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别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后果有什么
法律主观:
冒用别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后果是经被代理人追认后有效,没有追认的是效力待定的。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别人冒用我司名义签合同怎么办?
你的意思是别人冒用商贸公司的名字跟你们签了三千多元的货物还是别人冒用你们公司的名字跟商贸公司签了合同?前者的话,你们作为善意第三人可以在对方承认之前催告,也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该合同。后者的话,由于对方没有你们的授权书之类的文件,不构成表见代理,所以你们可以承认这个合同也可以撤销这个合同,如果你们不愿意履行合同的话,直接撤销即可。
冒充他人签订的合同怎么处理
对于冒充他人签合同的,受欺诈的一方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合同被撤销后,合同当事人需要互相返还所得,并且有过错的一方需要赔偿对方所遭受的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中因欺诈订的合同如何撤销
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如果双方属于地位不对等的状态,很有可能存在欺诈的行为,较弱的一方的权益就会受到损害,这个时候就需要维护自己的权益撤销不公平的合同,那么民法典中因欺诈订的合同如何撤销?我为大家解答。
一、民法典中因欺诈订的合同如何撤销
民法典规定,签订合同的时候有欺诈行为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撤销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合同诈骗罪的诈骗行为表现形式有哪些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这里所称的票据,主要指能作为担保凭证的金融票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等。所谓其他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能证明动产、不动产的各种有效证明文件。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这里所说的其他方法,是指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使用的上述四种方法以外,以经济合同为手段、以骗取合同约定的由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以及其他但报财物为目的的一切手段。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其中一方存在欺诈的行为,那么该民事法律行为属于无效行为,签订的合同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撤销该合同,所以大家一定要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