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一)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均没有受该意思表示拘束的效果意思,从尊重当事人意思自由的原则出发,认定为无效,符合当事人的“真意”。比如,当事人为降低税负,把买卖合同确定的100万元的交易价格,低报为60万元,并造了一份60万元的合同,办完了契税手续。当事人并没有受60万元价格拘束的意思,该合同无效。
(二)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双方虚伪表示的情形,可能没有隐藏行为,也可能包含隐藏行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当然有效,也不当然无效。上例中以100万元的交易价格的买卖合同,如无无效情形,可认定为有效。
(三)无效的虚伪表示,不得以其无效对抗善意第三人。尽管民法总则未作为规定,但从比较法及信赖保护的法理而言,为不言而喻之理,可基于此进行法律漏洞的填补。另外从物权法规定的善意取得制度,也能得出这种结论。善意第三人可主张虚伪表示有效,也可主张无效。
(四)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如为有效,也不得以其有效对抗善意第三人。例如,甲把汽车出租给乙,但为人情考虑作成买卖合同。买卖为虚伪表示,无效;出租为隐藏行为,有效。乙转卖给不知情的丙。甲、乙不得强行对丙主张租赁合同有效、乙为无权处分。丙可主张虚伪的买卖合同为有效、乙为有权处分。当然丙也可同意甲乙主张,主张买卖合同无效、租赁合同有效。但是,丙不得主张隐藏的租赁合同无效。
(五)如果隐藏的法律行为有效,则为虚伪表示的担保合同效力,不受影响。即不因为虚伪表示无效,作为从合同的担保合同也随之无效。当然如果虚伪表示和隐藏行为均无效,则担保合同归于无效。
我国公民的各项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规范,如果做出了违规行为后,不仅会给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同时也会给社会治安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所以司法机关也会根据涉案的情节做出相应的处罚决定,如果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认同时,也是可以提出上诉请求。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如何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1、什么是无效民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是指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严重欠缺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绝对、确定、当然、永久地不按照行为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发生预期效力的民事行为。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法律行为有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的适用要件:
1、要件一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均没有受该意思表示拘束的效果意思,从尊重当事人意思自由的原则出发,认定为无效,符合当事人的“真意”。
2、要件二
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双方虚伪表示的情形,可能没有隐藏行为,也可能包含隐藏行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当然有效,也不当然无效。
3、要件三
无效的虚伪表示,不得以其无效对抗善意第三人。尽管民法总则未作为规定,但从比较法及信赖保护的法理而言,为不言而喻之理,可基于此进行法律漏洞的填补。另外从物权法规定的善意取得制度,也能得出这种结论。善意第三人可主张虚伪表示有效,也可主张无效。
4、要件四
如果隐藏的法律行为有效,则为虚伪表示的担保合同效力,不受影响。即不因为虚伪表示无效,作为从合同的担保合同也随之无效。当然如果虚伪表示和隐藏行为均无效,则担保合同归于无效。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法律主观: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无效民事行为是指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严重欠缺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绝对、确定、当然、永久地不按照行为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发生预期效力的民事行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法律主观:
以虚假意思表示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具有效力。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一、民法典的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有哪些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本条第1款是对双方以虚假意思表示作出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规定,即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这一规定的含义是:双方通过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之所以对通过虚伪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予以否定,是因为这一意思表示所指向的法律效果并非双方当事人的内心真意,双方对此相互知晓,如果认定其为有效,有悖于意思自治的原则。本款虽未明确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须通谋而为虚假的意思表示,实际上双方对虚假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结果反映出二者必须有一个意思联络的过程。这也是虚伪表示区别于真意保留的重要一点,真意保留的相对人并不知晓行为人表示的是虚假意思。
本条第2款是对隐藏行为效力的规定:行为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当同时存在虚伪表示与隐藏行为时,虚伪表示无效,隐藏行为并不因此无效,其效力如何,应当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具体来说,如果这种隐藏行为本身符合该行为的生效要件,那么就可以生效。
二、虚假表示与恶意串通有哪些区别
1、主观因素不同。虚假意思主要考察当事人是否具有效果意思,其并不意味着存在恶意,可能存在多种原因。恶意串通是以当事人主观 “恶意”及目的违法为前提。
2、意思表示外观含义不同。虚假意思表示系指违背真意之表示,表面行为虚假,真实意愿被隐藏起来。恶意串通的意思表示并不以虚假为要件。
3、法律评价基础不同。如前所述,作出虚假意思表示的原因可能是多种的,而其中的动机和意图并没德上的否定评价,即法律与道德评价可能会有不一致的情形。而恶意串通却明确有贬义的意思,显然在道德上是持否定态度的,在此意义上,法律与道德评价一致。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五种情形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五种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4、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5、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该虚假的意思表示主要体现在,表意人欠缺内心的真实、非真实的意思表示为相对方所明知,相对人故意实施非真实的合意表示。该行为的存在可能会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所以法律规定该行为是无效的。但是为了保护交易安全,对于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该虚假的意思表示主要体现在,表意人欠缺内心的真实、非真实的意思表示为相对方所明知,相对人故意实施非真实的合意表示。该行为的存在可能会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所以法律规定该行为是无效的。但是为了保护交易安全,对于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如果行为人或相对人在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时使用虚假的意思表示,那么这个行为就是无效的。 换句话说,如果一个人故意使用虚假陈述、欺骗、误导等手段来达成某种交易或协议,那么这个交易或协议将被视为无效,没有法律效力。
这个原则是保护公正和诚实交易的重要原则,确保各方在交易中了解和接受真实的情况和条款。如果有一方使用虚假的意思表示来误导另一方,那么这个交易就失去了公正和合法性。因此,这个原则可以作为一种有效的法律手段,防止不道德和不公正的行为,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成立后,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发生行为人预期的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具备以下生效条件:
(1)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 意思表示真实,即要求行为人的内心意思为行为人自觉自愿产生,同时与其所表达的意思相一致;
(3) 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即意思表示的内容不与法律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范相抵触,也不得滥用法律的授权性或任意性规范以规避法律;
(4) 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四个条件同时具备,民事法律行为才能生效。
民事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的区别
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的规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按照《民法典》(2021.1.1生效)的规定,事实行为分别包括:无因管理行为、正当防卫行为、紧急避险行为以及侵权行为、违约行为、遗失物的拾得行为、埋藏物的发现行为等。
民事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包括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不包括侵权行为、违约行为、无因管理行为等事实行为。
1、事实行为完全不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民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
2、事实行为依法律规定直接产生法律后果;民事行为依据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效力。
3、事实行为只有在行为人的客观行为符合法定构成要件时才发生法律规定的效果;民事行为的本质在于意思表示,而不在于事实构成。
4、事实行为的构成不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以行为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为生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