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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未约定利息怎样处理

一、借款未约定利息怎样处理 我国《 合同法 》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 借款合同 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这里的“不支付利息”是指在约定期限内或无约定期限时,借款权利人催告并主张利息前,借款不支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9条规定:“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按照上述规定,定期无息 贷款逾期 还款出借人没有主张利息,或不定期无息借贷虽已催告但未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利息,反之,则应支付逾期还款利息。 二、借款未约定利息怎么办 《合同法》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时,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目前,国家规定 民间借贷 款利率最多为银行同类 贷款利率 的4倍。 高利贷 的利率不受国家保护。 可以约定利息,但利息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高出的法院不会支持。 《合同法》第211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当事人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61条予以确定,即“ 合同生效 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借款给他人时,出借人要记得约定利息条款,并且还要在 借条 或者借款合同中写清楚。当然,要是双方约定属于无偿借贷的话,那么也是可以的,此时就不用具体写清楚借款利息的。与此同时,还要知道约定的利息不能过高,因为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

借款时未约定利息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利息未约定或约定不明如何处理

法律主观:

借款合同 对利息约定不明的,需要区分是否属于自然人之间借贷: 1)如是自然人之间借贷的,视为没有约定利息,主要考虑我国长期以来,自然人之间借贷为偶发性、临时性特点,一般表现为帮扶、救急,我国社会观念比较容易接受; 2)如是非自然之间借贷的,应当允许 合同当事人 重新协商,如不能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应当根据条款本身内容进行文义解释和体系解释,如果通过上述两种方式均无法确定借款合同的利息标准的,可以按照 合同履行 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补充确定利息。司法实践中,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在当事人就利息问题约定不明时,可能会以订立借款合同时合同履行地的商业银行同期同类 贷款利率 认定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民间借贷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 合同成立 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法律客观:

利息条款或约定是民间借贷合同的重要内容,但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具有互助性质,因合同当事人之间本身具有的特定关系,利息条款的约定具有一定的随意性。如有的约定了利息,而有的就未约定利息,有的约定还不明确等等情况经常出现。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1条第1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正因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具有互助性质,当事人对支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无须经过合同法第61条规定的补缺程序,直接确定为不支付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1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当事人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1条予以确定,即“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在实际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时,如果对当事人之间的借款关系认定为无息借款,但是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时,贷款人主张收取逾期归还借款的利息,则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借条上没有约定利息怎么办

法律主观:

借条里面没有约定不用给利息。法律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 利息约定不明 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习惯、交易方式、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没有约定利息的借款如何主张利息

无法主张利息,主张利息无效。

无约定利息的借款当事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按照法律规定如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或者利息约定不明的,则视为没有利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拓展资料:

《民间借贷新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款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1、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没有约定利息。

传统的民间借贷主体多为自然人,且出借人和借款人双方一般具有亲友、同事及朋友关系。借款用途多用于子女婚嫁、教育支出、购买自用房屋、大病医疗等突发性大额支出,借贷款项目的仍为传统的互帮互助。《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所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原则上是无偿的,除非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才应当支付利息。这样规定是因为公民之间的借贷起着互通有无的作用,它能够方便公民生产生活,促进邻里和睦安宁,形成互帮互助、友好相处的和谐氛围。

2、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利息约定不明。

有观点认为,对于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如果利息约定不明,不应视没有约定利息,可以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其理由是:第一,在过去自然人民间借贷案件中,借款的用途大多是生活性消费或“救急”,主要为解决个人生活困难,互助成分居多,而当前则以经营性用途为主,营利性成为民间借贷的主要特征,在利息问题上,应该考虑出借方的经济利益。第二,司法解释对此问题相对明确,对于诉讼请求及责任承担作了指引。第三,就当事人本意而言,囿于能力所限,不应对其缔约能力过于苛责,应将有利息约定作为本意,尽管约定不明确,可通过合同解释等方式予以漏洞补充。

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怎么办

一、借贷合同关系中,没有约定利息的,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非自然人之间(法人与法人之、单位间之间)的借贷合同关系,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三、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人民法院不予干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贷合同未约定利息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针对的是借期内的利息如何处理问题,该条第一款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此款解决的问题是: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的,对借期内利息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怎么办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所以,可以要求你朋友按照银行同期利率支付超过还款日期期间的利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借款人没有约定利息怎么办?

借贷没约定利息的,其解决办法是借款人不需要向贷款人支付利息,贷款人也不得向借款人主张利息。因为当事人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如果当事人之间产生争议的,则可以由法院来裁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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