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未续约但仍然继续履行是否有效?
合同到期后未续约但仍然继续履行,对方接受该履行行为的,合同继续有效。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 承担违约责任 ,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 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然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原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继续履行
法律主观:
合同到期后继续履行的,若对方对当事人的履行行为表示接受,且继续履行的合同内容是真实合法的,就是有效的;但如果对方拒绝接受当事人的履行的,继续履行是无效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合同到期后未续约但仍然继续履行是否有效
法律分析: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约但仍然继续履行,这样有效。
原合同到期后,双方虽未约定到期自动续约,合同期限届满后,合同一方仍按原合同约定的标准继续履行义务,另一方认可并受领的,视为双方均认可按照原合同约定的标准继续履行义务是有效的。但此时并不能认为合同已自动续期,仅合同履行义务一方有权按照原合同约定的标准主张相应权利。
但是,如果双方在原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期限,并约定了合同期限届满后,若双方续约,须另行签订书面协议的,则合同期限届满即合同效力终止。
如果合同明确约定了合同期满的自动续约的,按照约定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合同到期后继续履行是否有效
合同到期双方虽然书面上甚至口头上都没有续约,但是如果实际中继续互相履行合同,双方认可的视为又达成新的合同,继续履行是有效的,但为了保险起见,建议重新签订一份新的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合同到期后未续约但仍然继续履行是否有效?
法律分析:合同到期后未续约但仍然继续履行,并且对方接受的,合同有效。
不能继续履行,因为原有的买卖合同到期后,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即终止。此时,如果合同当事人仍按照原有买卖合同的条款约定来履行的话,则应视为双方以非书面的形式重新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新的买卖合同成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合同到期后未续签继续履行合同的
法律分析:1、原合同到期后,双方虽未约定到期自动续约,合同期限届满后,合同一方仍按原合同约定的标准继续履行义务,另一方认可并受领的,视为双方均认可按照原合同约定的标准继续履行义务是有效的。但此时并不能认为合同已自动续期,仅合同履行义务一方有权按照原合同约定的标准主张相应权利2、如果双方在原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期限,还约定了合同期限届满后,若双方续约,须另行签订书面协议的,则合同期限届满即合同效力终止3、如果合同明确约定了合同期满的自动续约的,按照约定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未续签继续履行原合同有效吗?
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继续租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依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一、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继续租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1.租房时,很多人都是只签一次合同了事,即使合同期满了,双方时常也不会特意重新签订新的租赁合同,通常是租客继续按照原合同交租用房,房东照常收租。这样的做法,让不少人疑虑原租赁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其实大可不必疑虑,当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签订新租赁合约的,若租方又继续按使用租赁房屋,房东有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有效,双方都要继续履行原合同的约定,只是原合同的租赁期限改变为不定期。双方在给予对方合理的时间后,都可以随时提出解除租赁合同结束双方的租赁关系。
2.如果不想租赁合同的期限变成不定期的,应当在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前,及时提出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合同,重新约定明确的租赁期限。因为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不是自动续约的,若双方未及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租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房东又未提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且成了不定期租赁合同。
二、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租,双方应理清“手尾”。
当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不再续租的,必然会存在不少手尾,如押金退还问题,租客清房还房等等,双方应该协商妥善处理。
1.当租客不再续租的,房东应该退还押金,若房东不退或少退,双方又协商不成的,房客可以找当地出租屋管理部门等投诉索偿;依然未能追回押金的,租客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追偿,不要白白便宜无良房东。
2.当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房东不愿再出租,租户死赖不走的,房东可以先报警处理;未能解决问题的,房东可以到法院起诉无赖租客,要求租客赔偿相应的损失并搬出房屋,若租客据搬得,房东可以拿着已生效的法院判决书申请法院强制将租客搬出房屋,反正最终费用都可以要求租客支付或赔偿,不用白不用。
可以看出如果房屋的租聘合同在到期之后没有续期,那么原来的合同还是有效的,但是这个合同的有效期限是不定时的,如果说房东找到了新的租房子的人的话那么房屋租聘合同肯定是直接的时效了。所以说我们遇到了房屋租聘合同到期的情况应该及时的续签。
租赁合同到期未续签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吗
租赁合同到期未续签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原因如下:
1、租房时,很多人都是只签一次合同了事,即使合同期满了,双方时常也不会特意重新签订新的租赁合同,通常是租客继续按照原合同交租用房,房东照常收租;
2、当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签订新租赁合约的,若租方又继续按使用租赁房屋,房东有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有效,双方都要继续履行原合同的约定,只是原合同的租赁期限改变为不定期;
3、双方在给予对方合理的时间后,都可以随时提出解除租赁合同结束双方的租赁关系;
4、如果不想租赁合同的期限变成不定期的,应当在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前,及时提出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合同,重新约定明确的租赁期限。因为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不是自动续约的,若双方未及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租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房东又未提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且成了不定期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甲乙双方合同到期后未续签但继续合同关系
一、合同到期后未续约但仍然继续履行是否有效
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纠纷中,用人单位胜诉的可谓凤毛麟角,究其原因,主要在于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不能有效地完成。尤其是用人单位认为是合法解除但人民法院认为是违法解除的案件,如果劳动者要求回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人民法院一般支持,但用人单位往往难以接受。
二、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虽然本规定采取的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优先的原则,但毕竟还规定了“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这就引起了用人单位的兴趣和点燃了一丝希望。
合同到期后未续约但对方依然在继续履行的话,它也是没有法律效力了,如果已经到期又不续约,就不要再去履行该份合同了。对于合同到期后未续约但仍然继续履行的法律规定如果你不清楚,在上面就有许多律师可帮助到你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