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收建筑工程款怎样纳税
法律主观:
分包先交税先开,然后总包开全额,扣除分包款交税。这只是涉及增值税,所得税按照税法正常核算跟营改增没关系。《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建筑工程总承包 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 总承包合同 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网上公司注册】答疑解惑,预收了一笔工程款,发票未开具,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某建筑公司预收了一笔工程款,发票尚未开具,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规定: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第四十五条第(二)项修改为“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三、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按照现行规定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
所以是需要预缴增值税的。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
账务:
(1)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
借:银行存款102万元
贷:预收账款100万元
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2万元
(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
借:银行存款103万元
贷:预收账款100万元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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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预收工程款的会计处理技巧
建筑施工企业会计如何做账务处理?
会计按行业可分为许多类,例如工业企业会计、金融证券会计、房地产业会计等等,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而言,相关账务处理有哪些?
建筑施工企业会计的账务处理
1.购入为工程准备的物资:
借:工程物资——专用材料
工程物资——专用设备
贷:银行存款
2.领用及退还:
(1)领用工程物资:
借:在建工程
贷:工程物资——专用材料
(2)工程结束后,退还剩余工程物资:
借:工程物资——专用材料
贷:在建工程
自营工程的账务处理:
1.领用工程物资:
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
贷:工程物资
2.领用本企业原材料:
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领用本企业商品产品:
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在建工程怎么理解?
“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企业基建、技改等在建工程发生的价值。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工的在建工程的价值
同样在“在建工程”科目核算的有:固定资产发生的日常修理费、大修理费用、更新改造支出、房屋的装修费用等,满足固定资产准则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
需要注意的是,没有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不在“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在建工程”科目应当按照“建筑工程”、“待摊支出”、“安装工程”等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应在本科目设置“减值准备”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建筑施工企业的相关会计处理
建筑施工企业会涉及到工程施工和结算,这部分的内容都是和工业会计相关的,如果对这部分的内容不了解,那就和深空网一起来学习吧。
我们这部分的内容分为两部分学习,分别是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
1、工程施工
(1)本科目核算企业(建造承包商)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2)本科目可按建造合同,分别“合同成本”、“间接费用”、“合同毛利”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进行合同建造时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以及施工现场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临时设施折旧费等其他直接费用,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
原材料
发生的施工、生产单位管理人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折旧费、财产保险费、工程保修费、排污费等间接费用
借:工程施工(间接费用),
贷:累计折旧
银行存款
2、工程结算
(1)本科目核算企业(建造承包商)根据建造合同约定向业主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
(2)本科目可按建造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3)企业向业主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按应结算的金额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施工企业结算收入账务处理
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应交税费”科目之间的差额,记入“递延税款”科目,待以后收到工程款再分期转回并上缴入库。“应交税费”科目中计提的各种税金确保按期纳税申报并入库。具体的会计处理为:
(1)月末确认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收入/主营业务收入
(2)计提税金时
借: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递延税款
(3)税金入库时
借:应交税费
贷:银行存款
(4)以后收到拖欠工程款时
借:递延税款
贷:应交税费
(5)税款再次入库时
借:应交税费
贷:银行存款
采用这种办法进行会计处理,待工程项目完工结算后,根据“递延税款”科目中的金额可以计算出业主拖欠的工程款金额,便于和“应收账款”科目核对。等到工程价款结清后,“应交税费”科目金额和“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科目金额一致,且收入、成本均是按实际已完工作量计算的,符合会计制度关于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的规定。工业会计日常工作流程具体有哪些?
建筑业未进场收到的预收款如何缴税
最近很多人对于建筑业预收款项的增值税缴纳上有点搞不清楚,到底收到预收款时是否发生纳税义务?收到预收款时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对于收到的预收款又该如何开具发票?今天我们带着这些问题带大家走进建筑业预收款增值税的处理。
一、建筑业预收款的概念。
我们在会计核算时经常会听到“预收账款”,按照最新的准则在会计核算时“预收账款”的核算范围是: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收的款项。那么在建筑业里的预收款项该如何理解:实务中就是工程预付(备料)款。工程项目开工前,为了确保工程施工正常顺利进行,建设单位按照合同规定,拨付给施工企业一定的工程预付(备料)款。
二、建筑业预收款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四十五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二)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2、财税[2017]58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第四十五条第(二)项修改为“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也就是说从2017年7月1日取消了建筑业纳税人收到预收款即发生纳税义务的规定,取得预收款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应为书面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
三、建筑业收到预收款的税金预缴
1、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1)预缴地点:按照现行规定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2)预征率: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
四、建筑业预收款项发票的开具
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的“6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用于纳税人收取款项但未发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情形。
其中“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设612建筑服务预收款,同时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待收到的预收款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再按照实际的税率和税目进行开票。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很多人认为收到预收款未发生纳税义务所以不用进行增值税的预缴,这里需要注意:这里的纳税义务发生和预缴税款不是一个概念,如果收到了预收款纳税义务虽然未发生,但是需要预缴税款。
建筑企业预收工程款的增值税处理
法律主观:
1.以清包工方式(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2.为甲供(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3.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或者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法律客观:
一、建筑企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如何操作国家政府部门公布了一个《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结合北京市通州区税务部门发表了一个新的通知,关于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试点改革调查,列出了时间和内容要求,你可以去网上搜索一下,相信这些对你会有帮助。关键还是从建筑企业的特点和性能出发,在改革的过程中摈弃旧的管理模式,发扬行业优势与自身的品牌影响,尤其对财务管理更上一个档次。这样,才能与时俱进,在税改中取得较好成果。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办理(一)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需要提交下列资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以下简称申请认定表)二份。(二)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和新开业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需要提交下列资料: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以下简称申请认定表)二份;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3.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一份;4.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一份;5.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一份。
建筑企业收到预收账款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建筑企业提前收取的工程款,称为建筑企业的预收账款。以下是深空网整理的关于建筑企业收到预收账款账务处理的内容,来一起了解吧。
建筑企业收到预收账款会计分录
1、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2、预交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一般计税方式)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简易计税方式)
贷:银行存款
3、相应预缴附加税费:
借:应交税费——城建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预收账款是什么?
预收账款是指企业向购货方预收的购货订金或部分货款,企业收到预收账款时,由于商品销售合同还未履行,因此只能将收到的预收款确认为负债。
预收账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一般作为流动负债体现在各期末的资产负债表上。若是超过一年的,则称为“递延贷项”。
建筑企业成本费用的账务处理
1、发生的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发生的材料费用
借:管理费用/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支付人工费
借:工程施工——人工费
贷:现金(或应付工资等)
4、发生的机械费用
借:工程施工——机械使用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指的租赁)
贷:银行存款(或累计折旧等)
5、发生的其他直接费
借:工程施工——其他直接费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等)
6、月末确认收入和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按当期确认的合同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倒挤)
贷:主营业务收入(按当期确认的工程结算收入)
7、施工企业合同完工并结清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账户时:
借:工程结算(按账面累计余额)
贷:工程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