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予协议还未完成,赠予人去世了,由他的配偶继承房产,那么给我写的赠予协议还有效吗?
您好,如果没有特殊约定和特殊情况,赠与协议一般是有效的,即使赠与人过世,您也可以要求继承人配合办理赠予财产的过户。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父亲去逝早母亲去逝后把父亲的那一份房产赠与其它儿子这份赠与协议合法吗
法律主观:
要看该房原来是你父母的 夫妻共同财产 还是你父亲的个人财产。如果是你父亲的个人财产,那么他有权全部赠与给儿子。如果是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那你母亲去世后,你父亲、你姥姥姥爷、你父母的儿女作为你母亲的 法定继承人 继承你母亲在房产中的二分之一份额,大家都是房产的共有人,你父亲只能处分他享有的二分之一份额加上他继承自你母亲遗产的那一部分,那么他就不能把全部房产都赠与给儿子了。
母亲去世 父亲将房子自己份额赠与继母 赠与合同有效吗
有效,赠与合同为单务合同,仅赠与人一方承担义务与责任,所以赠与合同的效力主要是赠与合同对赠与人的效力。赠与合同赠与人的义务有交付赠与物的义务合同生效后,按照合同的约定交付赠与物是赠与人的主要义务。赠与人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将赠与物交付受赠人,同时,还应将赠与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受赠人。担保赠与物瑕疵的义务赠与合同为无偿合同,原则上一般不要求赠与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但合同法规定有如下两种情况例外:在附义务赠与中,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瑕疵担保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赠与财产的瑕疵或保证赠与的财产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 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动产以实际交付生效,不动产的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登记的,以登记为要件。《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物权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赠与合同符合合同生效的要件便有效,赠与合同的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__合同生效的条件有:
__1、主体适格,即各方主体要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__2、各方主体意思表示真实有效;
__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__4、形式合法。
房产已做赠与公证,赠与人过世后,房产过户还有效吗
这问题回答过了。无效的!国家物权法规定,产权是以变更住房房产证为证明住房产权的变更。根据第7条规定,办理不动产赠与公证的,经公证后,应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否则赠与行为无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赠与当事人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书面证件,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房产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房屋赠与合同所涉及的房屋所有权也是自产权变更登记之日转移,不是自合同签订之日转移。合同双方签订的合同虽然自签订之日生效,但仅是债权与债务关系生效,并不是物权转移生效。
赠与人死亡后,既然赠与合同产生的是赠与人赠与财产之债务,那么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赠与人(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如果继承其遗产,则需偿还其债务。
另外,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