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相抵的法律规定
法律主观:
债务抵销的法律效力为: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双方债权按照抵销的数额消灭,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互负债务,且互负债务标的的种类和品质相同的,则可以互相抵销。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民法典 债的抵消
法律主观:
民法典中债权债务的抵销条件为,当事人之间应当是互负债务,且其互负的债务品质,种类相同。但是如果债务的标的物品质种类不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抵销的也可以互相抵销。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民法典债务抵消的规定
法律主观:
民法典中债权债务的抵销条件为,当事人之间应当是互负债务,且其互负的债务品质,种类相同。但是如果债务的标的物品质种类不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抵销的也可以互相抵销。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债权债务抵消的法律规定
债权债务抵销包括两种,一是协商一致的抵销,即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可以抵销,二是不需要协商一致的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债的抵销。
债权债务抵销的法律规定:债权债务抵销包括两种,一是协商一致的抵销,即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可以抵销,二是不需要协商一致的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债的抵销。
债权债务的抵销条件有哪些
债权债务的抵销条件有:
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
2、被抵销债务已到期;
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
4、不具有不得抵销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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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九条
【债权转让时债务人抵销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债务法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民法典以物抵债的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民法典以物抵债的最新规定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以物担保债权的实现的,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商以物抵债;或者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的种类都是实物,且品质相同的,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相抵销。
一、民法典以物抵债的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民法典以物抵债的最新规定是:以物抵债是银行在无法以货币资金收回贷款时,为降低信贷资产风险,而收回借款人相应实物资产以抵偿债务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1条规定:“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意,可以不经拍卖、变卖,直接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对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19条第1款规定:“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提醒您,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
二、以物抵债协议的效力
对以物抵债协议的效力、履行等问题的认定,应当以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基本原则。一般而言,除当事人明确约定外,当事人于债务清偿期限届满后签订的以物抵债协议,并不以债权人现实地受领抵债物,或取得抵债务所有权、使用权等财产权利,为成立或者生效要件。只要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即为有效。当事人于债务清偿期届满后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可能构成债的更改,即成立新债务,同时消灭旧债务;亦可能属于新债清偿,即成立新债务,与旧债务并存。当代物清偿协议履行完毕之后该协议才方可生效。
三、以物抵债可以过户到他人名下吗
可以直接过户到别人名下的,也就是之前判决的以物抵债的债权人。可以拿着法院判决书,在当地的过户管理部门,直接选择过户即可。这个是属于抵押执行资产的一种方式,法律允许的,过户是需要收取费用的。过户后也就是债务清楚了。
民法典以物抵债的最新规定
银行债权应当首先考虑以货币形式受偿,从严控制以物抵债。债务人无货币清偿能力时,应当以拍卖、变卖抵押、质押财产或者其他财产所得清偿银行债务。财产暂时难以变现并符合本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办理以物抵债。以物抵债工作,应当注意社会影响,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一、房屋抵押手续有:
1、确认房屋未办理过抵押登记;
2、提交银行所需资料;
3、银行审查资料,合格后指派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评估;
4、银行放款到借款人指定的银行帐户。
二、债权债务抵偿需要什么条件:
1、双方当事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
2、相互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
3、双方债务必须都已到清偿期;
4、双方适用抵消的债务是能抵消的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七条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