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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地40年到期后怎么办

商铺40年产权到期后,可以选择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就能够重新取得该商铺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只要按照国有土地出让的方式,签订合同缴纳出让金即可。不续期则该土地使用权,以及土地上的建筑物附着物都归国家无偿取得,使用者需要交还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需要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且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商业用地40年到期后续期标准

法律主观:

40年商业用地到期续期费用需要按照产权面积进行计算,一般不超过5位数。当事人可以在合同约定的土地出让年限届满前提出续期请求,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

法律客观: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商业用房土地证到期后如何续期?可以续期多少年

商业用房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商业用房的运用年限,商业用房使用年限70年就要缴纳土地出让金。不然70年后国家有权收回商业用房土地移作他用,但必需对你的房屋发放补偿。当然你也能够通过补交商业用房土地出让金,继续享有商业用房土地运用权。说到商业用房,下面我们就来说一下商业用房土地证到期后如何续期?以及可以续期多少年?

商业用房土地证到期后如何续期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房屋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房屋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续期,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商定的,依照商定;没有商定或者商定不明白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则办理。

2.所以如果你的商业用房土地证过期并不用担心,商业用房土地证到期后会自动续期。

商业用房土地证到期后可以续期多少年

1.目前有部分土地证到期的商业用房土地使用性质是国有划拨,划拨的土地当初开发商是从国家那里无偿获取的,没有支付土地转让的费用。

2.如果这国有土地划拨性质的商业用房土地证到期,还想要继续续期,那么就要将商业用房土地证上写着国有划拨字样的房子转为国有出让。这样土地证到期的商业用房在转为国有出让后,可重新取得70年使用权。

3.依据我国1994年出台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则:土地运用权出让合同商定的运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求继续运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商业用房土地证续期,除依据社会公共利益需求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4.经过批准准予请商业用房土地证续期的,应当重新签署土地运用权出让合同,按照规则支付土地运用权出让金。

商业用地产权到期后应该怎么处理

商业用地产权到期后要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续期,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办理。商业用地属于非住宅建设用地,所以,不属于自动续期的范围。下面我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商业用地产权到期后应该怎么办

1、一般情况下,商业用地的使用权限是四十年,在四十年之后,若土地使用者还想继续使用该片商业用地,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继续使用,只要重新签订土地使用合同、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金,并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登记,即可合法地继续使用该片商业用地。除非国家出于社会公共利益而回收了该片土地。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提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二、房屋产权到期后自动续期多数人不买账,产权到期后应该如何处理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二)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三)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的话,房子依旧是你的,只是要补交土地税。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

(四)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为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用权。住宅的使用权限是70年,从该地取得日算起。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

请问商业用地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可以申请续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四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第四十二条 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提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协议;

(二)招标;

(三)拍卖。

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四条 土地使用者应当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六十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未全部支付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第十五条 出让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提供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第十六条 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七条 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开发、利用、经营土地。

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可以给予警告、罚款直至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处罚。

第十八条 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本章的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商业用地到期后怎么办

商业用地产权到期后要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续期,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办理。商业用地属于非住宅建设用地,所以,不属于自动续期的范围。

商业用房产权使用期限多久?

1、使用期限一般是指土地使用期限,商业用房土地使用期限一般为40年,工业\用地土地只用期限为50年,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期限为70年。

根据物权法,土地有使用期限,房产无使用期限,针对住宅物业,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后自动延期,其它类型物业到期后补交土地使用费或由政府收回。

2、纯商铺的土地使用权期限是40年,综合的是50年。你所问的情况要看取得的证件上对你楼下商铺的用途性质是怎么定义的,如果是纯商就是40年,综合50年,如果也是规划为住宅那就是70年,不过其性质不是商铺了。

3、商业用房的土地高使用年限是40年,综合用地是50年。

4、用地时间的计算从开发商通过招投标取得土地时算起,因此不足40年是正常的。

5、40年是高用地期限,同房子没有关系,房子产权是永久的权。

6、住宅土地的使用期届满,会自动续期。虽然没有具体说明商业用地是否自动续期,但相信缴纳少量的土地出让金以后可以续期。物权法在处理这个问题上的原则是:国不与民争利。当然,后怎样要看届时的具体政策了。

房屋产权到期后自动续期多数人不买账,产权到期后应该如何处理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二)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三)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的话,房子依旧是你的,只是要补交土地税。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

(四)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为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用权。住宅的使用权限是70年,从该地取得日算起。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2020修订)》

第四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第四十二条 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提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商住房(好像也叫商业住房)年限到期如何续约?

1、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将自动续期。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2、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扩展资料:

宅基地使用权

1、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2、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3、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

4、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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