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口头承诺有效吗
商家口头承诺亦具有法律效力,应全面履行。商家作出口头承诺后消费者接受的,该口头承诺即构成口头合同,对商家及消费者均具有法律效力,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履行该口头承诺。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口头承诺有法律效力吗
法律主观:
口头承诺有法律效力。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只要符合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即为有效合同,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中介的口头承诺有法律效力吗
中介的口头承诺有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方式,也可以是口头合同。口头合同比起书面合同简便易行,只要法律没有规定一定要订立书面合同,而口头合同只要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也同样是有效的。
国家法律规定的必须要采用书面协议的方式,比如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房屋销售合同等,如果这类合同采取口头约定的形式,那么可视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因此,可以认为口头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如果双方都认可的口头协议,在法律上认定为有效,但如果一方违约,主张一方的举证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口头协议也具有法律效力。国家法律规定的应当采取书面合同的,当事双方却仅进行口头约定,主张方能举证证明自己已经履行了协议,可以视为有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销售的口头承诺是否有效
法律分析:口头承诺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口头承诺的法律效力与"呈堂证供"的表现形式是两个不同的问题,两者不可混为一谈。口头承诺本身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口头承诺的存在需要当事人即主张方对口头承诺进行举证,也即如何对口头承诺进行"呈堂证供",口头承诺在对方承认的情况下(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的承认,并以庭审笔录记录的形式予以确认和固定,庭前承认,庭中反悔,则没有实际意义),其受到约束,应当按口头承诺的内容进行履行,对方承认,则不需要举证,你陈述口头承诺的内容就是了,但是,此种情况只适用于对方是非常老实的人的情形。但是,很多人总会在现实利益前面反悔,不承认自己的口头承诺.因此,需要以其他证据予以佐证口头承诺的内容.如实际行为其他书证其他证人证言等等.但是,他们的证明效力都比较差.因此,口头承诺是不可轻信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口头承诺有法律效力吗
一、口头承诺有法律效力吗
1、口头承诺一般有法律效力。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它形式,法律规定使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其规定。只要第三方代表是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受到欺诈、胁迫等依法应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下,且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其口头承诺的内容,该口头承诺具有法律效力。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第一百三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
二、商家口头承诺不兑现算不算是商业欺诈
商家口头承诺不兑现算是商业欺诈。 只要有证据,口头承诺具有法律效力属于欺诈行为,应全面履行。商家作出口头承诺后消费者接受的,该口头承诺即构成口头合同,对商家及消费者均具有法律效力,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履行该口头承诺。
口头承诺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只要第三方代表是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其口头承诺的内容,该口头承诺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中允许当事人以口头方式作出承诺,但也要看具体承诺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因此不能断定口头承诺就一定具有法律效力,那种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口头承诺,自然是不具有法律效力,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法律分析
口头承诺一样有法律效力。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它形式,法律规定使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其规定。只要第三方代表是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受到欺诈、胁迫等依法应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下,且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其口头承诺的内容,该口头承诺具有法律效力。法律要求,民事活动应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我国自古就有“人无信而不立”的价值观念,因此,问题所描述的第三方代表应当按照口头承诺履行自己的义务。这既是道德的要求亦是法律的要求。但是口头承诺具有不稳定性,如果对方不承认,且己方当事人无法有效举证,可能导致对方承诺了也可以不履行承诺的情况发生。因此,还原当时的客观情形非常重要,也就是当事人能够证明对方承诺的内容非常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第一百三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