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自愿买卖中间人有责任吗
没有责任。买卖合同不同于担保双方自愿买卖不会存在中间人承担经济责任的问题。但是出现纠纷中间人有义务作证,如双方发生纠纷中间人也只能是证人,如明知对方实施集资诈骗而提供中间人服务的可作为共同犯罪的从犯追究刑事责任,但民事赔偿不承担连带责任。
房产纠纷可以适用连带责任吗?
买卖合同纠纷一般不适用连带责任。除非买卖合同存在担保人,那么担保人对买卖合同就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亦称“连带债务”。“民事责任”的一种。指数个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各负全部给付的一种责任形式。即债权人可对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给付的一种债务形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双方自愿买卖中间人有责任吗
中间人没有连带赔偿责任
中间人可以理解为证人或媒人,即联系交易双方的媒介。至于交易是否成功,跟中间人没有任何的关系。如果双方发生纠纷,中间人也只能是证人。但是,如果明知对方实施集资诈骗而提供中间人服务的,可以作为共同犯罪的从犯追究刑事责任,但民事赔偿不承担连带责任。
买卖合同不同于担保,不会存在中间人承担经济责任的问题。但是出现纠纷,中间人有义务作证。但是如果中间人收取了费用,则中间人与买卖双方构成居间合同关系,买卖双方出现了纠纷,如果解除买卖合同,中间人是应该返还所得费用的。中间人没有更多的法律责任,既然叫中间人,就是起一个介绍的作用,最终的审查还是要买受人和出卖人自己审查。
合同纠纷诉讼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合同当事人的请求,在所有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合同争议的活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一系列法律关系的总和。 合同纠纷的内容涉及到合同本身内容的各个方面,纠纷内容多种多样,几乎每一个与合同有关的方面部会引起纠纷。而合同纠纷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民事纠纷,民事纠纷应通过民事方式来解决,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钢筋购销合同收货人是否有连带付款责任
具体要看合同中的约定。
根据百度律临网信息显示关于钢筋购销合同中收货人的连带付款责任,具体要看合同中的约定。一般情况下,收货人在购销合同中的角色是购买方,其主要责任是接收并支付货款。收货人通常不承担连带付款责任,除非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或双方另有协商。
连带责任是多个当事人中的任何人依据法律或合同,有义务对权利人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一种责任形式。
房屋买卖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吗
法律主观:
买卖房屋时,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一般保证的担保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借用资质的买卖合同,出借人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律师解析
借用他人的资质,允许别人使用自己的资质,借用人和使用人都要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法律是严格禁止施工的企业用任何看似合法的形式将自己的资质证书借给其他人使用的,借用资质已经违反了国家强制性的规定,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签房屋买卖合同一方违约,中介不履行合同约定应承担什么责任
房屋买卖中一方违约,中介是否有连带责任
房屋中介非房屋买卖合同的主体,买卖合同一方违约时其无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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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中介保证合同连带责任
法律主观:
买房时,买卖一方构成违约,中介不是买卖合同的相对方,不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卖房合同代理人有连带责任吗
卖房合同代理人有连带责任,买卖合同是卖方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买方向卖方支付价款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六十四条,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一百六十七条,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