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你知道承揽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是什么吗?下面就跟着我一起来看看吧。
承揽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分
1、劳动合同的标的物是提供劳动,并按劳动的质量和时间给付报酬;承揽合同的标的物是完成一项工作,最后要提交劳动成果,并根据劳动成果给付报酬;
2、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一般在对方组织管理下工作,而承揽合同中的承揽方一般独立自主的进行工作;
3、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对于非自身的过失所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而承揽合同中的承揽方,在交付劳动成果以前,自己承担风险。
法院怎么区分承揽合同与劳务合同
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劳务合同(雇佣)是指提供劳务者按照接受劳务一方的指示,利用接受劳务一方提供的条件提供劳务,接受劳务一方向提供劳务的提供劳务者支付劳动报酬。
二者区别:一是合同的标的不同。承揽合同是以承揽人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该工作成果为标的,劳务合同则是以提供劳务者的劳务为标的。劳务合同强调劳务本身,而承揽合同不看重工作的过程,只要完成的成果符合定作人的要求即可。
二是双方当事人的地位关系不同。承揽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没有从属关系,工作过程中,承揽人与定作人相对独立,承揽人并不受定作人的指挥。在劳务合同中,提供劳务者劳动力的使用权是属于接受劳务一方的,提供劳务者必须听从接受劳务一方的安排,接受接受劳务一方的指挥,监督和控制,接受劳务一方与提供劳务者之间有从属关系。
三是提供工具与设施的主体不同。一般来说,承揽合同中,由承揽人自带工具,并且定作人一般不限制工作时间。而劳务合同中,接受劳务一方应当为提供劳务者提供工作的条件、设施以及工具,并且有固定的劳动时间。
四是风险转移不同。承揽合同中,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或者是承揽人发生的危险和意外由承揽人自己承担,对此定作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在劳务合同中,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搬家合同与劳务合同有本质区别
搬家合同与劳务合同有本质区别。搬家合同的目的不在于劳务本身,而是搬家任务的完成。即使上海搬家公司提供了劳务,但如果不能完成搬家任务,仍不能得到搬家的报酬。而劳务合同一方的劳动者只要提供了劳动力,即使不完成任务,雇佣单位也要支付劳动报酬。从承揽合同的性质上看,承揽方具有独立性。居民与上海搬家公司签订合同后,搬家的方式应由上海搬家公司自主确定,居民不能随意指手画脚。
在完成了任务后,居民付给上海搬家公司的费用,不是工资,而是一种报酬,且这种报酬在事先一般都有约定,上海搬家公司一般也要开具发票给居民。因此,居民是定作方,搬家公司是承揽方,工人的行为是代表公司,并不代表个人。
近年来,购买房屋成了居民第一需求。为适应这一需求,各类搬家公司也如雨后春笋般地诞生了。在各类上海搬家公司的服务中,也出现了一些纠纷,如上海搬家公司在搬运货物过程中将居民的贵重物品丢失、损坏,或发生车祸造成财物灭失,或不按时搬家等,这种纠纷一旦产生,适用什么法律法规就成了一个问题。
笔者认为,首先要对这种合同正确定性。在法学理论和审判实践中,有认为搬家合同是劳务合同、运输合同或服务合同的,笔者认为,搬家合同应是一种承揽合同。
有人认为搬家合同不需要原材料的要素不符合承揽合同的特征。笔者认为,合同法并未规定承揽合同一定要具备有提供原材料的要素。新的合同法将加工承揽合同改名为承揽合同,即此合同已不仅仅只是包括定作方提供原材料或定作方提供技术参数的承揽合同。
承揽合同很大的一个特征是合同标的特定性,这个标的一定是承揽人劳动的产物,在市场上不可能大量供应,一般是由承揽人以自己的知识、技术和劳动来满足定作人的要求。而搬家合同正好符合这些特征,故笔者认为,搬家合同应归于承揽合同的大类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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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和承揽关系有区别吗?
一、 劳动关系 和承揽关系有区别吗? 1、从属标准 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属于用人单位的一员,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 承揽合同 关系承揽人依约完成劳动成果即可,不受用人单位管理,不受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约束。 2、报酬发放 劳动关系报酬支付有一个相当较长的 工资 支付周期,如按星期、按月支付工资,工资支付有相当于该行业的比较固定的标准,受 劳动法 规的约束,报酬体现的是劳动力的价格。 承揽合同关系一般为一次性支付,或是合同中明确约定报酬的支付方式,对此双方依约比较清晰,报酬不仅包括劳动力价格,还包括其他的一些工本费等等。 3、生产资料提供 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提供各种劳动条件,主要有劳动场所、劳动工具和相关的劳动资料等。 承揽合同关系中,工作场地、生产条件一般由承揽人本人负责提供,承揽人只要向定作人支付工作成果即可。 二、劳动关系和承揽关系的含义 劳动关系是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之间,依法 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报酬和受劳动保护所产生的法律关系。 承揽法律关系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而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 劳动关系与承揽合同关系的主要区别,在于从属标准、报酬的发放、生产资料的提供、专属性程度、继续性、对完成工作时间约定不同。 我们在日常的寻找工作的过程中,一定要选择正规的企业,进入企业后要签订相应的劳动关系,看清楚相应的条款。现在很多的企业为了减少人工的成本,会采用承揽合同或者 劳务合同 等来诓骗劳动者,让劳动者在遇到劳动权益损害时投诉无门,具体咨询专业的 律师 。