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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返聘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法律主观: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或依法享有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后,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已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企业聘用退休人员的,不构成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只成立民法意义上的劳务关系。1、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合同内容必须对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内容进行规定,体现了劳动法对于劳动者的特殊保护,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等。而退休人员再就业所签订的协议不属于劳动合同,双方签订的聘用协议主体平等,所有的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再受国家特殊保护,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协议时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2、从社会保险关系上看,员工退休前已经购买了社会养老保险,退休后便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如果退休人员再就业与单位存在劳动合同,那么单位必须再次帮其购买保险,我国社保机构不接受一个退休员工一面享受养老保险,一面又继续购买工伤保险。退休人员再就业的如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则意味着退休人员与在岗人员无区别,那么我国制定的相关退休制度形同虚设。这样操作对用人单位也是不公平的。3、劳动者劳动年龄在法定年限届满之后,也是劳动者劳动年龄的终止之时,退休人员重新受聘,在工作岗位上付出的劳动,应享有获取报酬的权利,同时其已经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了退休金,国家已保证其老有所养,因此退休再就业的,不应在划入劳动关系中,不应在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调整,双方应当属于劳务关系。

法律客观:

退休返聘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或依法享有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后,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已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企业聘用退休人员的,不构成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只成立民法意义上的劳务关系。1、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合同内容必须对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内容进行规定,体现了劳动法对于劳动者的特殊保护,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等。而退休人员再就业所签订的协议不属于劳动合同,双方签订的聘用协议主体平等,所有的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再受国家特殊保护,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协议时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2、从社会保险关系上看,员工退休前已经购买了社会养老保险,退休后便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如果退休人员再就业与单位存在劳动合同,那么单位必须再次帮其购买保险,我国社保机构不接受一个退休员工一面享受养老保险,一面又继续购买工伤保险。退休人员再就业的如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则意味着退休人员与在岗人员无区别,那么我国制定的相关退休制度形同虚设。这样操作对用人单位也是不公平的。3、劳动者劳动年龄在法定年限届满之后,也是劳动者劳动年龄的终止之时,退休人员重新受聘,在工作岗位上付出的劳动,应享有获取报酬的权利,同时其已经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了退休金,国家已保证其老有所养,因此退休再就业的,不应在划入劳动关系中,不应在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调整,双方应当属于劳务关系。

返聘退休人员,退休后需要劳动合同吗

法律分析:返聘退休人员,退休后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而是需要签订劳务合同。法律上规定,退休人员已经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资格,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需要与退休人员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按劳务关系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退休返聘怎么签合同

法律主观:

退休 后再工作的,应该签订的合同是 劳务合同 ,而不是 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 养老保险 待遇或领取 退休金 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的,人民法院应当按 劳务关系 处理。 因此,退休返聘人员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合同关系。 《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劳动合同终止 :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 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退休人员返聘签订什么合同

退休人员返聘签订劳务合同。退休人员退休后就不能再与用人单位成立劳动关系了,返聘类似于兼职,属于劳务合同。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有四点,分别如下:

1、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一般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成立的是劳动关系,而劳务合同可以是个人主体之间成立的,成立的是劳务关系;

2、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享有更多的权利,而劳务合同中的劳动者享有的权利有限;

3、报酬的性质不同。成立劳动合同获得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绩效等,而劳务合同的报酬单纯属于劳务所得;

4、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同。用人单位对于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负有更多的义务,而对于劳务合同则一般是按照合同约定负有相关义务;

5、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动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而劳务合同适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返聘合同和劳务合同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

1、返聘合同的实质与劳动合同的区别,退休返聘属于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退休人员是指已经合法解除劳动关系和终止劳动义务,已经开始享受养老金和退休金的原劳动关系人员,

2、公司因为工作需求需要聘退休职工继续为公司进行工作的可以返聘,但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应当订立雇佣合同,就是劳务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返聘退休人员签订什么合同

返聘退休人员签订劳务合同。

返聘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动报酬:明确返聘退休人员的工作岗位、工作性质、工作时间和工作报酬等内容;

2、工作条件:明确返聘退休人员享有的工作条件,如劳动保护、工作环境、工作设备等;

3、工作内容:明确返聘退休人员的工作内容、工作量和工作质量要求等;

4、.法律责任:明确双方的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等;

5、其他条款:根据双方实际需要,可在合同或协议中增加其他条款,如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

劳务合同的类型如下:

返聘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动报酬:明确返聘退休人员的工作岗位、工作性质、工作时间和工作报酬等内容;

2、工作条件:明确返聘退休人员享有的工作条件,如劳动保护、工作环境、工作设备等;

3、工作内容:明确返聘退休人员的工作内容、工作量和工作质量要求等;

4、法律责任:明确双方的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等;

5、其他条款:根据双方实际需要,可在合同或协议中增加其他条款,如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

综上所述,聘退休人员应当在签订合同或协议前,认真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和工作要求,确保自身能够胜任工作,避免因工作压力等原因对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同时,建议返聘退休人员在签订合同或协议前,仔细阅读合同或协议的内容,了解其权利和义务,避免因合同争议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和精神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返聘人员签订什么合同

返聘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具体如下:

返聘人员需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退休后在工作的,应该签订的合同是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退休返聘是指用人单位中的受雇佣者已经到达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从用人单位退休,再通过与原用人单位或者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合同契约继续作为人力资源存续的行为或状态。

1、退休人员有误工费吗

如果退休人员退休后又被聘用、返聘到用人单位工作或从事个体或私营企业经营的,受到伤害后应当可以就实际损失主张误工费;如果退休人员退休后没有被聘用、返聘到用人单位工作或从事个体或私营企业经营的,原则按第一种意见处理,不能主张误工费。

2、公司和劳动者只签订劳务合同是否违法

公司只签劳务协议是违法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签订劳务合同只有在满足个别条件下才能进行,并非所有的情况下都可以签订劳务合同。

公司对于以下人员应当签订劳务合同:

(1)已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2)退休返聘人员;

(3)已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兼职人员;

(4)企业内退人员等。

劳务合同中的劳务者所享受到的各种福利待遇,相比于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而言要低很多。如果用人单位为了承担较少的责任、减少企业开支而在符合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与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是违法的。

综上所述,退休后在工作的,应该签订的合同是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退休返聘是指用人单位中的受雇佣者已经到达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从用人单位退休,再通过与原用人单位或者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合同契约继续作为人力资源存续的行为或状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退休人员再就业签订什么合同

退休人员再就业签订劳务合同。

退休后再工作的,应该签订的合同是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因此,退休返聘人员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合同关系。

企业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没签合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这样一来企业对劳动者的约束力就变弱了;

3、未签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企业是不利的;

4、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签了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职工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签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辞退职工就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

5、未签合同依然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应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不履行,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需要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不签劳动合同或者不缴纳社保都是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起诉上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用人单位需要对不签劳动合同和不缴纳社保进行赔偿和补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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