进行的服务。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业主的房屋没有进行使用,并不影响物业公司对整个小区提供安全保卫、公共用地的清洁、绿化以及公用设备的维修等服务工作的开展。因此,物业服务的根本对象是业主房屋,而非业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 无正当理由 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而根据《济南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16条规定:“房屋交付后空置半年以上的,经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确认后,其 物业服务费 按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70%交纳,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可以说,相关法规对房屋空置状态交纳物业费的规定是明确具体的,只是不少市民错误地认为房屋空着没享受物业服务就不该交费,是不对的。
法律客观: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八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物业费可以不交或者少交吗?看看这六种情况
陌生人随便进出小区,门上贴满小广告,小区内杂草丛生,垃圾桶常年敞开着,乱停车现象严重,物业不作为因为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很多人选择用“不交物业费”的方式来抗议,可结果往往讨不到好,毕竟双方是签了合同的。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业主有权不交或少交物业费。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情况一:空置房可申请减免物业费
经业主验收,因未装修不具备入住条件或者入住后因故长期不用的空置房,可向物业申请减免物业费,具体减免幅度,由业主和物业协商确定,一般为合同约定收费标准的70%或50%。
不过,为了避免出现假空置房,物业会一次性收取半年物业费,且在水电上予以控制。
情况二:还未交房,物业费由开发商缴纳
物业费从交房拿到钥匙的那天算起,一般是先预交半年或一年。如果交房时发现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入住,在修好再次通知交房之前,物业费由开发商交。记得口说无凭,一定要保留证据。
如果因为业主原因导致延期交房,物业费起缴时间以此前规定的交房日期算起,拖延期间的物业费在业主收房时一起补交。
情况三:房屋出租,合同中注明物业费由租客缴纳
如果房子已出租,在双方没有约定的前提下,物业费由业主承担。如果租房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出租期间物业费由承租人缴纳,且合同得到物业公司的书面确认,那物业费就由租客缴纳,同时,业主承担连带缴纳责任。
情况四:物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物业违反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业主请求物业退还其已收取的违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由此,若物业管理公司违规收费,业主可提出抗辩,拒绝交纳。
情况五:物业乱收费
一般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必须要经过当地物价局的审核通过并下发收费许可才可以,如果业主认为物业收费不合理,可通过业主委员会向物业反映,让物业出示收费许可,如果物业拿不出,业主有权拒缴,并向物价局投诉。
情况六:服务质量不达标,全体业主可拒缴,但需要有力证据
物业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这是很多业主拒缴物业费的原因,对此一定要有充足的证据,用手机、相机等记录下物业做得不到位的地方,然后主动去和物业交涉,告诉他们哪里做得不对,不应该收物业费或是少收物业费,并保留好交涉记录。
一旦物业起诉拖欠物业费,业主就可以有理有据地辩驳并非恶意拖欠。
购房指南建议:
业主对物业不满意,可通过业委会与物业协商,要求整改或解聘物业,也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但好不要一言不合就拒缴,如果长时间逾期不缴纳,物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除非业主能提供强而有力的证据,否则败诉的可能性很大。
物业费都包括这些:
人员工资;保安费及费;公共设施、社保日常运行维修及保养费;绿化管理及清洁费;法定税费;物业公司固定资产折旧率;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花费。
物业费不包括这些:
住宅内部设施设备维修费用;因建筑质量导致的种种问题而产生的费用;公共区域设备的大中修费用及重大部件更换费用。
不收房是否可以不交物业费
不收房不可以不交物业费,一般来说,业主虽然还未收房,但前期物业服务工作事实上已经展开,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也已经生效,而有关业主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一般会在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中予以体现。空置房的物业费标准到底是多少,因所在城市、物业公司不同也会有所不同。
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要遵从哪些原则?
1、不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
2、与用户的收入水平相适应。要根据用户的收入水平高低来确定,收费标准过高,用户承受不了,也不容易取得用户的支持,反之,收费标准过低,则物业管理公司赔本服务,这又违背市场规则。
3、优质优价,兼顾各方利益。所提供的服务档次越高,则收费标准越高,特约服务一般比公共服务的收费标准要高,对商业部门的收费比对机关、事业单位的收费一般要高。
4、微利原则。物业管理服务部分的收入扣除支出略有剩余,否则服务项目越多,工作量越大,赔本就越多。
5、公平原则。
如何处理物业管理收费纠纷
(一)购房者为避免纠纷可采取如下措施:
1、签署物业管理公约时,应就有关收费的条款仔细审核,有不合理的要经过协商修改后才能签署。
2、尽早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对住、管双方的行为加以规范、约束。
(二)纠纷出现后,可以采取如下措施进行解决:
1、业主或使用人可向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反映,由管委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
2、不能协商解决的,有关收费标准又是由物价部门核定的,业主、使用人或管委会可提请物价部门重新核定,物价部门可依据物业管理实际发生的费用,结合其服务内容、质量、深度及用户的意见重新核定。
3、物业管理公司认为有关费用标准过低的,不得擅自提价,一方面可与管委会协商一致后提价,一方面可提请物价部门根据有关费用的变化情况调整其标准。
民法典关于空置房减免物业费有规定吗
在民法典实施后,民法典对很多生活相关内容作出了政策明确,其中关于空置房的物业费问题一直比较受关注,那么民法典关于空置房减免物业费有规定吗?
民法典关于空置房减免物业费没有具体规定。对于物业费的缴纳,《民法典》第九百四十条规定:业主应当依照商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依照商定和有关规则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承受或者无需承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回绝支付物业费。
从《民法典》的规定当中,我们能够看出,即便没有享用物业的服务,但只需物业依照合同规定和相关规则提供了服务,业主就不得回绝交纳物业费。所以空置房也是需要交物业费的。
民法典对物业费的规定1、未直接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也需要交物业费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新建的小区,小区建成与业主收房签订正式物业合同往往存在一定的时间差,在此期间也需要对小区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维修养护,对小区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进行管理维护。
因此,虽然业主未签订正式物业服务合同,但开发商委托的前期物业公司在提供物业服务后,小区业主应当交纳物业费。
2、小区发生了偷盗事件,业主不能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应当采取保安定时巡检、在公共区域安装安防监控等方式维护小区的治安。小区发生偷盗事件后,物业公司应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提供小区监控录像、安保巡检记录等,协助有关行政部门处理偷盗事件。如果物业公司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已经尽到上述义务,业主则不能以小区发生偷盗事件为由拒付物业服务费。
3、电梯等公共设备广告业务收取的广告费规全体业主所有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小区内电梯、楼道、道路等公共区域属于业主共用范围,物业公司利用业主共有部分进行经营的,应当公共收益单独列账,并及时向业主公示。
根据《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应筹集金额百分之三十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公共收益金额应当优先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剩余部分的使用由业主共同决定。
不收房是否可以不交物业费
不收房不可以不交物业费。
无论业主收没收房,入没入住,只要是交房时间到了运蚂拿,物业服务都会照常有条不紊的进行着,同时,交房时间到,那么在买房时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也已经生效。
而有关业主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一般会在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中予以体现,是具有一定的法律效益的,因此不收房也是需要交物业费的。
商品房的物业管理费一般由以下一些项目构成:旁搭
(1)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包括外墙、楼梯、步行廊、升降梯(扶梯)、中央空调系统、消防系统、保安系统、电视音响系统、电话系统、配电器系统、给排水系统及其他机械、设备、机器装置及设施等。
(2)聘用管理人员的薪金,包括工资、津贴、福利、保险、服装费用等。
(3)公用水电的支出,如公共照明、喷泉、草地淋水等。
(4)购买或租赁必需的机械及器材的支出。
(5)物业财产保险(火险、灾害险等)及各种责任保险的支出。
(6)垃圾清理、水池清洗及消毒灭虫的费用。
(7)清洁公共地方及幕墙、墙面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