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签完了是不是就和中介没关系了
房屋租赁合同本身只有两个当事人,即出租人和承租人。在订立合同的早期阶段,或在订立合同之前,中介机构提供中介服务,这可以说相当于代理人的身份。合同订立后,代理服务终止,中介机构提供的代理合同或中介合同已经履行,中介机构本身不需要或不能在租赁合同中承担义务和享有权利。
法律分析
在订立合同的早期阶段,或在订立合同之前,中介机构提供中介服务,这可以说相当于代理人的身份。合同订立后,代理服务终止,中介机构提供的代理合同或中介合同已经履行,中介机构本身不需要或不能在租赁合同中承担义务和享有权利。因此,如果在房屋租赁期间与房东发生冲突,只能与房东协商或进行仲裁和诉讼。中间人仅作为证明人的身份。中介是一种为客户提供中间服务的代理服务。与中介机构签订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一、找到合适的中间人。如果你想在房屋租赁过程中通过中介,最好先确定中介,在选择中介时要谨慎。可以参考中介机构的规模、中介机构的收费标准是否明确以及中介机构的声誉。二、确定出租人的法律身份。审查出租人有效的合法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等文件,确保其不属于非法租赁,以免受骗。委托他人出租房屋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出具委托书,并与受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委托合同。代理人代承租人出租的,应当出具房屋所有人委托代理人出租的授权书。代承租人收取租金的,应当出具相关委托文件。三、签订合同前,房屋内的家具应在出租人在场的情况下清点。为避免将来发生不必要的纠纷,承租人应提前清点房屋内的家具,包括家具数量,并检查家具质量。四、检查房屋租赁合同内容是否齐全,是否有特殊约定事项,约定是否明确。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租赁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或者地址;房屋的位置、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房屋使用权;房屋交付日期;租赁期限;租金的金额、支付方式和期限;房屋使用要求和维护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十三条 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房屋出租人和中介公司是什么关系?
可以是居间合同关系,也可以是委托合同关系。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房屋出租人和中介公司是居间合同的关系,但如果房屋出租人是委托中介公司帮助寻找承租人,处理相关房屋租赁事宜,并约定对于中介公司在委托范围内作出的行为,由出租人承担法律后果的;那么出租人和中介公司签订的是委托合同,也就是说,他们是授权委托的关系。
出租人与房屋租赁中介机构之间存在何种关系?
出租人与房屋租赁中介机构之间存在何种关系?
出租人与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关系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向出租人报告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媒介服务,并由出租人支付报酬,则两者之间就是居间合同关系。一般情况下,出租人与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关系绝大部分是居间合同关系。
(2)如果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接受出租人委托,负责为出租人寻找房客,处理相关房屋租赁事宜,并约定对于中介机构在委托范围内作出的行为由出租人承担法律后果,那么出租人与房屋租赁中介机构之间订立委托合同,两者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