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中提出承运人的承担义务有哪些
运输合同中的承运人的义务包括:
(一)强制缔约义务,接受托运人运送货物的要求;
(二)安全运输义务,按约定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
(三)合理运输义务,准时将所托的货物送于到目的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条
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
第八百一十一条
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
第八百一十二条
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
运输合同中承运人需承担什么义务
法律分析:1、承运人应当按时、按地、安全地完成运输义务;2、通知义务;3、数个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4、货物在运输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请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一十条 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
运输合同的承运人有什么义务
承运人义务:
1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
2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
3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九条 公共运输承运人
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
注:自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后,以上法律依据变更为民法典第八百一十条
第二百九十条 按约定期间运输义务
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
注:自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后,以上法律依据变更为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一条
第二百九十一条 按约定路线运输义务
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
注:自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后,以上法律依据变更为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二条
承运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包括哪些
承运人的基本权利有:按照公告的标准收取客票价款和行李、包裹的运费等有关的费用;按照有关规定查验旅客客票和检查限运物品及危险品;对于托运的旅客行李,在规定期限内无法交付的,有权依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承运人的主要义务有:按照约定向旅客提供运送工具,并保证旅客于客票载明的时间、班次、座别搭乘列车和按时到达目的地;为旅客提供必要的方便。在运送途中,承运人有义务为旅客提供必要的设施和生活服务;将旅客安全送达目的地;将旅客托运的行李,包裹安全送达目的地并交付给收货人。
承运人是指专门经营海上、铁路、公路、航空等客货运输业务的运输企业,如轮船公司、铁路或公路运输公司、航空公司等等。他们一般拥有大量的运输工具,为社会提供运输服务。不同运输方式,有不同的承运人。如:水路运输(海运承运人),铁路运输(铁运承运人),公路运输(卡车承运人),航空运输(空运承运人)等。其中,又有两个特殊的承运人类别:无船承运人(NVOCC)和无车承运人。
关于货物交接异常,承运人的责任认定的相关依据是什么?
承运人的责任认定依据是双方签订的合法的劳动合同,承运人应对自货物接管之时起到交付时止发生的全部或部分灭失和损坏以及货物交付中的任何延迟负责;但如果货物灭失、损坏或延迟是由于索赔人的错误行为或过失,是由于索赔人的指示而不是由于承运人的错误行为或过失、承运人不能防止的结果所造成,承运人应免除责任。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一十条 【承运人强制缔约义务】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
第八百一十九条 【承运人的告知义务和旅客的协助义务】承运人应当严格履行安全运输义务,及时告知旅客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旅客对承运人为安全运输所作的合理安排应当积极协助和配合。
运输合同中承运人需承担哪些义务
承运人需承担以下义务:
1、接受托运人运送货物的要求;
2、按合同约定,准时将所托的货物送于到目的地;
3、承运人应当按约定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一十条
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
第八百一十一条
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的地点。
第八百三十条
货物运输到达后,承运人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提货。在收货人不明的情况下,承运人有义务及时通知托运人,要求托运人在适当的时间内作出处置货物的决定,在托运人没有在适当的时间内作出货物处置决定时,承运人可以提存托运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