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别人的东西能要回来了吗
法律分析:送给别人的东西能要回来。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送给别人的东西可以要回来吗
送别人东西满足一定条件是可以要回的。
送给别人的东西要回来的流程如下:
1、如果赠与的是动产的话,完成交付即完成了权利的转移,如果是不动产的话,要办理相应的过户登记才算是完成权利转移。也就是说,如果送的东西是一般的小件的东西,能拿得动、搬得走的,只要给了人家就不能要回来了,还有如果受赠人存在故意欺诈等恶意行为,也可以行使赠与撤销权;
2、如果送的东西是房子、土地使用权这种不动产的,要去有关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才算完成转移,这些不动产在过户之前赠与人随时都可以要回来,在过户之后一般情况下就不能要回来了。
想要回送给别人的东西,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与赠与人协商。首先可以与赠与人协商,看看是否能够达成一致。可以试着劝说赠与人退还赠与物品,或者约定其他合理的条件。
2、咨询法律意见。如果与赠与人协商无果,可以咨询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赠与物品。
3、提起诉讼。如果经过协商和咨询法律意见后仍然无法要回赠与物品,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前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赠与合同、交付凭证等。
综上所述,法律上对于赠与的规定是为了保护受赠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在要回赠与物品时需要遵守法律规定,不得采取违法手段。如果想要回赠品,建议与赠与人进行协商,合理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上送别人东西可以要回吗
法律上送给别人的东西在一定条件下赠与人是可以要回来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赠送给别人的东西可以要回来吗
法律分析:赠予的东西可以要回来。常见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情形: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送人东西反悔了能要回来吗?
一般情况下,送人东西反悔了是不能要回来的。首先,送礼物是一种社交行为,代表着你对接受礼物的人的尊重和关爱,反悔会导致关系破裂。其次,礼物送出后就不再属于你的所有物,而是被接收者拥有。再者,礼物给予是无条件的行为,没有要求接受者必须接受或保管礼物的义务。因此,一般情况下,送人东西反悔了是不能要回来的。
然而,如果送的东西有误导或欺诈的成分,或者出于某些不道德或违法的行为所送的东西,接收方可以有权利反悔或拒绝接受。此外,在某些特别情况下,如送礼物时发生了意外或意外情况导致双方关系破裂等,也可以考虑协商把礼物收回。
总之,在送礼物之前应该深思熟虑,尽量避免出现反悔的情况。如果确实出现了反悔的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要收回礼物,并尊重对方的感受和权益。
送别人礼物能要回来吗?
对于这个事情一般来说根据人情这方面来讲的话,送出去的东西基本上是很难要回来的,或者说最好不要要回来。因为我们都清楚,如果你把送出去的东西再去要来的话,那么就相当于打自己的脸,你明明已经说好,或者说明明已经做出了证明对方的这个决定,但是因为你自己的意愿,因为你自己觉得不值得,或者说因为你后期的思考,觉得这样子划不来就选择要回来,那么对方会认为你是一个出尔反尔的人,对方会认为你是一个不稳重比较浮躁,或者说太轻浮的一个人不值得信赖。
在现实生活当中,很多人他送给对方的东西,哪怕自己吃亏,他也不愿意要回来。因为对他来说失去的顶多是一个物品而已,但是如果要回来,那么失去的不仅仅是物品,更多的是一种人品,更多的是别人对我们的信任,更多的是自己的形象,因此而打折扣,更多的会让别人瞧不起我们。
当然根据法律来说是有可以要回来的情形的。比如说你送这个东西给对方,对方并不履行相关的义务,如果你们在送东西之前有了这方面的约定,在你送给对方之后呢,对方并没有根据你约定的事情去做,比如说你送一个戒指给他,要求他嫁给你,如果将来他并没有因此而嫁给你,那么你就有可能或者说你有权利去要回这么一个戒指。而你要回来的前提条件就是你们之前一定要有相关的约定。
最后在你没有进行任何约定的情况下送去的东西,基本上是对方不愿意给你也要不回来。因为你把东西送出去了,那么就是别人的,跟你没有任何关系了,如果你再去要回来,那么就相当于索取,对于别人给不给,那是别人的权利。
送给别人的东西法律上可以要回来吗
法律分析:
送给别人的东西能要回来。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赠予的东西可以要回来。常见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情形: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一)一般规定:
恋爱中正常花费,一般不予退还。对订婚造成的财产损失,如举行订婚仪式请客送礼耗费的钱财,以及恋爱过程中双方吃喝玩乐共同耗用的财产损失,解除婚约时一般不得要求赔偿;恋爱、订婚期间,一方赠送给对方亲友的财物,无权要求返还;订婚、恋爱期间,互赠一些财物,这可以视为一种正常的赠与关系,一方送给对方的财物,如果数量不多,价值不大,一般不得要求返还。
(二)赠与物性质特殊的话,具体分析:一方赠与对方的钱物是复员费、转业费、医疗费、伤残费或抚恤金等,如因收受财产一方提出解除婚约或中断恋爱关系,则应返还全部或大部分。
(三)法律保护方面:所谓分手费等纠纷都是属于双方自愿的行为结果,如果一定要通过法院解决,我国法律是没有相关规定的,也是不予保护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衍生问题:
偷窃怎么判刑?
1.构成盗窃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的,或者扒窃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盗窃数额、次数、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多次盗窃,数额达到较大以上的,以盗窃数额确定量刑起点,盗窃次数可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数额未达到较大的,以盗窃次数确定量刑起点,超过三次的次数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
自愿送别人东西可以要回来吗
1、已经赠送出去的东西,一般情况下不能要回。
一般来说,自愿赠与并且已经交付给对方的财物,财产所有权已经转移,赠与合同已经生效并履行,送出去的东西就不能再要回来了。简单来说,赠与行为已经完成,不能行使赠与的任意撤销权。
如果一定要撤销,那就要动用到“法定撤销权”。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如果赠与财产还未转移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虽然赠与人承诺赠与对方财产,但并没有实际将财产交付给对方,就算是签订了赠与合同,也可以随时撤销赠与的。但是,如果赠与合同经过了公证或者是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则不能撤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送给别人的东西法律上可以要回来吗
【法律分析】
法律上送别人东西满足一定条件是可以要回的。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一般来说,已经送出去并且交付给对方的东西,物品的所有权就已经是对方的了,如果又没有约定附条件赠与,赠与合同已经生效并履行,送出去的东西就不能再要回来了。简单来说,赠与行为已经完成,想反悔就不行了。但在特定情形下,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赠与人的撤销权包括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赠与给别人时赠与的东西可以直接要回来吗?
东西赠与给别人之后,就属于已经交付,一般来说是不可以要回来的,但是有另外的情形。如果双方在订立赠与合同时,同时约定附有义务的,这时候受赠人不履行约定义务的,赠与人就可以撤销赠与,享有拒绝履行的权益,哪怕标的物已经交付。
法律分析
赠与属于合同的一种,要求当事人之间存在合意,即也需要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如果一方有赠与意愿,但另一方无意接受该赠与的赠与合同不能成立。赠与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赠与合同为无偿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仅由当事人一方为给付,另一方不必向对方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单务合同指仅由当事人一方负债务,另一方不负债务,或者另一方虽负有债务但无对价关系的合同。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诺成合同又称非要物合同,指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即能成立的合同。赠与合同为不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指法律没有要求必须具备特定的形式的合同。赠与的任意撤销,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不再为赠与行为。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赠与财产可撤销的时间点是权利转移的过程中而不是已交付之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