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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形认定

法律主观:

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形有: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形

法律分析:合同无法履行是指义务人由于某种原因,事实上已不可能履行合同。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有:1、合同标的物已灭失、已被第三人善意取得、已被政府征收或已被法院执行、合同无效等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合同有哪些情形不适用继续履行

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形如下: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比如已属 破产财产 的债权,已过 诉讼时效 的 债务 ,特定的标的物已经毁损、灭失的。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 债权人 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 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下列违约情形中,不适用继续履行方式承担违约责任的有()。

【答案】:B、C、E

本题考查的是违约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的;(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选项B属于当事人不能履行;选项C属于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选项E属于超过合理期限。

哪些合同不适用继续履行

并不是什么情况下都可以继续履行,对于非金钱债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采取继续履行的方式: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比如已属破产财产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特定的标的物已经毁损、灭失的。这些都表明已不能继续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比如基于人身信赖关系产生的合同和提供服务的合同,包括委托、合伙、雇佣等基于信任关系的合同,以及表演等依赖于当事人的特殊技能的合同。

3、履行费用过高。即在经济上不合理,履行将导致与所获利益不平衡,或需耗费大量时间。比如船已沉没,如果打涝则拆船合同的履行费用过高,得不偿失。

4、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在这几种情况下,当事人只能采取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的方法予以补救。

非金钱债务中不适用继续履行的情形

在非金钱债务中,当履行已无法实现或者无意义时,可以采取终止履行、强制执行等方式。但要注意相关法律规定,避免违约引发的风险和损失。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双方互相约定的义务无法履行,或者履行后已失去意义时,有可能导致债务无法继续履行。此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采取如下的解决方式:1. 终止履行:当债务无法继续履行时,债权人可以通知债务人停止履行,同时也不再履行自己的义务。对于未履行的部分,以及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可依据法律规定进行赔偿。2. 强制执行:如果债务人拒绝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在判决书生效后,法院可以采取扣押、冻结、查封等措施,强制债务人履行其义务。需要注意的是,在采取终止履行和强制执行之前,应确认债务的性质、履行义务的方式和期限等内容,避免因违约引发纠纷和损失。

非金钱债务中,债务人若无法履行义务,是否需要提前通知债权人?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当一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将自己无法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原因告知对方,并采取必要措施妥善处理后果。因此,在非金钱债务中,债务人无法履行其义务时,需要及时向债权人提供相关信息并处理后续事宜。

在非金钱债务中,当履行已无法实现或者无意义时,可以采取终止履行、强制执行等方式解决问题。但需要注意,这些方式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并在采取前进行谨慎评估,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同时,在债务无法履行时,双方应保持沟通,协商解决措施,减少可能的不良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履行义务。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方式或者约定不明确,由有关部门依照通行做法确定;通行做法也没有确定的,可以按照本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的标准确定。但是,有关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解除合同的情形

一般情况下,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通常可以分为以下的四种情况:

1、合同标的已经灭失;

2、合同标的已经被第三人善意取得;

3、合同标的已经被政府征收,或者合同标的已经被法院执行;

4、存在合同无效的情形。

一、合同解除

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合同一旦签约,具有国家法律保护。

合同解除分为合意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它也是一种法律制度。在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时,合同解除是指履行合同实在困难,若履行即显失公平,法院裁决合同消灭的现象。这种解除与一般意义上的解除相比,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法院直接基于情事变更原则加以认定,而不是通过当事人的解除行为。

二、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

合同解除的条件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者,其解除为法定解除。在法定解除中,有的以适用于所有合同的条件为解除条件,有的则仅以适用于特定合同的条件为解除条件。前者为一般法定解除,后者称为特别法定解除。中国法律普遍承认法定解除,不但有关于一般法定解除的规定,而且有关于特别法定解除的规定。

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以合同形式,约定为一方或双方保留解除权的解除。其中,保留解除权的合意,称之为解约条款。解除权可以保留给当事人一方,也可以保留给当事人双方。保留解除权,可以在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约定,也可以在以后另订立保留解除权的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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