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法律主观:
合同关系解除,就不存在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不表现为违约责任,而是一种民事责任。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终止双方不追究任何责任
法律主观:
不能, 合同解除 后,合同关系解除,就不存在 违约责任 。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所以,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也不表现为违约责任,而是一种 民事责任 ,主要包括 不当得利 返还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八条 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九条 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在拆迁协议中,“本协议执行中若遇不可抗力的因素、政策单方原因造成的无法继续执行,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其发生,人力不可避免地要面临无法克服的自然灾害和战争的客观条件。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合同违约的违约方是没有过错的,因此通常是免责的,但是法律规定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违约方也应当承担无过错违约的责任。
法律分析
从原则上来讲,只要不是主观责任造成的停工,都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所谓的不可抗力,是指战争,地震及自然灾害和政府政策性拆迁等等,如是以上行为造成的,承租者更不应该承担责任。如果合同是因为不可抗力造成了损失,一方要求赔偿,是不可以的,因为不可抗力是法律规定的免责情形。不可抗力的情形有: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地震等;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不可抗力的认定:1、不可预见性;2、不可避免性;3、不可克服性;4、履行期间性。构成一项合同的不可抗力事件,必须同时具备上述四个要件,缺一不可。如果合同是因为不可抗力造成了损失,是可以免除责任的,但是如果是人为原因导致迟延履行,再遭遇不可抗力,就不可以免除责任。若是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了一方民事的财产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不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一方违约后对方咋不能追究其违约责任
一、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能否主张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属于法定责任,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合同出现违约时,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要求违约方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违约损失赔偿金额怎么确定
违约损害赔偿金额具体包括实际利益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其中,实际利益损失比较直观,相对容易计算,具体把握以下三个要点:
1、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但是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按照这个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2、如果合同中,也没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凭借相关的款项单据,书面证据来佐证,达成双方协商一致。
3、如果双方就实际损失金额,不能达成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审查后进行判决。
可得利益损失,是指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在计算预期利益损失时,应把握三点:
1、时间点:以合同订立的时间作为计算预期利益的时间点;
2、损失的最高额,以在合同履行前提下可以预见的期待利益为上限;
3、预期利益,应是在合同中当事人有明确的约定或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的,或是违约方预见到的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是合同违约方或加害人应承担的损失后果。
此外,还要注意违约方的主观恶意程度及守约方因对方违约所获利益的合法、合理性。
确定违约损失赔偿金额的具体方式:
1、根据上面说到的,把握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的要点,搜集主张这些实际损失的相关证据,加以佐证。
2、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计算方法确定违约损失赔偿金额。如果在实际操作中,实际损失大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的,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增加。
3、再有就是根据合同的特殊性,对应相关的法律法规计算。譬如投入资金的利息、采取恰当防损措施的费用、房屋升值差价等。
通过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违约责任是属于法定的责任,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一般是按合同违约实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合同约定不追究违约责任
法律分析:合同中可以就不同的违约行为约定不同违约金条款。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是合同责任中一种重要的形式,违约责任不同于无效合同的后果,违约责任的成立以有效的合同存在为前提的。违约责任也不同于侵权责任,其可以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事先约定; 其属于一种财产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四百五十八条 基于合同关系等产生的占有,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违约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
第四百八十八条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