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订立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法律主观:
订立合同要具备的条件有: (1) 合同当事人 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4)合同的内容、形式和订立程序不违法。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 要约 、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劳动者如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主观:
怎样 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者拿到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书后,应当详细阅读劳动合同书的条款。就以下内容应当重点关注:(一) 劳动合同期限 和试用期。劳动合同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某项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类型。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在同一单位工作,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的长短与劳动合同期限相关。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某项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三个月以下期限的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的工资 ,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 最低工资标准 。(二)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工作地点是在本地还是外地,是国内还是国外,应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有些工作如驾驶员、营销员或者高管人员,合同履行地往往不固定在本地,为避免今后争议,要约定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尽可能按照国家职业工种目录标准和实际从事的工作准确填写。(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一般有三种形式:第一种: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俗称“长白班”。第二种:“三班制”或者“四班三运转”,俗称“倒班”。第三种: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对于第三种情况,用工单位要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履行报告审批手续。用人单位在法定工作时间外安排劳动,属于加点,要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150%支付加点工资;用人单位在法定休息日安排加班,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职工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权利,按照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执行。(四)劳动报酬。(五)社会保险。 参加社会保险 是企业和劳动者的共同法定义务。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三、怎样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约定。但要注意以下问题:(一)合理选择劳动合同期限。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劳动者个人素质,从劳动力资源配置角度综合考虑确定合同期限。对业务骨干、技术人才,合同期限可以适当延长。对员工的劳动合同期限不宜“一刀切”。合理的劳动合同期限,有利于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二)注意《 劳动合同法 》规定的“保护性”条款。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国有企业改制时劳动者已经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 法定退休年龄 不足十年的;无特定情形的情况下,已连续签订两次 固定期限合同 再续签合同的,本人如果要求 签订无固定期限 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特定情形是指《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订立合同需要那些条件
法律主观:
一、订立合同需要哪些条件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中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 民事权利 义务关系的协议。”既然合同为一种协议,就须由当事人各方的意思表示的一致即合合同订立意才能成立。当事人为达成协议,相互为意思表示进行协商到达成合意的过程也就是 合同的订立 过程。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依此规定,合同的订立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当事人为要约和承诺的意思表示均为合同订立的程序。 现行民法典在合同订立上的一个重大变化是将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重要步骤用法条规定为订立合同的基本方式。
二、无效代理订立的无效合同情况
(一)无权代理人订立的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合同;
(二)代理人以被代理的人名义同自己签订的合同;
(三)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代理的其他人签订的合同;
(四)代理人与对方通谋签订的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合同。
总之,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要看代签的人有没有一种委任关系。事后追认则合同是有效力的,如果当事人不认可,则协议无效。
三、合同订立的过程是什么
订立合同,是一个经过充分协商达到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的各个步骤构成了合同订立的程序。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和实践当中形成的习惯作法,订立合同的程序主要有:
(一)市场调查和可行性研究。市场调查和可行性研究是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前必不可少的准备工作。
(二)资信审查。当你选择了准备与对方谈判签订合同时,需要对对方进行资信审查。资信审查包括资格审查和信用审查。
(三)洽谈协商。当事人之间就合同条款的不同意见经过反复协商,讨价还价,最后达成一致意见的过程就是洽谈协商。
(四)拟定合同文书。拟定合同文书是将双方协商一致的意见,用文字表述出来。
(五)履行合同生效手续。在合同文书拟定后,双方当事人已完全认可的时候,就要办理合同订立的最后一道手续,即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首先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在合同上签字。其次,按照我国的习惯,要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合同订立的程序才算完成。
有的合同,根据国家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的,则必须在有关部门审批后,才能正式生效。为您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如何正确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主观:
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生效的要件是协商一致、签字或者盖章,可见盖章并非必须。实践中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或其代理人,或者劳资主管人员签名的,合同也可生效。另外,合同是否鉴证,是否用劳动部门的合同范本,是否备案并不重要。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内容分为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内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外的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为要式劳动合同和非要式劳动合同。1、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应尽量清楚用工单位是否为合法经营的单位,有无用工主体资格。否则,既使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2、合同中应明确工作内容、条件、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以防止约定不明,致使自己权益受到侵害;3、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约定的事项都要以书面形式确定写在劳动合同中,避免用工单位的口头承诺,防止将来发生纠纷,因缺少证据而得不到法律有效的保护;4、详尽填写合同条款,避免签订条款不全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劳动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号码;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特别是对于用工单位事先起草的合同文本,更要仔细
订立合同要怎样签才有效
法律主观:
订立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才有效: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
3、合同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合同的订立订立必须要经过什么两个法定阶段
法律主观:
一、合同订立是什么
合同订立,指的是两方以上当事人通过协商而于互相之间建立合同关系的行为。
合同的订立 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合同订立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前者如要约邀请、要约、反要约等等,包括先合同义务和 缔约过失责任 ;后者如承诺、合同成立和合同条款等。
二、合同的订立必须要经过哪些阶段
(一)要约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1、要约应具备的条件
(1)内容具体确定。
(2)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
(3)要约必须向相对人发出。
(4)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2、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3、 要约生效时间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4、要约的效力
5、要约的撤回、撤销与失效
(二)承诺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1、承诺应当具备的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做出。
(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做出。
(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4)承诺必须在有效期限内做出。
2、承诺的方式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做出,通知的方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
3、承诺的期限
4、承诺的生效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承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做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三、合同订立的后果
合同订立过程结束会有两种后果:
合同的订立是缔约当事人间相互接触、协商的过程,是动态行为与静态结果的合同订立统一体。合同订立的动态行为是缔约人相互协商的过程。合同订立的静态结果是合同订立过程结束的状态,即动态行为的后果。
1、是当事人之间达成合意,即合同成立,此可谓合同订立的积极结果,也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意图的实现。
2、是当事人之间不能达成合意,即合同不成立,此可谓合同订立的消极结果,也就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意图不实现,即订约不成功或失败。
可见,合同的成立仅是合同订立的积极结果,仅表现合同订立过程结束时的一种静态状态。
合同订立必须经过的阶段是要约和承诺阶段。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合同的订立必须要经过什么两个法定阶段
法律主观: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订立合同的方式包括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称为要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就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向另一方提出建议的意思表示。第二阶段称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的要约的意思表示。订立 合同的形式 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两种。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以及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其优点是双方的权利义务清楚,是解决纠纷的直接证据,有利于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及时处理纠纷。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以对话方式达成的形式。其优点是简单易行,但发生纠纷时难以取证。只要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社会公共利益,订立的合同就是有效合同。因此合同并不要求一定要三方签署。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一条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合同订立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法律主观:
合同订立要满足以下条件:
1、存在订立合同的多方主体;
2、合同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3、应当经过一定程序或者方式,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自双方均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