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一般几年
竞业限制一般几年
竞业限制期限一般是2年。企业与劳动者在订立竞业限制协议时,应将竞业限制的期限限定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2年之内,否则,超出法定的限制期限对劳动者没有拘束力。
竞业限制条款的有效需满足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必须给予劳动者合理的经济补偿,否则竞业限制会被视为“霸王条款”而无效;
2)竞业限制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
3)竞业限制合同应明确竞业限制的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
4)竞业限制协议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在协议中明确约定竞业限制义务的时间、限定具体业务范围、地域范围以及补偿数额、支付方法等;
5)单位应当确实拥有特定的商业秘密,且在合同中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不能把一般的商业信息、知识技能和经验作为商业秘密;
6)竞业限制的义务主体应当限制在接触、了解或掌握企业商业秘密人员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内。与只具有普通技能且未接触到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原则上无效。
竞业限制的意义
(1)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市场经济的竞争环境下,商业秘密的保护对企业生存发展具有关键作用,而竞业限制规则的根本目的就在于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通过竞业限制约定,可以有效限制劳动者离职后的泄密行为,使用人单位可以更好地保护其商业秘密,并在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地位。
(2)兼顾劳动者正当合法利益
对劳动者设定竞业限制义务,必然妨害了劳动者的自主择业权,影响到劳动者的基本生存权益,因此,竞业限制必须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下进行约定。法律设置的竞业限制规则,有利于劳动者
的自主择业权和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权的平衡,从而保护双方自我价值的最大实现。
(3)保障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
竞业限制限制劳动者在一段时间内为竞争对手服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竞争对手通过抢夺人才等方式来获取竞争优势,从而保障市场经济主体间的公平竞争,稳定竞争秩序,维持市场经济的良性循环。
竞业限制最低年限
竞业限制最低年限是两年。
竞业限制的期限一般是两年,超过两年的,约定没有效,另外,竞业限制的时间是连续计算的。竞业限制人员的范围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
竞业限制的适用条件:
1、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人员。实际上限于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核心技术的人员,不可能面对每个劳动者,企业每人给一份经济补偿金也无力承受;
2、竞业限制的范围要界定清楚。由于竞业限制限制了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竞业限制一旦生效,劳动者要么改行要么赋闲在家,因此不能任意扩大竞业限制的范围。鉴于商业秘密的范围可大可小,如果任由用人单位来认定,难免有被扩大之虞。原则上,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应当以能够与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地域为限;
3、约定竞业限制必须是保护合法权益所必需。自由竞争和贸易自由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竞业限制本身是对自由竞争的一种限制。因此,竞业限制的实施必须以正当利益的存在为前提。必须是保护合法权益所必需。首先是存在竞争关系,最重要的是不能夸大商业秘密的范围,劳动者承担义务的范围被无限制的扩张,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解除竞业限制不是必须发通知书,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也可以通过短信、电话等形式通知。竞业限制期内,单位可以随时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单位选择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劳动者无权就解除协议提出异议,更无权要求继续履行。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额外支付三个月的竞业限制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