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能更改吗
法律主观:
拆迁协议是否可以更改1、已经签订拆迁协议是否可更改补偿方式:原补偿为还原,现更改为现金补偿。可与对方协商解决2、拆迁协议能改名字吗?拆迁补偿协议是和征收办签的,如果有异议,是可以改过来的。建议协商解决。是否能修改名字,应当与拆迁办联系。3、更改动迁拆迁协议。4、拆迁协议是否可以单方面中止?协议不能单方面中止.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房屋拆迁合同签了可以改吗
法律主观: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判断如下: (一)被拆迁人作为拆迁房屋的合法产权人,有权利与拆迁方签订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以后,没有法定的可撤销或者无效的情形,不得随意反悔。 (三)虽然 房屋拆迁合同 签了之后我们不能单方面去更改合同内容的,但是如果经对方同意,并协商一致的,是可以更改的,再者房屋拆迁合同的订立本来就是与被拆迁人利益相关的,只要及时发现问题、纰漏是可以去相关部门申请更改的,拆迁部门也会积极配合的。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动迁补偿协议书可以重新签吗
动迁协议可以重新签。当动迁协议签署之后,拆房的当事人必须严格执行,不过因为房屋拆迁所涉及的法律规定十分繁杂,有个别情况是能够反悔的。例如房屋拆迁相关的行政许可撤销或者是违反法律,房屋评估机构违反法律或者是估价不恰当等情况,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就该动迁协议进行变更或重新签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拆迁房要重新签拆迁协议
动迁协议可以重新签。当动迁协议签署之后,拆房的当事人必须严格执行,不过下列四种情况是能够反悔的:
1、房屋拆迁相关的行政许可撤销或者是违反法律;
2、房屋评估机构违反法律或者是估价不恰当;
3、协议里面有很大的漏洞,不公平;
4、未成年人或者是能力有限制的人签署的协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一、怎么进行房屋公证
根据我国公证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公证的步骤如下:
1、申请人准备好以下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房屋产权证,要求公证的协议书又或者是合同以及其他必须的材料;
2、申请人亲自携带上述材料到公证处,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将申请表和材料提交给工作人员进行公证申请资料审查;
3、公证处的公证人员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无误后,在公证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协议又或者是合同签字,公证完成。
二、被改动之后的借条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被改动之后的借条,如果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改动后有法律效力;一方擅自修改借条的,改动后的借条不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拆迁协议可以重新签吗
动迁协议可以重新签。当动迁协议签署之后,拆房的当事人必须严格执行,不过下列四种情况是能够反悔的:
1、房屋拆迁相关的行政许可撤销或者是违反法律;
2、房屋评估机构违反法律或者是估价不恰当;
3、协议里面有很大的漏洞,不公平;
4、未成年人或者是能力有限制的人签署的协议。
拆迁协议的内容:
1、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如果存在厂房出租的情况,这个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就尤为重要,这涉及到双方以后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份额确定;
2、补偿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
3、安置房、安置土地的面积及具体位置、土地性质,因为地理位置决定了土地的区位价值,土地性质是住宅、工业还是商业也直接决定土地的价值,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的约定,在实际履行中很容易产生纠纷;
4、如果签订补充协议,补偿协议上的内容必须合法,与主合同条款不冲突,如果对主合同有重大改动,须明确约定以补偿协议约定为准。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回迁房安置协议可以更改吗
法律分析:如果满足变更条件的,拆迁协议是可以申请变更的。
具有下列情形的拆迁补偿协议可以撤销或者变更:
1、重大误解:因为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2、显失公平:如果拆迁当事人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显失公平,拆迁当事人的任何一方都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