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没签合同怎么办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没签合同处理方法:
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未签合同,如果后来双方签了,也就算了,等于双方把这一页揭过去了。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未签合同如果一直不签合同,可以向行政主管部门举报,要求依法处罚,并赔偿投标方损失。
中标后招标人不签合同有什么后果
可能会面临如下法律风险:
1、被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者并处罚款的法律风险;
2、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能存在被给予处分,并予通报的法律风险。
中标的程序
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2、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3、中标的标准,法律上规定了两项:第一项是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这里所谓的综合评价标准,就是对投标文件进行总体评估和比较,既按照价格标准又将非价格标准尽量量化成货币计算,评价最佳者中标;第二是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这项标准是与市场经济的原则相适应的,体现了优胜劣汰的原则,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仍然是以投标报价最低的中标作为基础,但又不是简单地去比较价格,而是对投标报价要作评审,在评审的基础上进行比较,这样较为可靠、合理;
4、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5、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法定期限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这项规定是要用法定的形式肯定招标的成果,或者说招标人、中标人双方都必须尊重竞争的结果,不得任意改变;
6、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这是采用法律形式促使中标人履行合同义务的一项特定的经济措施,也是保护招标人利益的一种保证措施;
7、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这是规定中标人的履约义务,它是招标投标的落脚点,为此中标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中标人可以任意毁约,背弃合同,招标投标便成为一种没有实际结果的交易形式。同时,要禁止中标人转让中标项目的行为,谁中标只能由谁来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是一个特定的市场主体,并不能由他人代替,更要防止在转让时产生的种种弊端,所以禁止转让中标项目;
8、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但不得再次分包,分包项目由中标人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承担连带责任,这项规定表明,分包是允许的,但是有严格的条件和明确的责任,有分包行为的应当注意这些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中标了,但是招标方不签合同怎么维权?
要求招标人双倍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保证金实质上是定金的一种,根据法律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就要双倍返还定金,招标人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要求赔偿为准备订立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如相关员工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就餐费等。要求赔偿为准备履行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如中标人和材料供应商签订合同的,中标人违约导致的定金损失、违约金损失等费用。
1、招投标程序完成后,招标人拒绝与投标人签订合同或者投标人拒绝与中标人签订合同,项目也未实际进行施工,双方不签订合同而直接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或工程结束后双方发生争议。此时招投标文件应当作为解决双方争议的依据。
2、违约责任的赔偿范围应包括实际损失及可得利益损失的判例,其原因一方面可能出于可得利益损失难以界定,另一方面可能因裁判者从衡平角度考虑在合同未签订的情形下多不倾向于支持过高的损失。中标通知书并不具备形式要件,其只是确定中标人并为双方设定需依中标通知书确定本约的义务,故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双方成立预约合同,预约合同违约其赔偿范围多为支持信赖利益损失而不支持履行利益损失。
3、中标人拒绝签约的法律后果,而未规定招标人拒绝签约的法律后果。如果赋予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权利,而要求中标人承担举证证明自身损失的义务,显然双方的权利义务并不对等。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
招投标中标后不签合同怎么办
一、招投标中标后不签合同怎么办
1、招投标中标后不签合同的办法:
(1)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等;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于任何一方无故不签订具体合同的,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二、招投标流程有哪些
招投标流程有:
1、首先招标人需要确定招标方式,然后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选择自行或委托代理公司代理招标并备案;
2、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公告不少于5个工作日,或者邀请不少于3家单位投标;
3、招标人发布资格预审文件并向投标人发放,投标人获取并接受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按照资格预审文件填报,并完成后转交给招标人,招标人接收后,及时确定合格投标人,并向合格投标人发送资格预审通知书,投标人需要及时确认并回复给招标人;
4、招标人仔细编制招标文件,编制的招标文件应符合我国招投标法有关规定,编制完成后,开始发布招标文件,并一同向有关部门备案,需要注意招标文件发售期不少于2个工作日,所注明的投标截止日期不少于15天,否则重新发布。
工程中标后不签合同怎么办?
工程招标单位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该中标通知书对中标单位和招标单位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所以应该依法签订正式的合同。那么工程中标后不签合同怎么办?下文为你解答!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通知书相当于的对具体合同内容的确定,所以此时由于任何一方无故不签订具体合同的,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招投标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条规定: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