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借款合同须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有效借款协议要满足下列条件,即借款人和贷款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借款的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借款合同生效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借款合同的成立需要的条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
借款合同生效应当具备以下要件: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借款合同成立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符合以下要求的合同生效: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所谓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独立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资格。合同是当事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有意识地追求特定法律后果的行为,它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利害得失,因此要求当事人必须能够认识和辨认自己的行为,判断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即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所谓意思表示是行为人将其产生、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意思表示于外部的行为。意识表示真实是合同有效的重要条件,在大多数情况下,行为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同其内心真实意思是一致的,但是,有时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与其真实意思不符合。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下,不能仅以行为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为根据,而不考虑行为人的内心意思。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合法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属性,也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当然要件。合同能产生法律效力就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合法的合同显然不能受到法律保护,也不能产生当事人所期待的法律效果。同时,合同不仅应当符合法律,而且在内容上也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借款合同关系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借款合同成立的有效的要件是:
1、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的情形。
2、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一、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
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按以下情形计算:
1、如果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是3年,从还款期限届满时开始计算;
2、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最长是20年,超过20年后法院不予以保护。
根据法律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该条法律规定既约束借款人,同时亦适用于出借人,一般情况下,除非另有约定,在借款到期之前,贷款人(出借人)是不得要求提前归还借款的,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生效条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1,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2,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3,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4,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5,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