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落款日期的借款合同怎么判定是哪一天成立的合同
法律分析:合同未写签署日期的,合同一般是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如果生效日期不明确的,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四条 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借条与借款日期不一,借条有效吗
法律主观:
只要借条的内容是借贷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与其他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没有违背公序良俗,即使借条欠缺借款日期,该借条也是合法有效的。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日期和签订日期不一致,比如说借款日期是4号,签订日期是6号,这个合同有效吗?
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日期和签订日期不一致,比如说借款日期是4号,签订日期是6号,这个合同有效。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签订借款合同的注意事项:
签订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样更容易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合同中最好写明当事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借条上没写借款日期和还款日期这个借条有效吗
1、借条上没写借款日期和还款日期这个借条有效。
2、《合同法》第197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并不是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的。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属于民间借贷,对于民间借贷只要能证明借款的事实是客观真实的,并不是必须签订书面借款合同的,借条成了许多民间借贷的书面形式。
3、法律对借贷书面形式的借条没有强制性规定,因此,借条只要能证明借贷的事实是真实的就可以。借贷最主要的事实就是某人借某人多少钱,所以借条只要写了借某人多少钱,就是有效的。《合同法》第206条的规定,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钱,该条规定也证明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是有效的。
4、没写借款日期和还款日期的借条是有效的,如果起诉,借款日期和还款日期都是法院要调查的事实。
借条日期和借款日期不一致有用吗?
借条的借款日期和签订日期不一样有效吗
有效,借条也就是民事借贷合同,借款日期就是合同的履行日期,法律并没有要求合同履行日期和签订日期要一致,根据法无禁止即自由的原则,合同履行日期和签订日期不一致是不影响合同效力的。若签订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共利益则是无效的。
法律分析
无效合同是已经成立的合同,是欠缺生效要件的合同是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不受国家法律保护。若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表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但有例外: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当然有效;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法人和其余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是无效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是无效的;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是无效的;无处分权的人处分别人财产的合同是无效的。但事后经权利人追认的合同是无效的;事后取得处分权的合同是无效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你好,借款日期与借条日期不一致,法律上有效吗?
借条的日期与借款日期不一样,在法律上是有效的。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双方发生过该民事行为能力,是反映了债权人与债务人相互借款真实情况的。并且,双方当事人之间在出具借条后,可以后期对借款进行处理,这两者并不会影响该借条的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借条,是对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的一个书面凭证,是用来证明债务人向债权人借款的行为。借条的内容需要有借款的种类、借款货币的种类、借钱的用途、金额的数量、借钱的利率或者利息、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是用来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在借条上标注金额的债务。借款日期和借条日期不一致,并没有太大影响,只要把借钱的这个过程表述清楚,后续也可以修改日期,不要把借款数额变动。当借款归还以后,借款人向债权人人收回借条后,就可以作废或撕毁。写借条的注意的事项有:1、要在借条里写明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号码,这样能够避免不必要的纠纷;2、借款人签名的时候,出借人必须亲眼看其签名,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人来签名,最后拒绝承认借条。3、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借条的必须是必须是由借款人来书写,而不是出借的人,否则以后借款人会以内容非其原文来进行抗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借条上没写借款日期和还款日期这个借条有效吗
1、借条上没写借款日期和还款日期这个借条有效。
2、《合同法》第197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并不是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的。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属于民间借贷,对于民间借贷只要能证明借款的事实是客观真实的,并不是必须签订书面借款合同的,借条成了许多民间借贷的书面形式。
3、法律对借贷书面形式的借条没有强制性规定,因此,借条只要能证明借贷的事实是真实的就可以。借贷最主要的事实就是某人借某人多少钱,所以借条只要写了借某人多少钱,就是有效的。《合同法》第206条的规定,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钱,该条规定也证明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是有效的。
4、没写借款日期和还款日期的借条是有效的,如果起诉,借款日期和还款日期都是法院要调查的事实。
借条日期和借款日期不一致有用吗
法律分析:借款时间和借条时间不一致也是有效的,只有实际发生了借款行为就是可以具备法律效力的,对于借条的具体时间可以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签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借条没写借款日期有效吗
借条上没写日期有效。
没写借款期限的,借款双方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可以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没有写借款日期的借条,可以借条落款日期作为借款起算日,也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时间作为借款起算日。
借条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即为合法有效。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一)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二)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三)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四)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五)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六)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七) 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
(八)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