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里签约地点必须一致吗
法律主观:
合同签约地点重要。合同签订地一般是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的地点或最后签字盖章的地点,合同采用非书面形式的,合同签订地一般是承诺生效的地点。
发生合同纠纷时,确认合同签约地点有利于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查明与签订地点相关联的事实情况、利于查明案情,当事人可以到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具有管辖权,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双方合同约定管辖法院的,从其约定。
合同签约地点怎么填
法律主观:
合同签订地 根据订立合同的方式确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以承诺方式订立合同的,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法律客观: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二条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三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劳动合同的签订地址怎么填?
劳动合同的签订地址就是平时上班地;如果工作地点就是平时上班地;有些劳动地点可以协商注明,有的公司劳动场所是多位地点的,在签订合同时,可以只写公司名称。“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法新增加的,同时它也是劳动合同订立前用人单位告知劳动者的内容之一。
一、劳动合同的签订地址怎么填?
1,工作地点就是平时上班地;
2,出差地点只要在岗位职责中明确就可以;
3,如果是外派还是需要明确具体地点的。
“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法新增加的,同时它也是劳动合同订立前用人单位告知劳动者的内容之一。劳动合同法将工作地点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味着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地点调整,也属于劳动合同变更,根据法律规定,变更劳动合同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工作地点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一旦在劳动合同中确定工作地点,用人单位便无权单方随意调整工作地点,调整工作地点需要事先与劳动者协商,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调整工作地点。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劳动合同怎么填写
1、甲方为用人单位,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联系电话(必须是单位固定电话)等,单位名称与所盖章名称完全一致。
2、乙方为毕业生信息,必须完全填写清楚。
3、合同期限和试用期必须完全按照新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填写。即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注意合同期限的签订:比如:2009年3月29日至2010年3月28日。
4、将工作地点中第三条中空缺处的具体工作岗位填写清楚。
5、将工作实践和休息休假中的空白处和第一条填写清楚。
6、劳动报酬第10、11、13条处的工资额按照实际情况填写。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比如东营市为760元/月。
7、如有其他待遇或约定请在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第十八条处填写清楚。如没有用斜线划掉。
8、违法合同责任条款处,如有其他约定请在第四十五条空白处填写,如没有用斜线划掉。
9、在下方甲方签字盖章处加盖单位公章(只能是单位公章或人力资源部的公章其他章一律无效),毕业生本人签名,填写签订日期。
10、所有合同必须用黑笔填写,可上交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11、合同签订单位必须是在工商局注册的正规单位,网吧、小商店、餐馆、小超市等单位一律无效。所盖章必须是单位公章或人力资源部的公章,其余公章一律无效。
12、各系必须在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将合同按照学号大小的顺序排列,且所有信息必须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或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录入并信息一致。
合同中的签订地点有哪些规定
合同中的签订地点的规定:1、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2、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二条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四百九十三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