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分析运输合同是诺成性合同还是实践性合同?
运输合同是诺成性合同还是实践性合同,取决于合同的具体内容和法律规定。一般来说,运输合同可以被归类为诺成性合同或实践性合同,但也有可能介于两者之间。
1. 诺成性合同:诺成性合同是指在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合同即告成立,无需实际履行任何特定行为。在运输合同中,如果只涉及运输服务的预订和确认,而无需实际交付货物,那么这种合同往往被视为诺成性合同。例如,在航空运输中,乘客购买机票并支付费用后,运输合同即告成立。
2. 实践性合同:实践性合同是指除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要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运输合同中,如果涉及货物的实际交付,那么这种合同往往被视为实践性合同。例如,在海运货物运输中,托运人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后,运输合同才告成立。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运输合同可能介于诺成性合同和实践性合同之间。例如,在铁路运输中,如果只预订座位或卧铺而不涉及实际货物的交付,那么这种合同可能被视为诺成性合同。但如果货物已经装载在列车上并由承运人控制,那么即使没有正式的运输单据,运输合同也可能被视为实践性合同。
此外,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在特定情况下确定运输合同是诺成性合同还是实践性合同可能需要参考当地的法律法规。
货运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货运合同属于运输合同。
是当事人为完成一定数量的货运任务,约定承运人使用约定的运输工具,在约定的时间内,将托运人的货物运送到约定地点交由收货人收货并收取一定运费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合同。包括水上、公路、航空、铁路以及联运等运输合同具有计划性,通常为格式合同。货运合同涉及托运人、承运人和收货人三方当事人,收货人虽未参加合同订立,但也依据货运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承运人的主要义务是按合同约定将承运的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并通知收货人;托运人的主要义务是按合同约定交付费用。
货运合同有以下特征:
1、货运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货运合同由托运人与承运人双方订立,托运人与承运人为合同的当事人,但托运人既可以为自己的利益托运货物,也可以为第三人的利益托运货物。托运人既可自己为收货人,也可以是第三人为收货人。在第三人为收货人的情况下,收货人虽不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但却是合同的利害关系人。在此情况下的货运合同即属于为第三人 利益订立的合同;
2、货运合同以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为履行货运合同与客运合同一样,均是以承运人的运输行为为标的。但是,客运合同中承运人将旅客运输到目的地义务即履行完毕;而货运合同中,承运人将货物运输到目的地,其义务并不能完结,只有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后,其义务才履行完毕;
3、货运合同为诺成性合同。货运合同一般以托运人提出运输货物的请求为要约,承运人同意运输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因此,货运合同为诺成性合同。
综上所述,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姓名、名称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
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九条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货运合同是实践合同吗
货运合同不是实践合同。
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在运输合同中,承运人接受旅客或者托运人的委托,使用运输工具将旅客或者货物从一个地点运输到另一地点,旅客为此向承运人支付票款,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提取货物并向承运人支付运费。货运合同不是实践合同,实践合同在于约定了双方除协商一致外,还必须由双方交付合同标的物或者实际履行,合同才能成立,并且约定了若当事人一方没有给付,仅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不承担违约责任;而在诺成合同中,不给付则会承担违约责任。
运输合同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运输合同属于提供劳务的合同,合同标的为运输劳务。运输合同的核心内容是承运人为旅客或者托运人提供的运输劳务;
2、运输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在运输合同中,承运人运输旅客或者货物,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费,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具有对待给付关系;
3、运输合同一般为诺成合同。客运合同是诺成合同,因为该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货运合同一般为诺成合同,但也有一些是实践合同;
4、运输合同多为格式合同。一般地,运输合同的条件是由承运人预先明确的,作为运输合同具体表现形式的客票、货运单或者提单也都是统一印制的,符合格式合同的特点。
综上所述,运输合同不属于实践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实践合同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诺成合同是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九条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物流管理合同是实践合同吗
运输合同不是实践合同,而是诺成合同。实践合同是指当事人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运输合同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因此运输合同不属于实践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九条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第八百一十一条
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
第八百一十二条
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
运输合同是诺成合同吗
1、从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来看,基本上是将运输合同作为诺成性合同对待的。
2、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且生效的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须以实际交付标的物才能生效的合同。区分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的法律意义在于: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生效要件不同。诺成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发生效力,双方当事人即受合同的约束。而实践合同在交付标的物前,合同成立而未生效、对当事人不具有约束力。
诺成合同包括哪些
法律主观:
诺成合同有租赁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开发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等。诺成合同是实践合同的对称,诺成合同是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货运合同是实践合同吗
法律分析: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而货运合同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属于实践合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为什么客运合同原则上是实践合同?为什么货运合同是诺成合同?
《合同法》第293条规定,“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实践合同是指除了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得交付了标的物后合同才成立,诺成合同仅需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成立,客运合同自交付客票时成立,而非承运人与旅客意思表示一致即成立。
货运合同是双方事先签订货物运输合同,无论交不交付标的物,这个合同始终存在,。
货运合同是实践合同还是诺成合同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_运输合同是诺成合同。
理由如下:首先,如果认定运输合同为实践合同,承运人在同意托运后,而未实际交付货物前,合同并不生效。即使之后对托运人交付的货物不予接受和托运,也不承担违约责任,这样对托运人是极不公平的,会严重影响托运人和收货人的生产经营活动。
同样,若托运人不交付货物,即使承运人已为托运作了准备,也不能追究托运人的违约责任,则会影响承运人的营业。因此,将运输合同规定为诺成合同,符合了现代化社会中专业化的要求,保护了托运方和承运方的共同利益。
实践中,典型的实践合同有:借用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定金合同。例如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只有当借贷方实际交付借款时该合同才真正成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零九条,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