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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答案】:(错)

买卖合同是不要式合同。买卖合同采用何种方式,一般可由双方当事人自己决定。买卖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但在法律有明确规定或当事人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买卖合同应采用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形式。

买卖房屋口头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法律主观: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41条明确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 转让合同 ,这是国家以法律的形式对不动产转让合同予以干预,要求 房屋买卖合同 应当采取的法定形式。同时,有关法律指出,房屋交易行为的完成,是以买卖双方持书面 购房合同 到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拿到过户后的 房产证 为依据。如果违反法律转让房地产的,转让无效。因此口头 购房协议 不具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 土地使用权 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第一款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房屋买卖口头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房屋买卖口头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合同的形式有两种: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

口头订立的协议、合同,只要是基于双方的真实意思,即为有效。

例外情况:法律明确规定合同形式为必要合同,即必须签订书面合同的。当事人只作口头表示,不签订必要的书面合同的,视为未达成协议。

扩展资料:

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双方同意口头变更合同,合同可以变更。建议保留证据,避免口头合同在争议中无法证明。主合同约定以书面形式变更的,应当按照主合同的约定以书面形式订立变更补充协议。如果对变更形式没有明确约定,口头变更也有效。

此外,应当注意的是,法律、行政法规要求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房地产转让合同、长期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当事人同意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

第十条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以书面、口头和其他形式订立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要求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同意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口头合同有效吗

法律主观:

当事人之间仅是口头表达没有签定书面 房地产买卖合同 ,又无据可查的,属 无效合同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买卖合同可以是口头的吗

法律主观:

合同是否成立取决于当事人是否就合同的必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是否生效则取决于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买卖合同在《合同法》中属于不要式的合同,即不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可以不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甲乙两公司关于买卖沙石料一事,口头达成一致,虽然只是口头协议,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依法是有效的。,依据《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企业作为签约方要注意,虽然法律并没有排除口头协议的效力,但是如果不能证明协议本身的存在,也难以获得法律的保护,除非及时结清的合同,或在交易中应当尽量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否则就可能是空口无凭了。在实际业务中,买卖双方达成协议后,通常还要制作书面合同将各自权利与义务用书面方式加以明确。,证明口头协议的存在及其内容是探讨口头协议效力的前置性条件。因为一旦出现纠纷并诉诸法院时,合同内容的证明是原被告必须直面的首要问题。而关于证明责任的分配,中国法下举证责任分配的基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另以法律规定情况下的举证责任倒置、法院主动查证等原则为补充。相比于书面合同,口头协议缺乏文字凭证,一旦发生争议,当事人举证证明合同关系的存在和内容较为困难。当事人对于一些重要的交易可以采用录音的方式将双方的对话内容录制下来,或者请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作见证等等,故就证据形式看,多采用证人证言、录音资料等证据形式。因此,在采用口头形式缔约的情况下,并非意味着当事人不能就合同关系的存在和合同的内容问题举证。需要强调的是,举证责任只有在当事人双方对一方所主张的事实存在争议的情况下才发生,如果双方均认可口头协议的存在,也就无需举证,即举证义务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自认而豁免。,1、口头形式,口头形式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被采用。集市的现货交易、商店里的零售等一般都采用口头形式。,合同采取口头形式,毋须当事人特别指明。凡当事人无约定,法律未规定须采用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采用口头形式。但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必须举证证明合同的存在及合同关系的内容。,合同采取口头形式并不意味着不能产生任何文字的凭证。人们到商店购物,有时也会要求商店开具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但这类文字材料只能视为合同成立的证明,不能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以口头形式订立合同,可以简化手续、方便交易提高效益,但其缺点是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所以,对于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和标的数额较大的合同,不宜采用这种形式。,2、书面形式,合同书以及任何记载当事人要约、承诺和权利义务内容的文件,都是合同的书面形式的具体表现。,《合同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书面合同必然由文字凭据组成,但并非一切文字凭据都是书面合同的组成部分。成为书面合同的文字凭据,必须符合以下要求:有某种文字凭据,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在文字凭据上签字或盖章,文字凭据上载有合同权利义务。,3、推定形式,推定形式,是当事人未用语言、文字表达其意思表示,仅用行为向对方发出要约,对方接受该要约,做出一定或指定的行为作为承诺的,合同成立。例如商店安装自动售货机,顾客将规定的货币投入机器内,买卖合同即成立。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口头买房仅收款收条的购房合同成立吗

法律分析:不成立。订立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等,法律规定采取书面形式的,应该采用书面形式,而房屋买卖要签订书面合同的,所以仅收款收条的购房合同不成立。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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