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靠背合同是什么意思
背靠背合同通常出现中介关系当中,中介人与委托人和第三人之间各签订一份合同,委托人和第三人之间是不能见面的,中介人同时受这两份合同的约束,就是背靠背合同。
在背靠背合同中,真正的合同当事人不能见面,而由中间人和委托人以及第三人之间再两两之间签订合同,以维持真正的合同,中间人要受到和委托人以及第三人之间签订的这两份合同的约束。例如: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一方面向船公司订舱,与船公司签定运输合同,接受船公司签发的提单,双方法律关系受合同(主要体现在提单)约束。同时,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接受他人订舱,并签发自己的提单。因此,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在一次货物运输中受两份合同约束,即“背靠背合同”。
背靠背合同是什么意思
背靠背付款是指背靠背合同中出现的付款,比如用户A与用户B签订合同并有付款行为,同时用户B与用户C也签订了合同并付款,这里合同所涉及的标的是同一物,这里用户A和用户C不能进行见面,这就是背靠背,三方之间的付款就是背靠背付款。
合同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常见的合同有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等。
合同的法律特征包括:1.它是两个以上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2.合同以产生、变更或终止债权债务关系为目的;3.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合同和协议法律效力是相同的,除非没有生效或因为一些条件而失效。
合同在签订时当事双方都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的规定;还有就是签订的合同要具备基本条款,尤其是交易的内容、履行方式和期限、违约责任要约定清楚。
背靠背合同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背靠背合同是指在中介关系中,中介人与委托人和第三人之间各签订一份合同,但是第三人和委托人之间是不能见面,同时中介人受这两份合同的约束。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合同做到背靠背是什么意思
背靠背合同是指在中介关系中,中介人与委托人和第三人之间各签订一份合同,但是第三人和委托人之间是不能见面,同时中介人受这两份合同的约束。背靠背合同指的是真实合同当事人无法见面,但中间人与委托人、第三方互相进行签订的合同,以维持真实合同,而中间人则受与委托人、第三方签订的两个合同的约束。背靠背合同通常在中介关系中出现,中介与委托人以及第三方签订合同,而委托人和第三方是不能见面的。中介同时受这两个合同的约束,即背靠背合同。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背靠背合同的有效吗
背靠背合同定立的条款有效,是合同双方关于价款支付的风险负担,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承包人在将背靠背条款引入与分包人的合同中时,应注意背靠背条款约定一定要清晰明确、无歧义,避免表述模糊、含混不清。对于工程款支付时间、方式、条件等,最好以显著方式向分包人明示,防止在发生纠纷时该条款不能发挥作用。如果合同中关于背靠背条款的约定不明确、不具体,或者有歧义,则存在不被法院支持的风险。
背靠背协议 什么意思
法律主观:
背靠背合同指在中介关系当中,中介人与委托人、第三人之间各签订一份合同,简单来说就是委托人和第三人之间不能见面,中介人同时受这两份合同的约束。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背靠背合同什么意思
靠背协议一般是指,出现中介关系当中,中介人与委托人和第三人之间各签订一份合同,简单来说就是委托人和第三人之间是不能见面的,中介人同时受这两份合同的约束。背对背信用证与原证则是两个独立的信用证,同时并存。背对背信用证的第二受益人不能获得原证开证行的付款保证,只能得到背对背开证行的付款保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背靠背合同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指在中介关系中,中介人与委托人和第三人之间各签订一份合同,但是第三人和委托人之间是不能见面的,同时中介人受这两份合同的约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背靠背合同什么意思
背靠背合同就是真正的合同当事人不能见面,而由中间人和委托人以及第三人之间再两两之间签订合同,以维持真正的合同,而中间人要受到和委托人以及第三人之间签订的这两份合同的约束。背靠背合同通常出现中介关系当中,中介人与委托人和第三人之间各签订一份合同,委托人和第三人之间是不能见面的。
背靠背付款注意事项有哪些
背靠背付款注意事项:
1、交货日期要避免循环引用。循环引用即绕来绕去,还是确定不了送货日期;
2、送货条款后应补充如下客户拒收货之违约责任条款;供方所交货物系为需方专备,需方到时拒绝收货或中途要求退货,则需方须承担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合同做到背靠背是什么意思
一、合同做到背靠背是什么意思
1、背靠背合同是指在中介关系中,中介人与委托人和第三人之间各签订一份合同,但是第三人和委托人之间是不能见面,同时中介人受这两份合同的约束。如下:
(1)背靠背合同指的是真实合同当事人无法见面,但中间人与委托人、第三方互相进行签订的合同,以维持真实合同,而中间人则受与委托人、第三方签订的两个合同的约束;
(2)背靠背合同通常在中介关系中出现,中介与委托人以及第三方签订合同,而委托人和第三方是不能见面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签订背靠背合同要注意什么
签订背靠背合同要注意:
1、依据合同具有相对性的原理,建设单位与总承包商之间,总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是完全相对独立的法律关系,两个法律关系之间的付款义务是没有关联性的;
2、一方面,突破合同相对性,总承包商利用其优势,将建设单位与总承包商之间签订的合同约束到分包商身上;另一方面,在一般情况下,建设单位与总承包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关于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付款比例等相关信息,分包商是无法看到的,对于分包商来说,有违公平;
3、背靠背条款没有违背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背靠背条款系总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意思自治的结果。
背对背合同是什么意思
背靠背是指买断合同。你作为中间商,不希望你的买主和卖主知道对方。于是就做一个购买合同和一个销售合同,你找人负责运输。比如说租船。B相对于船东C,他们是租船人;而相对于真正的租船人A,他们又是船东。自己既做船东又做租船人。但实际上他们却又以租船经纪人自居。这种背靠背合同表面看起来没有任何风险:除了运费,其他条款都一样,如果产生纠纷而遭到索赔,他可以从另一方获得赔偿。但实际上他们的风险比普通的租船经纪人所要承担的风险要大的多。:现在,他们已经不是真正的经纪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