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情

二手房买卖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

以下情况可以解除合同:

1.由买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这里所说的由买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的意思是当买卖双方签订合同之后,在买卖双方均没有开始履行合同中固定的内容之前,双方当事人是可以通过协商解除该合同的。

2.法定解除合同。这里所说的法定解除合同,指的是合同有效成立之后,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之前,当法定的解除条件具备时,享有解除权一方如想要解除合同是可以解除合同的。

3.在具备约定解除条件时可以解除合同。指的是合同有效成立之后,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之前,当约定的解除条件具备时,因享有解除权一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

买二手房需知:买方在什么情况下可单方面解约?

1、 卖方不能按期交房

在交付房屋日期到来前,卖方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其不能按期交付房屋的或者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买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退房。

2、 房屋“一房二卖”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又将该房屋私自卖给第三人导致买方购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房人有权要求退房并解除合同。

3、 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构成欺诈的

卖方故意隐瞒房屋的真实情况,比如房屋没有取得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等情况,买方就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并退房。

4、 房屋质量不符合要求

因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房屋的主体结构、防水、电气、管道等存在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等,买方有权解除合同,请求返还购房款及利息。

5、 房屋面积误差比超过3%

卖方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没有约定处理方式或约定的处理方式不明确的,若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请求返还购房款及利息。

6、 卖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

卖方在交房期满后,经买方催告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双方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卖方的原因,导致买方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7、 卖方明示违约

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卖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即卖方明确表示将不交付房屋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8、合同中对买方退房有明确约定的

在标准购房合同中,有协议条款部分,如果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对买方有权要求退房规定了明确的条款,则可以依据该条款要求解除合同。

9、 双方协商一致

买方在房产交易的过程中,出于某些原因不想继续履行合同,在与卖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也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1-04,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二手房签订合同后退房可以吗买了二手房后如何退房

签订二手房买卖同后要求退房属于买方违约,和对方协商解决,减少违约金。这个阶段双方只是签订了定金协议,真正的存量房买卖合同还没有成立,严格来说不存在退房的问题,实际上是退定金的问题。一般情形下买方违约定金不退,卖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已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但未实际履行,如果一方想退房首先要与对方协商,看能否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要以书面形式表示出来,签订正式解除合同协议。如果买卖双方中一方构成根本性违约,且达不成一致意见,那么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有单方解约权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手房买卖合同可以解除吗

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方式有:1、合同中如规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那么满足这些条件当事人就可以解除合同;2、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后,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前,双方达成一致和平解决,签订解约协议即可,如涉及到中介,则需要三方共同协商;3、合同中未约定解除条件的情况,可根据法律相关规定来判断是否可以解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手房买卖合同双方可以约定解约条款

法律分析:二手房买卖合同可以约定解约条款。二手房买卖合同成立后,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双方也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版权: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lhlawzx.com/laws/1166.html
相关推荐

王熙 律师

主任律师

立即咨询
Lomu
用我千方百计,解你千头万绪。

文章

338

收藏

239

人气

1941

粉丝

341

九月的锦旗☀☀👍

王熙 律师

2023/9/2 17:14:16

立即咨询

被认可的快乐💐💐💐

王熙 律师

2023/9/20 12:18:45

立即咨询

专业来自经验的积累,各个法院的立案庭已经被我摸的透透的,立案必须保证顺利通过

王熙 律师

2022/12/6 18:37:41

立即咨询

如何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 在实践中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主要看是否符合民间借贷关系的构成要件。 一是借贷合意,即款项交付的原因必须是双方认可的借贷行为,这也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首要前提。如双方存在认识偏差或一方对借贷合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二是款项交付,即双方应实际交付了合意中确定的金额,这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如借款未实际交付或实际交付数额与借款凭证载明的不一致,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交付情况认定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利息如何计算。 司法实践中,对借款是否实际交付及交付数额的审查,已经得到了普遍的遵循。但对借贷合意的审查,因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且没有统一标准,导致部分案件中“经手人”“介绍人”对非基于借贷合意的款项交付承担偿还责任。 因此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 法院会综合审查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从而判断双方是否存在民间借贷关系。

王熙 律师

2022/11/24 17:20:21

立即咨询

胜诉判决+1,荣誉锦旗+1,良好口碑+1.....历经一审二审,工程款成功全额收回!法院判决全额支持我方主张的工程款70余万元,劳务公司承担连带支付责任,还支持了利息!

王熙 律师

2023/7/27 20:14:21

立即咨询

别辜负时光,愿从容向前

王熙 律师

2023/8/10 8:19:18

立即咨询

技术驱动法律,互联网+门店 “云律所”模式

让法律服务触手可及

咨询我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